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机构

首页  >  正文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5-03-14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43/20250314-00001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5-03-14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文  号: 

监督索引号53080000349900000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的规定,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称中心)成立于200212月,是市政府直属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 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记载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管理指导、监督各分支机构的工作;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执行;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市财政部门报送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定期向社会公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安全保值和增值,依法接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监督和指导,接受审计部门审计监督,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中心机关设综合科、财务计划科、信贷科、归集科、内审科、信息技术科6个职能科室,下设市直营业部及九县管理部十个分支机构。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业务管理工作,行政和业务上受市中心领导,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政策、统一核算的管理机制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普室字〔201974号)的通知,核定中心事业编制人数67人(含分支机构),设中心主任1名(正处级),副主任2名(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6名(含分支机构),副科级领导职数9名(含分支机构)。2024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人数56人,聘用编外用工劳务派遣人员42人。

)重点工作概述

1.以精准扩面为导向,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规模。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将灵活就业人员归集扩面作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源头、基础工作来抓,聚焦城市用工集中领域和新兴行业从业者,联合相关行业协会,制定个性化的缴存方案。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支持积极借鉴试点城市经验做法,大力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大住房公积金欠缴追缴力度。合理确定缴存基数标准和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抓好年度审验工作,督促欠配县、欠缴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以民生需求为核心,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体系。推动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落地见效,保持政策连续性,努力实现政策点对点推送;优化提取公积金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方式,推进按年提取偿还商业住房贷款资料复用;开办法拍贷业务和优化商转公(组)办理模式,制定完善延迟退休配套政策措施,视资金情况适时开办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和提取公积金偿还部分商业住房贷款业务修订完善归集、提取、贷款三个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和业务规范,形成统一业务受理标准,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结合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树牢“以用促缴”发展理念,发挥好存量和增量政策的效应,从供需两端持续发力支持缴存人“应提尽提、应贷尽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以高效便捷为目标,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抓好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重点事项清单涉及公积金的事项落实,全面推进公积金+不动产、公积金+受托银行的合作服务落地实施,推进一站式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业务功能集约化贯彻住建部《住房公积金服务标准》,改造提升墨江、景东、镇沅、澜沧、西盟政务服务窗口,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标准化、便利化、规范化水平在业务办理完成后,通过短信、微信推送、电话回访等多种方式邀请群众对服务进行评价,建立专门的反馈处理台账,对反映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4.以数字赋能为动力,全面打造升级版智慧公积金转型发展。强化中心基础设施整合利用对中心机房、办公电脑设备进行扩容,实现中心资源的有效整合与拓展,搭建安全、稳定、高效的办公环境,有效支撑中心业务发展确保公民身后一件事、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如期上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力争在20253月底前正式上线运行6月底前完成全国试点中心异地冲还贷业务上线依托云南贷款购房一件事数据直达系统,全面实现房屋备案、不动产权、完税信息、征信报告、商贷信息等数据与业务系统共享利用回填功能,实现购房提取、商贷提取实现线上办理;完成码上办系统建设,探索deepseek接入普洱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和智能客服系统全力推动公银协同平台运行使用打造15分钟公积金便民服务圈”。

5.以资金安全为底线,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稽核制度体系,按年度计划开展专项内审检查,加强日常稽核检查工作,落实离岗离任审计,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关键岗位、重大事项报备、定期存单管理、大额资金调度和住房公积金业务日清日结、审批权限管理等内控制度出台《普洱市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账户管理办法》、《普洱市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处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保障住房公积金安全平稳运行。着力建立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对住房公积金信用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评价、确定、发布和应用等管理活动进行规范,把信用主体按住房公积金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依法予以惩处,并建立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黑名单”管理机制。

6.以党建引领为根本,加强党的建设工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以实际行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持续深化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加强党建引领公积金业务推动圆梦安居党建品牌建设见行见效持续深入推进清廉公积金建设,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人,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引导干部职工增强法纪意识,落实为基层减负各项规定,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建设一支风清气正的住房公积金干部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4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67人。在职实有5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人。

车辆编制13辆,实有车辆3辆,无超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39.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39.4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减少127.60万元,下降了5.8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5年中心在编人员较2024年有所减少,相应的人员经费进行了减少;二是本年度抵押评估费专项资金未在年初预算中下达,为另文下达资金项目;三是中心按照相关要求,2025年公用经费在2024年的基础上压减了5.00%,做到了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39.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39.4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39.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减少127.60万元,下降了5.8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5年中心在编人员较2024年有所减少,相应的人员经费进行了减少;二是本年度抵押评估费专项资金未在年初预算中下达,为另文下达资金项目;三是中心按照相关要求,2025年公用经费在2024年的基础上压减了5.00%,做到了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39.4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039.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9.41万元,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增加874.50万元,增长了75.07%,主要原因是:2025年按照预算编制的要求将2024年度以项目形式申报的公用经费调整至基本支出中进行编列;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减少1,002.1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5年按照相关要求将2024年度以项目形式申报的公用经费调整至基本支出中进行编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104.33万元,比2024年(上年)预算数增加23.10万元,增长了28.44%。主要用于:中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退休人员待遇(养老保险统筹外发放的部分)的保障;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0.17万元,比2024年(上年)预算数减少11.34万元,下降了10.17%。主要用于:中心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的缴纳;

3.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01万元,比2024年(上年)预算数减少0.46万元,下降了10.29%。主要用于:中心在职在编人员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的缴纳;

4.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2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8.18万元,比2024年(上年)预算数减少5.43万元,下降了12.45%。主要用于:中心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的缴纳;

5.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22.02万元,比2024年(上年)预算数减少1.63万元,下降了6.89%。主要用于:中心在职在编人员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单位部分的缴纳;

6.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81万元,比2024年(上年)预算数减少1.32万元,下降了21.53%。主要用于:中心在职在编人员工伤、医保大病保险单位部分的缴纳;

7.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2住房改革支出(款)01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68.68万元,比2024年(上年)预算数减少7.92万元,下降了10.34%。主要用于:中心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的缴纳;

8.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3城乡社区住宅(款)02住房公积金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1,697.21万元,比2024年(上年)预算数减少122.60万元,下降了6.74%。主要用于:保障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正常运行,资金支出主要包括水电费、业务费(律师诉讼费、委托业务费、网络专线费、维修护费、系统运行维护费、他项权证登记证费)、培训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专项工作经费(新市民缴存扩面、催建催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放管服”改革工作、公积金宣传等)方面内容。

五、省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1.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2.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96.85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心202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6.30万元,较上年减少13.37万元,下降67.9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心2025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中心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60万元,较上年减少0.07万元,下降10.4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60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中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规范接待管理、严控接待标准,厉行节约,按要求压减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心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70万元,较上年减少13.30万元,下降7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0万元,较上年减少13.30万元,下降7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含墨江、孟连管理部)

少的原因是中心2024年上缴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公务用车7辆,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保留的公务用车共计3,对应的相关费用也进行了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4个(其中2个为另文下达),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72.10万元(另有另文下达项目380.00万元),其中重点项目4个,绩效目标如下:

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专项经费项目,金额971.77万元,绩效目标是:主要用于保障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正常运行,资金支出主要包括水电费、业务费(律师诉讼费、委托业务费、网络专线费、维修护费、系统运行维护费、他项权证登记证费)、培训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专项工作经费(新市民缴存扩面、催建催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放管服”改革工作、公积金宣传等)方面内容。

机关党建工作经费项目,金额0.33万元,绩效目标是:完善机关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制度,相关经费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切实保障做好中心2025年党员活动的开展。

住房公积金中心抵押评估费专项资金项目(另文下达),金额20.00万元,绩效目标是:用于保障落实《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环节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市监办函〔202013号)的要求,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落实,着力减轻企业和人民群众负担。按照规定,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所发生的产权抵押评估费不再由贷款人承担,相关费用由公积金中心支付。

住房公积金中心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另文下达),金额360.00万元,绩效目标:一是提升改造业务系统、建设一件事联办接口,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减少业务办理要件,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实现事项线上办理,方便办事群众;按照有关部门国产化替代要求、网络安全要求、公积金业务需求及过紧日子要求,结合中心信息化建设实际情况,提升数字化技术支撑能力,对中心现有基础设施开展基础设施扩容、网络安全提升、国产化适配工作涉及硬件设备采购项目,确保能够完成相关部门下达的任务目标,并支撑中心公积金业务顺利开展;按照有关部门国产化替代要求、密码内嵌融合发展及规模化体系化建设要求,完成中心信息系统国产化适配、国密应用软件改造、年度系统能力提升的适配改造及支撑硬件采购。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

中心2025基本支出运行经费安排54.9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52万元,下降24.19%主要原因中心2024年上缴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公务用车7辆,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保留的公务用车共计3基本支出运行经费的相关费用也进行了减少;二是按照相关要求,2025基本支出运行经费2024年的基础上进行了压减,做到厉行节约过紧日子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中心资产总额3,140.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97万元,固定资产2,208.6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907.3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5.6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6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7辆,账面原值174.0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4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0349900111

  
附件【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算公开20250314055345296.xlsx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