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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18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43/20240118-0000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8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文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如有疑问,请与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地址: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50号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邮编:665000;电话08792889077;电子邮箱:pegjjzhk@163.com)  

、总体情况

2023年,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聚焦人民群众关注问题,紧密结合具体工作实际,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质量,加强公开内容梳理,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提升。

(一)主动公开。2023年,根据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聚焦住房公积金重要事项、政务服务事项、政策解读以及群众关心关切问题,依托各类有效载体及时公开发布信息245条。其中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34条,普洱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信息35条,普洱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76条。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依申请公开线上(网站、邮箱)和线下(邮寄、当面、传真)受理渠道通畅。2023年未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切实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明确的工作流程和协调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内容先审后发制度,制定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不得公开政府信息清单》,按三审三校流程把好网站内容政治关、内容关和文字关,采取专人审核、软件监测和人工检查等方式,抓好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功能,认真开展政府网站自检自查,优化完善栏目设置,清理停用和空白的栏目,确保各栏目信息做到动态发布更新。全面开展政务新媒体迭代升级、适老化建设工作,完善网上信息发布、搜索、查询等功能。设置智能在线客服系统,以知识库为支撑,通过对所提交问题关键词组合、语义分析,形成智能判断,提供匹配需求的智能应答,实现业务咨询解答7×24小时不间断服务。

(五)监督保障。主要负责同志经常过问、分管负责同志亲自抓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日常监测监督责任,2023年在中心党组会上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1次,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2次,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1次。印发《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公开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整改存在问题,对标提升薄弱环节。同时,在工作考核方面,认真参加政务公开工作考评,主动接受监督,及时整改发现问题;在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积极态度,公开发布评议二维码,最终接收群众评议89件,其中:满意82件,占比92.1%;基本满意3件,占比3.4%;不满意4件,占比4.5%;在责任追究结果方面,2023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和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联动效果没有满足群众需求,解读渠道较为固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责任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自有平台建设还需进一步优化。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不到位,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下一步,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国家、省、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体系建设,以实现公开事项目录全面精确、公开制度规范管用、公开平台集约便民为目标,大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一完善协作机制。在出台调整住房公积金重大政策前,主动与媒体联系沟通,精心策划发布内容,采取发布新闻通稿等形式,畅通采访渠道,提供宣传素材,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类媒体及时公开信息,做好配套政策解读和说明工作,增强信息传播效果,确保广大群众看得懂、好明白、能理解二是强化平台建设。健全更新维护、信息发布、安全防护机制,加强自有政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相关栏目,将关注度高、使用率多的网上服务厅、办事指南等模块放在显著位置,按照易查易懂的原则整合各类服务信息,努力打造便民服务平台。三是抓好业务培训。建立经常性培训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内容,邀请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同志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重点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 2023年,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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