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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2年度结息暂停办理业务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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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为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6月30日至7月1日期间,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柜面和线上渠道(微信、网厅、一部手机办事通)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转移等业务。
二、6月30日至7月1日期间,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柜面仍正常受理贷款业务的资料预审和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信息查询、信息完善等业务。
三、结息工作完成后,请各缴存单位按中心通知到公积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或通过单位网厅获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对账单及利息清单,并及时将对账单及利息清单发放给职工本人知晓。
四、7月4日(周一)起,各项业务恢复正常办理。中心结息工作完成后,将及时在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平台进行通知,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可通过网上平台渠道查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结息情况。
每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对账工作关系到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暂停业务给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带来的不便,请给予理解支持配合!
特此通知。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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