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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信访局2017部门决算公开
2018-09-21   作者:市信访局 点击数:  
 索引号:  1048-/2018-0921001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09-21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信访局  文  号: 

普洱市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普洱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信访局概况

中共普洱市委普洱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成立于2001年12月26日(时为副处级行政单位),2007年9月7日升格为正处级行政单位,2008年4月9日更名为普洱市信访局,2011年6月14日,在普洱市信访局加挂“中共普洱市委群众工作局”牌子,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2015年6月11日更名为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普洱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为普洱市委、普洱市政府管理的负责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正处级)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普洱市信访局职能:负责办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向市委、市政府及领导的来信来访事项,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调查研究信访突出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决策建议;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配合综合维稳部门、公安机关处理群众集体来访上访、突发信访事件和越级到省到京非正常上访事项;综合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向人民群众提供有关信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承担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继续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

2.补齐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短板

3.抓实源头治理和风险防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普洱市委员会普洱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信访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 (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信访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5,536,416.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5,536,416.6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 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 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600805.77元,增加40.67%,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上涨、社会保障缴费增加,主要增加为市委市政府批准五级联动视频工程安装项目新增9603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信访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5,619,342.23元。其中:基本支出3,185,337.68元,占总支出的56.69%;项目支出 2,434,004.55元,占总支出的43.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712830.59元,增比43.85%。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上涨、社会保障缴费增加,主要增加为市委市政府批准五级联动视频工程安装项目新增9603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信访局机关正常运转日常支出3,185,337.6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79726.85元,增32.41%,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变动、职务变动、社会保障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 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 17.34%。(人均199083.6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信访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34,004.5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33103.74元,增加62.17%,主要原因分析五级联动视频工程安装项目新增9603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根据施工合同、工程进度完成进展情况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信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36,416.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2%。与上年对比增减变动情况增加1600805.77元,增46.64%,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上涨、社会保障缴费增加640505.77元,增加市委市政府批准五级联动视频工程安装项目新增9603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20,734.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88%。主要用于普洱市信访局基本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018005元,日常公用经费468725元、项目支出2434004.55元,其中:办公费1224244.58元,差旅费220729.1元,其他商品服务422097.61元,三公经费187416.16元,劳务费用267940.92元,工会22365元,邮电29820.34元,其他事务支出26000元,印刷费11603元,培训费8080,其他信访接访维稳支出13707.84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8,751.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1%。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74,437.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5%。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2,492.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6%。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信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0000元,支出决算为 187,416.16元,完成预算的1.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0,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2,623.00元,完成预算的65.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4,793.16元,完成预算的114.7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7416.16元,主要原因分析:因公出国(境)20000元未入预算指标,公车相对减少,接待相对增加,信访劝访维稳工作存在特殊性,不能预知社会、团体、民间各类群体何时何地将产生何种争议。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1926.23元,下降5.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2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821.61元,增长3.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3747.84元,下降22.7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主要原因:因公出国(境)未没造预算,普洱市信访局很少有出国出境情况,出国出境20000元就超占原预算指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000.00元,占 10.6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52,623.00元,占28.08%;公务接待费支 出114,793.16元,占61.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00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根据云信明电[2017]1号、2号文件精神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公示,通过—2017年云南省信访系统综合能力提升研修班,经费2万元,由市信访局负责,占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623.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2,623.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普洱市信访局出差、信访劝访、维稳工作公车运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4,793.16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4,793.1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 待8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14人(其中:外事接 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劝访、维稳工作接待关联重大、活动、团体会议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信访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9,348.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43.19元,增加0.93%。主要原因分析: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73223.19、印刷5400、邮电6142.46、差旅42171、培训22954、接待18818.16、劳务费91726.69、其他交通费179524.5,手续费475、工会28200、退休公用623元,公车车检9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截至2017年12月31日,普洱市信访局部门资产总额1,426,324.76,其中:流动资产350.96元,固定资产1,425,973.80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减)累计摊销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 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880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8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98800元;报废报损资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窗体顶端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1,426,324.76

350.96

1,425,973.80

0.00

352,770.00

0.00

1,073,203.8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窗体底端

项目行次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减: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小计房屋车辆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部门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普财评审〔2017〕11号)第二十条建立反馈信息公开机制的规定,绩效自评信息(除涉密内容外)另行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附件【普洱市信访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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