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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电子影像采集系统上线运行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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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
为维护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真实、完整和安全,进一步提升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水平,实现公积金业务“精简、优化、规范、安全、高效”的工作目标,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子影像采集系统将于2021年10月11日上线运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电子影像采集系统上线运行后,将精简部分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证明材料复印件。各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所需材料,以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办事指南为准。
2.根据国家、省、市对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在办理部分业务过程中将采集个人影像资料,请广大缴存职工给予支持配合理解。
3.电子影像采集系统上线运行后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通过系统实现了档案资料的科学保存,采用“存量档案数字化,增量档案电子化,业务全程痕迹化”的方式改革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保存方式,有效提升后续档案查询效率,为缴存职工提供优质、便捷、可信的住房公积金信息化服务。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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