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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43/20250523-00004  公开目录:  提取业务  发布日期:  2025-05-23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文  号: 
【普洱公积金普法短剧】这样提公积金,违法!
2025-05-23   作者: 点击数:  

虚构房产交易、编造虚假材料、炮制阴阳合同…这些宣称“提取公积金秒到账”的代办服务,实为精心设计的违法陷阱!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屡屡接获举报,发现有不法中介通过电话、微信及抖音等方式,以“公积金快速变现”为噱头,诱导缴存人伪造购房凭证、虚构房屋交易实施违规提取公积金的违法行为,严重破坏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本期通过情景演绎案例,提醒广大缴存人合法使用公积金,警惕非法中介套路,切勿贪图小利而触碰法律红线!

郑重警示与申明

住房公积金虽然属于缴存人个人所有,但必须专款专用,只有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能提取使用,利用频繁买卖房屋、伪造资料、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骗提套取公积金的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文件规定,更触犯了相关国家法律,最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后果很严重!请全体缴存人严守法律底线,切勿以身试法,“歪心思”骗提公积金,“竹篮打水”注定一场空。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分支机构,办理相关公积金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公积金缴存人不要盲目轻信各类代办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非法宣传。郑重提醒广大缴存人在办理相关业务前,可到我中心各服务窗口或致电咨询,也可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查询。按规定条件提供合法资料,通过合法渠道办理相关业务,谨防上当受骗。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中介机构和个人利用虚构住房消费行为、提供虚假材料等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进行监督、举报。若发现相关行为的,请及时致电0879—2889077向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线索,共同维护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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