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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问一答】 工作调动个人公积金账户如何转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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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工作的调动,个人住房公积金的账户该如何转移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关于“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的政策,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同城(本市范围内)转移
由转出单位专管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原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后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转移(状态标识)手续;转入单位专管员到缴存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备注:办理前缴存职工必须足额缴存公积金。
二、异地转移(本市范围外)
1、缴存职工原住房公积金在普洱市以外缴存的,现在普洱市稳定缴存满半年的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办理,或者缴存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原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名称、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
2、普洱市缴存职工因工作调动到普洱市以外工作且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满半年的,须咨询现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异地转移。
备注:原缴存地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或担保的不能办理异地转移业务,待贷款结清后可至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办理。
政策解读
1.我的工作发生调动,能否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缴存职工发生工作调动的,须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不能办理销户提取业务。
2.工作调动后,我的住房公积金又该如何“调动”?
工作调动后,若新的工作单位与原工作单位在同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应联系新工作单位,为自己办理同城转移业务。
若工作发生跨市调动,需要原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新单位开立个人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名下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此时,缴存职工既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自助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也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网点提交业务申请。
3.转移业务办结后,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有何影响?
这种情况下,只要符合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政策,缴存职工可以正常申请使用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包括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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