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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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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0349901000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的规定,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2年12月,是市政府直属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 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记载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管理指导、监督各分支机构的工作;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执行;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市财政部门报送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定期向社会公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安全保值和增值,依法接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监督和指导,接受审计部门审计监督,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及分支机构,市中心机关设综合科、财务计划科、信贷科、归集科、内审科,信息技术科,下设市直营业部、宁洱管理部、墨江管理部、景东管理部、景谷管理部、镇沅管理部、江城管理部、澜沧管理部、孟连管理部、西盟管理部。所属单位0个。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业务管理工作,行政和业务上受市中心领导,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政策、统一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是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普室字〔2019〕74号)的通知,核定中心事业编制人数67人(含分支机构),设中心主任1名(正处级),副主任2名(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6名(含分支机构),副科级领导职数9名(含分支机构)。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末其他人员4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1人(离休0人,退休31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以来,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保障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两大目标,持续围绕打造“实力公积金、便民公积金、智慧公积金、安全公积金、清廉公积金”总目标,加大归集扩面力度,租购并举加大资金使用力度,加强数字化建设,持续改进政务服务,致力将公积金打造成让更多群体参与、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得到满足、服务便捷智慧高效、资金运行安全、人民满意的公积金。 2024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不断扩大。今年1月至12月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27.98亿元,同比增长4.87 %,完成年度计划28.01亿元的99.89%,历年累计归集277.87亿元,归集余额109.74亿元。新增灵活就业人员2148人,同比增长165.19%。二是住房公积金提取较快增长。出台了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业务、“又提又贷”业务、开办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偿还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和简化了已故缴存人小额住房公积金提取事宜。今年1月至12月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24.74亿元,同比增长15.77%,完成年度计划23.51亿元的105.23%,历年累计提取168.14亿元,占累计归集额的60.51%。三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困中有进。今年1月至12月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发放2953笔14.8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82.56%,发放金额同比下降21.38%,历年累计向9.87万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223.14亿元,贷款余额96.84亿元,个贷比为88.25%,同比下降1.30个百分点(下降原因:全市房地产形势较去年有差距,房屋成交量下降),逾期率0.46‰,同比上升0.22个千分点。四是住房公积金收益平稳有力。1月至12月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3.25亿元,业务支出1.73亿元,实现增值收益1.52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7亿元的89.41%,同比下降1.94%。上缴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4亿元,比上年减少0.22亿元,同比下降15.01%。五是审计巡察问题整改有序推进。住房公积金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指出,普洱公积金在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监督和管理、业务运行、业务收支结余和增值收益分配使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和网络与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六个方面共20个问题,涉及中心整改的17个问题,其中:立行立改的14个问题,分阶段整改的1个问题,持续整改的2个问题,目前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召开了1次立行立改工作部署会,1次整改领导小组会,制定了整改方案,向市审计局报送了整改报告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发布,已经完成整改14项,持续整改3项,正逐项推进整改。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针对4方面15项50个问题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整改方案,召开了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目前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制定制度机制44个,多数问题已经完整整改。六是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建设不断加强。1.完成灵活就业人员线上开户功能、线上租房提取功能(增开按季、按月提取新频次)、线上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偿还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功能、封存满两年线上提取功能、线上贷款缩期、还款方式变更、新版单位网厅及委托收款功能上线运行和“码上办”系统开发工作,有序开展“高效办成一件事”系统功能的接口开发工作,实现建行、农行、工行商贷数据共享接入和农行、信用社、民生村镇银行电子回单功能,启动开展国密系统建设和征信接入业务场景应用工作。2.按照《2024年云南省住房公积金重点工作要点》明确的试点中心工作要求,在推进数据质量提升工作上,从盘点数据“精细准”到提质提效“治理防”双向并进,数据指标合格率为82.64%,数据质量评估分在全省名列前茅,电子化稽查工具检查疑点率为21.22%,比2023年下降5.99%。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附表1—附表11)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20,896,899.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896,899.0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309,916.55元,下降9.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309,916.55元,下降9.9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中心坚持厉行节约与稳步推进相结合的原则,从中心实际出发,做好公积金数字化发展转型工作的同时,缩减了非重点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属合理性的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20,896,899.05元。其中:基本支出11,565,695.72元,占总支出的55.35%;项目支出9,331,203.33元,占总支出的44.6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309,916.55元,下降9.9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62,742.45元,下降2.22%;项目支出减少2,047,174.10元,下降17.9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退休人员增加了8人,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相应减少;二是中心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2024年度进一步规范了中心经费使用和报销,费用支出较2023年下降;三是按照财政的安排,部分信息化建设款项及公积金系统维护费未能在2024年度支付,造成项目支出下降幅度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565,695.7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979,679.43元,占基本支出的94.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86,016.29元,占基本支出的5.07%。人均10,464.5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分支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331,203.3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心机构业务运行(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大型修缮及公积金信息网络化建设;其中:办公费125,225.82元、印刷费2,530.90元、手续费294,599.00元、水费8,398.85元、电费109,284.36元、邮电费470,742.24元、物业管理费158,522.92元、差旅费89,021.73元、维修(护)费49,482.60元、租赁费48,986.00元、会议费4,063.00元、培训费12,671.00元、劳务费3,257,439.65元、委托业务费116,300.00元、其他交通费39,19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77,711.26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青年人才经费)1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53,650.00元、大型修缮317,964.0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3,285,42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96,899.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309,916.55元,下降9.95%,完成年初预算的96.4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的减少(退休),工资、保险类经费的调整;二是中心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2024年度进一步规范了中心经费使用和报销,费用支出较2023年下降;三是按照财政的安排,部分信息化建设款项及公积金系统维护费未能在2024年度支付,造成项目支出下降幅度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青年人才经费)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无预决算差异。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预决算差异。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预决算差异。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预决算差异。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预决算差异。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预决算差异。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预决算差异。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96,361.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费913,833.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50,645.6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97,575.41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07.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44%,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的调整,进行了该类经费的追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851,139.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488,295.0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02,912.0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9,932.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98%,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保基数的调整,进行了该类经费的追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预决算差异。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预决算差异。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预决算差异。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预决算差异。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预决算差异。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预决算差异。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预决算差异。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预决算差异。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预决算差异。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739,397.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89%,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687,454.00元、住房公积金管理17,051,943.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4%,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的安排,部分信息化建设款项及公积金系统维护费未能在2024年度支付。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预决算差异。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预决算差异。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预决算差异。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预决算差异。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预决算差异。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预决算差异。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预决算差异。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6,729.00元,决算为60,841.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9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3,959.69元,下降65.1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0元,决算为58,593.2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31%,完成年初预算的30.8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29.00元,决算为2,24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69%,完成年初预算的33.41%。 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0,005.69元,下降65.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954.00元,下降63.7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24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954.00元,下降63.75%;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6,729.00元,支出决算为60,841.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9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3,959.69元,下降65.1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0元,决算为58,593.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8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29.00元,决算为2,24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41%。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下发《中心关于印发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报销有关事项,并强化费用报销审批的流程,明确各级审批的职责。做到了不合理的费用一律不报销;二是中心2024年上缴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公务用车7辆,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保留的公务用车共计3辆,并严格审核、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及相关费用的报销,“三公”经费开支较2023年有所下降,做到了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属合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0,005.69元,下降65.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954.00元,下降63.7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24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954.00元,下降63.75%;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下发《中心关于印发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报销有关事项,并强化费用报销审批的流程,明确各级审批的职责。做到了不合理的费用一律不报销;二是中心2024年上缴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公务用车7辆,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保留的公务用车共计3辆,并严格审核、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及相关费用的报销,“三公”经费开支较2023年有所下降,做到了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属合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市中心、墨江、孟连管理部人员公务出差、乡村振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指导检查工作、其他地州公积金中心到普洱中心交流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产总额31,400,211.37元,其中:流动资产239,659.51元,固定资产22,086,828.4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9,073,723.45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33,502.0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3,502.0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7辆,账面原值1,740,911.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70,613.3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24,413.0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46,200.2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27,556.3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40,806.32元。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03499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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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决算公开报表20250922113307042.xlsx】 附件【2.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50922113307042.xlsx】 附件【3.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20250922113307042.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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