普洱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
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普洱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窗口”“桥梁”和“纽带”作用。强化管理,优化服务,求真务实,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在对口帮扶、招商引资、宣传推介、政务联络、信息收集、协调服务,为普洱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联络处工作的重点是:(一)抓好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转化运用等工作;(二)进一步做好对口帮扶对接联络工作;(三)紧密对接,做好政务联络工作;(四)勤俭节约,规范有序做好接待服务工作;(五)拓宽宣传推介渠道,促进农业、文化、旅游业和招商引资工作;(六)统筹安排,加大调研力度;(七)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2016年度收入合计3,022,738.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33,258.80元,占总收入的97.0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9,480.00元,占总收入的2.96%。与上年对比增加472870.6元,主要变动的原因是因为2015年的结余比较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2016年度支出合计3,380,662.09元。其中:基本支出3,380,662.09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39331.23元,原因是自八项规定出台后联络处厉行节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80,662.0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9331.23元,原因是自八项规定出台后联络处厉行节约。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9.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7.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91,182.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5%。与上年相比减少150767.03元, 主要原因是自八项规定出台后联络处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91,527.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9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0,291.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医疗保障支出等医疗保障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362.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住房保障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93,438.14元,完成预算的74.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0,578.18元,完成预算的56.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62,859.96元,完成预算的80.4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自八项规定出台后联络处厉行节约。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550954.5元,下降44.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1478.04元,下降16.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29476.46元,下降48.4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自八项规定出台后联络处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0,578.18元,占18.83%;公务接待费支出562,859.96元,占81.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全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工作任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0,578.1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0,578.1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保障各项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62,859.96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62,859.9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宣传品支出。2016年共接待180批1180人次。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29,755.75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