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洱市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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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0875701000
普洱市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普洱市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到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普洱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市信访指标趋向良好。2021年全市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网上信访、网上投诉、网上建议、人民网意见征集、手机、微信、人民网、领导信箱、来电、邮件信访2165件2613人次,同比件次下降42.9%、人次下降46.9%。全年没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惊动上级部门和领导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极端恶性事件、没有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的舆论负面炒作,信访形势整体平稳可控。
2.圆满完成全年重要会议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国全省全市“两会”、庆祝建党100周年、《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省政府普洱现场办公会、市第五次党代会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信访稳定工作,通过扎实开展各项信访稳定措施,确保了2021年重点时期全市到京重点地区和敏感部位“零进京”“零滞留”“零倒流”,受到省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通报表扬。
3.推进党政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工作常态化。以党政领导包案化解重要信访案件为重要抓手,积极推动信访积案有效化解。2021年,纳入省领导包案化解的3件信访案件,市厅级领导包案化解的30件信访案件均已办结。
4.扎实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2020年8月,中央、省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先后启动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根据工作安排和部署,普洱市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方法措施,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专项工作。2021年,中联办交办普洱市重复信访事项106件,已报办结106件,办结率100.0%。
5.压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坚持市级领导定期接访、县(区)处级领导每天值班接访、乡(镇)领导随时接访、部门领导相对固定接访的接访制度。2021年市级领导接访18批22人次,县(区)级领导接访136批198人次,推动化解150件信访案件。
6.抓牢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信访干部办理好每一封来信、接待好每一次来访、处理好每一件投诉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架起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为普洱市信访局,内设办公室、协调指导科、接访科(普洱市信访接待大厅、普洱市联合接访中心)、办信科、网络信息科、督查督办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信访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普洱市信访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GK0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GK0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信访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 553.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3.53 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 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 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 0.07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579.03万元对比减少25.42万元,减少4.39%,主要原因是2020年普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拨入10万元信访维稳工作经费,2021年不涉及该资金,导致总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信访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55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6.00万元,占总支出的67.79%;项目支出178.66万元,占总支出的32.2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597.90万元对比减少43.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普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拨入10万元信访维稳工作经费,2021年不涉及该资金,导致总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信访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6.00万元。与上年360.3万元对比减少15.69万元,减少4.36%,主要原因是2021年中单位干部职工死亡一人,相关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5.81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31%。办公 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信访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8.66万元。与上年237.6万元对比减少58.94万元,减少24.81%,主要原因是2020年支出中包含了2018年12345政务热线服务费58.80万元,2021年没有了该笔费用支出。主要用于信访业务、普洱市人民政府12345政务热线经费等。具体开支对象是信访业务经费83.86万元;普洱市人民政府12345政务热线经费94.8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信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3.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0%。与上年569.03万元对比减少15.50万元,减少2.72%,主要原因是2021年中单位干部职工死亡一人,相关人员经费减少,导致较上年度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9.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4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福利支出229.68万元,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05.93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1%。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1%。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信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73万元,支出决算为10.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压减一般性支出的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做到无预算不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的6.98万元增加3.76万元,增长53.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21万元,增长3.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55万元,增长211.4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到上级走访群众较多,县(区)信访局专题汇报工作增多,导致接待费比上年增加较多;二是公务用车老化,修理费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较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 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5.51万元,占51.31%; 公务接待费支出5.23万元,占48.6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5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外出使用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2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23 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6批次 (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 人)。主要用于县(区)信访局汇报工作而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信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06万元,与上年33.84万元对比增加5.22万元,增加15.43%,主要原因2021年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增加,导致机关运行成本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普洱市信访局资产总额101.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63万元,固定资产101.3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9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9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信访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 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 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二)调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调整预算数=年初预算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三)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四)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五)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六)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0875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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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0918022923874(4).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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