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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季度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7-10-10   作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点击数:  
 索引号:  1043-04_A/2017-1010001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7-10-10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文  号: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季度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普政办发〔2016〕41号),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普洱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经费实行自收自支(收入全额上缴财政,按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核拨)。负责普洱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对普洱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设5个内设机构(综合科、财务计划科、归集科、信贷科、内审科),下设10个分支机构(市直营业部、景东管理部、景谷管理部、镇沅管理部、宁洱管理部、墨江管理部、澜沧管理部、孟连管理部、江城管理部、西盟管理部),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

2.负责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负责记载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4.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

5.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管理指导、监督各分支机构(各县管理部)的工作。

6.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执行。

7.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市财政部门报送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定期向社会公布。

8.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安全保值和增值,依法接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监督和指导,接受审计部门审计监督,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9.承办普洱市人民政府和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7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主要工作是:

1、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宣传效应。继续加大催建、催缴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电台及报纸等媒体,以新的《住房公积金条例》出台为契机,持续对住房公积金制度进行宣传,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2、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加强住房公积金队伍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对员工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进一步完善综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抓好职工前台窗口的建设,提升中心服务能力,提高社会满意度。优化服务环境,加强和完善各管理部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管理部服务环境。

3、进一步加大对职工刚需性购房支持。对原使用提取使用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继续落实和推进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的要求,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精神,放宽条件、降低门槛、优化流程,开展支取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组合贷款业务,进一步释放存量资金,用活、用足、用好公积金。

4、加强监管,确保资金的安全运转。继续将资金监管作为2017年工作的重点,进一步梳理办理环节,以排查风险廉政控制点为切入点,完善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规程和各项资金监管办法,确保资金安全完整。

5、继续完善公积金管理系统、服务信息系统。加强对网络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应用程序、系统维护的管理;完善网上服务功能,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切实发挥网站、微信平台的宣传导向和信息交流的平台作用;做好“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启动及“双贯标”工作,为群众提供优质、全方位的线上服务。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中心风清气正的良好干事氛围。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探索切合中心实际的党风廉政建设机制,为推进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保障。围绕党风廉政和作风改进,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开展廉政教育,增强廉政意识。

7、认真做好社会帮扶工作。大力在中心营造扶贫攻坚氛围,将安居工程建设、“挂包帮”“转走访”等工作有机融合,与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做到统筹兼顾、协调推进、齐头并进,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季度预算执行情况

(一) 基本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财政批复预算1600.94万元,用于保障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839.65万元,项目支出761.29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一季度执行数197.75万元,当季度完成年初预算的23.55%,较上年同期增加96.07万元;二季度执行数331.44万元,当季度完成年初预算的39.47%,累计执行数529.19万元,累计完成年初预算63.03%,累计执行数较上年同期增加181.44万元;三季度执行数218.78万元,当季度完成年初预算的26.06%,累计执行数747.97万元,累计完成年初预算89.08%,累计执行数较上年同期增加238.31万元。

项目支出一季度执行数16.93万元,当季度完成年初预算的2.22%,较上年同期增加16.93万元;二季度执行数87.38万元,当季度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累计执行数104.31万元,累计完成年初预算13.70%,累计执行数较上年同期减少0.29万元;三季度执行数38.18万元,当季度完成年初预算的5.02%,累计执行数142.49万元,累计完成年初预算18.72%,累计执行数较上年同期减少43.68万元。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10月9日

  
附件【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3季度.部门季度预算执行情况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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