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
|||||||||||||||||||||||||||||||||||||||||||||||||||||||||||||||||||||||||||||||||||||||||||||||||||||||||||||||||||||||||||||||||||||||||||||||||||||||||||||||||||||||||||||||||||||||||||||||||||||||||||||||||||||||||||||||||||||||||||||||||||||||||||||||||||||||||||||||||||||||||||||||||||||||||||||||||||||||||||||||||||||||||||||
引言: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规定》)编制,由概述(总体公开情况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其它应报告的事项14部分构成,内容涵盖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www.puershi.gov.cn)或普洱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下载,欢迎查询。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于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联系(地址: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50号,邮编:665099,电话:0879-2888292,电子邮箱:35019869@qq.com)。 一、概述 2018年,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和市人民政府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透明度,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信息的需求。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规范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有序扩大公众参与,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工作措施,以服务人民为中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公积金权益,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治理,不断提升公积金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积极构建“公开透明,群众满意”的公积金中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全面提升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水平,促进全市公积金事业全面发展。 (一)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中心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总负责,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二)制定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按照《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普洱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普政办发〔2018〕6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际,制定印发了《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入推进重点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机制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聚焦重点热点信息发布。充分发挥中心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灵活便捷的优势,围绕市民心声、热点回应、网上舆情、网上信访,“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及时主动发布政策信息,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惠民亮点传递给公众。 (四)创新形式,用信息化促公开。大力推行电子政务,用信息化促公开。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安排部署,2018年中心启动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建设微信、自助终端、客户端、12329热线、12329短信、网站、网上营业厅等多渠道全方位信息化手段提供公积金政策服务的平台,在便民利民的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网上办事有效融合,有效拓宽了民众的信息获取渠道,也提升了中心的公开宣传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中心紧紧围绕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重点环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优化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增强政府的公信力、执行力、亲和力和透明度的战略高度,不断推进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自助查询机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102条,回复咨询留言432条,回复云南政务信息在线解答2条,答复率100%。在公开信息时,注重公开信息的质量,并及时、准确的反映中心管理工作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围绕权力运行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公开发布《普洱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全面公开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年度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年度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情况,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缴存金额,提取人数及金额,贷款人数及金额,结余资金及存款,业务收入及业务支出,实现的增值收益及分配方案,管理费用支出,住房公积金占全市住房贷款市场份额情况等,接受社会监督。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对年初部门预算批复和上年度决算批复(含三公经费支出)进行了公开,进一步提升中心年度预算执行工作情况的透明度。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2018年,中心严格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统一部署要求,在财政部门的支持下,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建设导则要求,启动建设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目前已建成12329热线、12329短信、门户网站(延伸业务办理)、网上办事大厅、自助查询终端(延伸业务办理)、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延伸业务办理)等七大渠道。12329热线、12329短信已建成投入使用,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自助查询终端、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已开始进行测试,并将于2019年3月投入使用。这些渠道的开通,将使我中心政务服务工作(信息公开)迈上一个新台阶,缴存职工可通过这些渠道足不出户就可以查询公积金相关政策和个人信息,并适时与在线咨询。同时单位信息变更、公积金缴存,个人物业管理费提取、个人信息变更、贷款提前还款、贷款进度等业务可在相应渠道进行办结和查询,大大提高了中心政务公开水平,并实现“信息多跑路、职工少跑腿”的目标,“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后缴存职工拥有更多知情权,进一步提高了管理工作透明度。今年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访问量达到7.2万人次;微信公众号访问量25.51万人次;实时推送住房公积金职工办理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短信提醒44.42万条。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度中心无建议提案办理。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对政策解读工作部署要求,对中心出台政策文件的解读工作,要求各科室认真做好解读准备,要求中心综合科在办文过程中必须同步提出明确的解读方式和解读要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外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深入开展政策解读的优势。2018年,共开展政策解读2次,其中,主要领导解读1次,涉及职工关心的缴存、提取、贷款政策调整等相关事项。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中心认真落实政务舆情管理工作和社会重大回应的相关要求,密切关注社会重大关切,严格按照中心制定的舆情应对处置相关制度,防范政务舆情事件的发生,2018年中心没有发生政务舆情和引起社会关切的重大事件。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18年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相关事项。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中心充分利用业务大厅等公开场所,利用市直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和九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及入驻金融超市服务窗口作为政务公开工作平台载体,充分发挥服务窗口的优势,利用设置信息公开栏、发放业务宣传册等手段统一公开方式和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公开工作实效,通过印发业务告知单(明白条)、定期更新业务指南内容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信息,为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同时加大现代互联网技术的运用和推广,拓展公开平台载体建设,完善公开渠道,加快住房公积金政策在群众与管理中心之间的快速传递,实现“贴近式”服务功能。 十、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中心结合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和有关要求,进一步梳理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举报、复议、诉讼等情况的办理流程,2018年,中心没有收到群众书面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没有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也没有收到其它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情况。 十一、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政务公开相关制度,编制信息公开指南;负责政务信息保密审查、政务公开的申请受理、转办工作;负责收集各方面对政务公开评议和意见,汇总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并报送有关材料。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与系统开发公司签订保密协议,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了“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依制度用权”政务公开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 十二、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18年,中心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对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相比,还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公开的时间上很难达到一致,内容更新上做得还不够及时。二是缺乏计算机信息管理方面的专业人员;三是信息公开制度和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内容和领域有待进一步充实、拓展和完善。这些存在的问题中心将在今后工作加以改进完善。 十三、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 2019年,中心将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增强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把握公开重点,不断拓展覆盖面,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以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深化政务公开,促进中心职能转变,构建公开透明、运行规范、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学习《条例》内容,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做法,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夯实工作基础。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 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逐步深化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根据各栏目公开信息的内容和时限要求,及时更新信息,更加突出信息公开、方便公众办事等方面的功能。 三是扩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在继续做好现有公开平台渠道基础上,加快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对外发布工作,通过整合网上办事大厅、12329热线、自助终端、微信、手机APP等多渠道的政务公开手段和方式增加管理工作透明度。 十四、其它应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中心无其它应报告事项。 附件: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月23日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单位负责人:刀懿 审 核 人:杨杰 填 报 人:周晓伟 联系电话:2888292 填报日期:2019年1月2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