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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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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0843401000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针政策,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高质量发展。 2.负责拟订有关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放管服”改革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3.负责牵头组织全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工作措施、管理制度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4.推进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牵头协调各进驻单位之间、进驻单位与综合窗口之间的工作关系。加强对政务大厅及其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及监督,做好政治教育、学习培训、后勤保障和年度考核等工作。 5.负责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和管理,指导县(区)做好相关工作;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电子政务的管理,负责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推广应用。 6.履行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和出让业务活动场内监督、管理和指导职责,负责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和出让工作。 7.负责对全市各级的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督查。 8.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报告及沟通联系,承办上级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交办的工作。 9.管理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普洱市政务服务中心(普洱市投资审批服务中心)。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市政务服务局以打造“一流政务服务环境、一流营商环境”为工作目标,创新机制、拓展平台、规范管理,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1.以简政放权为抓手,持续规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严格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全面完成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编制,共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共2998项。积极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切实实现全市范围内行政许可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二是加强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管理。严格执行事项动态调整管理机制,今年以来,根据部门职能职责调整划转情况,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28项,调整市发展改革委等9家部门行政权力事项844项,责任事项6312项。三是统一规范基层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公布县(区)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1260项、部分实施清单98项,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指导目录110项,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指导目录26项,便民服务事项102项,实现对全市所有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统一集中规范管理,更好地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持续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工作。 2.以便民惠企为目标,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一是深化“一窗”改革,科学设置综合窗口。创新打造“市区合一”政务服务“1+8”综窗集成服务“普洱模式”。综合窗口可以无差别受理市区52个部门委托的1163个事项,同时负责提供综合咨询服务、老年人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投资审批、等服务。积极推进市、区政务大厅公积金、不动产、医保、社保、项目投资、企业服务等主题窗口逐步实现无差别受理综合窗口服务模式。二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诉求。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和“差评”整改制度,认真落实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在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常态化摆放营商环境问卷调查和评价二维码,并设置投诉窗口和“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咨询投诉热线、投诉二维码。线上通过“12345”、“一部手机办事通”等平台受理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诉求,实现市场主体24小时进行营商环境评价和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推动党群服务中心与便民服务中心融合建设。积极推动基层“两中心”融合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一窗通办”向基层延伸,持续提升服务效能,实现党群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两中心”一体化建设,目前正在推进场所整合和乡镇试点工作,计划明年全面铺开。 3.以智慧政务为突破,持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一是深化“一网通办”建设。深入推进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的部署应用,完成了市、县(区)1200余枚电子印章的备案及电子证照签章关系配置,市级自建公积金业务系统与省平台的深度融合,思茅区、宁洱县、墨江县、孟连县、景东县、镇沅县6个县(区)水费查询缴费便民惠民服务事项上线“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零跑腿”,有效提升“一网通办”能力。二是抓好监管效能提升。动态做好云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的组织机构搭建、曝光信息发布、监管行为录入和风险预警处置,积极推进监管数据汇聚、共享,着力提升“智慧监管”水平。三是推进数字化平台建设。普洱市助企纾困(智慧政务大厅)数字化平台项目(一期)建设目前已基本完成并进行初步验收,实现了市级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的分办、督促、销号全过程数字化跟踪管理,正进行与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普洱城市大脑以及其他业务系统的对接融合,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次办好”,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政务服务管理与效能监督科、电子政务信息技术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组织人事科。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 2.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普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4.普洱市政务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 2.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普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纳入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因为普洱市政务服务中心属于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8216534.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216534.4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818250.82元,下降43.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818250.82元,下降43.1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下降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市政务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续建(主体)工程项目,致使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8216534.41元。其中:基本支出8398076.18元,占总支出的46.10%;项目支出9818458.23元,占总支出的53.9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818250.82元,下降43.1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0629.77元,增长2.07%;项目支出减少13988880.59元,下降58.7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下降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市政务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续建(主体)工程项目,致使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98076.1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788139.87元,占基本支出的92.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09936.31元,占基本支出的7.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818458.2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994000.00元。详见具体项目。 1.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日常运转经费1928430.87元。此项目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保证局内各项业务能正常有序的开展,资金主要支出方向有:邮电费、办公费用的开支;职工差旅费的报销等。及时支付各项费用,保证局内工作正常运行。2023年绩效目标已完成。 2.上年度普洱市助企纾困(智慧政务大厅)数字化平台资金2994000.00元。此项目主要用于推进“智慧政务”建设。依托国家、省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智慧政务”和“智慧监管”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切实推进普洱市助企纾困(智慧政务大厅)数字化平台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次办好”,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效能。深入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宣传推广。2023年绩效目标已完成。 3.政务大厅信息化改造购买综合窗口受理服务费专项资金2859477.14元。此项目以“办成一件事”为原则,打破市区层级和部门、科室界限,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调整优化市政务服务中心功能布局,完善“一站式”服务功能,分区域设置1个综合服务区(目前,在全省政务服务系统只有昆明和普洱两家设置了综合服务窗口)、8个主题服务区(公积金、不动产登记、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公安业务、税务服务、企业服务、卫生健康)和个性化的婚姻登记服务区,在全省首创集中受理、办理市区两级政府所属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最大程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大幅度提升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的办事体验感和便利度。2023年绩效目标已完成。 4.2023年党政储备人才工作经费10300元。此项目总体目标是为了吸引、培养和留住高素质的党政储备人才,为单位的持续发展和公共服务的高效提供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通过合理的经费投入,打造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充满活力的党政储备人才队伍,提升单位的整体治理水平和服务效能,推动各项事业不断向前迈进,为实现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幸福做出积极贡献。2023年绩效目标已完成。 5.交易中心运行经费360327.97元。此项目用于保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常运转,保证中心内各项业务能正常有序的开展,资金主要支出方向有: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邮电费、印刷费、电话费、广告费等支出,保障日常职工出差、日常公务接待、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保险费、职工公务交通补贴及单位租车产生的费用,行政补助工会费。2023年绩效目标已完成。 6.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网路链路运行专项经费350000.00元。双线保通项目保证全市十县区电子交易平台网络连接畅通,实现全市专家资源共享,推进远程异地评审常态化工作提供保障。2023年绩效目标已完成。 7.智慧化平台运行维护费用专项资金1188480.00元。此项目主要用于:一是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与监督职能相互分离,探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是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改委的决策部署。职能相互分离,各司其职,监管部门依法行使监管职责并及时依法查处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职责得到了进一步强化。但传统的监管通道、监管方式很有限,无法满足监管要求。以“互联网+监管”为基础建设的远程在线监管平台,将现场监督全面转变为远程在线监督,为监督方式的转变提供了新思路。监管更及时、更便捷、更高效!二是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分级管理、一项一档的要求,依托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平台,通过接口方式对云平台产生的数据及电子文件和交易中心产生的音视频文件自动采集,以“件”为单位,对全量档案信息进行整理、归档,并通过相关专业设备自动刻录、存储,满足对交易档案查询和调阅等管理要求,形成一套便捷、规范、安全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2023年绩效目标已完成 8.2022年采购业务工作经费24409.09元。此项目主要目标:一是积极推动互联网采购模式。建立采购信息平台及立体式内控管理体系。依托政采云采购信息共享平台,逐步拓宽信息收集广度,着重加强信息收集、梳理及分析力度,整合信息关联度,强化信息整体性,推进采购信息化体系的建立。二是准备开展标准化体系建设,建立中心管理工作标准指南,实现了中心业务工作统一化、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化及可执行化,为高效、优质服务提供保障。2023年绩效目标已完成。 9.采购业务工作经费103033.16元。此项目主要目标:一是积极推动互联网采购模式。建立采购信息平台及立体式内控管理体系。依托政采云采购信息共享平台,逐步拓宽信息收集广度,着重加强信息收集、梳理及分析力度,整合信息关联度,强化信息整体性,推进采购信息化体系的建立。二是准备开展标准化体系建设,建立中心管理工作标准指南,实现了中心业务工作统一化、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化及可执行化,为高效、优质服务提供保障。2023年绩效目标已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16534.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3818250.82元,下降43.14%,下降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108314.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4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人员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日常办公经费)、资本性支出(市政务服务大厅提升改造,市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改造,办公设备购置及专用设备购置);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1416.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4%。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和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6673.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5%。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801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9735.00元,决算为28855.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150.00元,决算为16085.6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5.75%,完成年初预算的99.6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585.00元,决算为1277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4.25%,完成年初预算的23.8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7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9735.00元,支出决算为28855.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150.00元,决算为16085.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585.00元,决算为127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8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和接待标准;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合理、规范使用公务用车。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0290.31元,下降41.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4.31元,下降0.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226.00元,下降61.3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和接待标准;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合理、规范使用公务用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政务服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级相关部门、各州(市)来普考察、各县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人员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3974.28元,比上年减少9702.20元,下降2.01%,下降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执行,厉行节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燃油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54425591.77元,其中,流动资产5031991.89元,固定资产44194252.8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199347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215919.7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436816.0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不涉及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调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调整预算数=年初预算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本年支出合计的年初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包括使用本年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以及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资金安排的支出。 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08434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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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919093502288.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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