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洱市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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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0875701000
普洱市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普洱市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到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普洱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①提高政治站位,树牢信访稳定的大局意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了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期间信访稳定工作万无一失,以普洱的安全稳定确保了全省、全国的安全稳定。
②精准分析研判,把好信访稳定第一道关口。2019年,普洱市信访局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信访工作2次,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周报32期、信访信息12期、信访摘报6期、调研信息21篇,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积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③抓实领导包案,推进源头治理进一步深入。省级党政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3件,市级党政领导包案化解的10件信访案件均已办结。
④聚焦信访热点,重点开展“四大重点”矛盾化解攻坚。国家、省、市、县(区)“四大重点”信访案件18件,已化解18件,化解率100%。同时,积极向上级申报特殊疑难信访案件,2019年向上级申报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28件,涉及资金177万元。
⑤提质网上信访,推动信访信息系统深度应用。2019年5月底完成对126家单位的更名,根据工作需要新增37个单位、关闭53个单位。截止12月31日,全市共开通使用系统577个单位。同时,人民满意窗口、人民调解室、12345信访热线建设完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信访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信访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5,268,754.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68,754.4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5,700,855.08元对比减少432,100.67元。主要原因:项目经费有效压缩了,所以普洱市信访局2019年度收入决算总体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信访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5,068,754.41元。其中:基本支出3,618,754.41元,占总支出的71.39%;项目支出1,450,000.00元,占总支出的28.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5,700,855.08元对比总减少632,100.67元,减少11.09%,与上年基本支出3,540,591.05元对比增加78,163.36元,增加2.20%;与上年项目支出2,160,264.03元对比减少710,264.03元,减少32.88%。主要原因:项目经费有效压缩了,所以普洱市信访局2019年度支出决算总体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信访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18,754.41元。与上年3,540,591.05元对比增加78,163.36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上调及社会保障福利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信访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50,000.00元。与上年项目支出2,160,264.03元对比减少710,264.03元,减少32.88%。主要原因:项目经费有效压缩了,所以普洱市信访局2019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总体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信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68,754.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5,700,855.08元对比减少632,100.67元。主要原因:项目经费有效压缩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21,68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29%。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为2,771,683.00元,项目支出1,45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8,286.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9%。主要用于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6,824.00元,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1,462.9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1,624.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7%。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51,085.48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6,912.00元,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626.9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7,1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6%。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17,16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信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5,470.00元,支出决算为71,698.14元,完成预算的,52.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878.14元,预算数为67,000.00元,完成预算的53.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820.00元,预算数为68,470.00元,完成预算的52.3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财政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费的支出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101,100.20元减少29,402.06元,下降29.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8,735.06元,下降-44.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67.00元,下降1.8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财政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费的支出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878.14元,占50.04%;公务接待费支出35,820.00元,占49.9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878.1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878.1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82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5,8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劝访、维稳工作接待关联重大、活动、团体会议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信访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2,676.00元,与上年188,101.00元对比增加了84,575.00元,主要原因分增加了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普洱市信访局资产总额1,188,513.60元,其中,流动资产214,260.80元,固定资产974,252.8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927,632.80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0,880.8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14260.8元,固定资产增加46,62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9年度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二)调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调整预算数=年初预算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三)本年支出合计的年初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包括使用本年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以及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资金安排的支出。
(四)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五)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六)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七)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0875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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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0918101326953.xls】 附件【普洱市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公开表9-13表(分项目).r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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