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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35/20240122-0000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2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文  号: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2   作者: 点击数: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3年,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普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普洱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信息1819条,其中,财政预决算信息8条,政务服务信息78条、公共资源交易信息1671条、其他信息62条。

(二)依申请公开

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办理流程,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文件解读、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保密审查、政务公开考核、责任追究、微信公众号管理等方面全方位构建科学管理体系,规范政务公开程序。强化信息发布审核,坚持信息发布“分级审核、先审后发”,严格履行“三审三校”程序,强化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完整、权威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及时修订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基本目录,落实专人负责维护建设,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新开通普洱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切实加强维护管理,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

及时更新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渠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以问题为导向,强化政务公开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2023年上半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2022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还需加强,政务新媒体的作用发挥仍需提升,政策解读形式不够多样。

下一步,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将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扩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发挥“普洱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作用,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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