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洱市信访局2024年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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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0875701000 普洱市信访局2024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 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普洱市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到省进京访的处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普洱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接访科(普洱市信访接待大厅、普洱市联合接访中心)、协调督办科、来信网信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为普洱市信访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市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反映社情民意“晴雨表”作用,以信访工作法治化为主线,持续加强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切实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扎实推动解决群众反映诉求。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市共办理信访事项3943件(批)次,同比上升32.81%。其中:来信589件次,同比下降23.20%;来访1083批次,同比上升102.43%;网上信访2071件次,同比上升21.18%;其他50件次,同比上升138.09%。市级及以下信访登记占比达69.28%,全市信访结构层次合理,信访形势平稳向好,信访秩序持续好转。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普洱市信访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信访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5990190.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90190.2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057867.16元,下降25.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57867.16元,下降25.5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无。主要原因是受财政资金保障力度暂未完全覆盖支付需求,导致支付工作未能全部落地。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信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5990190.20元。其中:基本支出2958373.99元,占总支出的49.39%;项目支出3031816.21元,占总支出的50.6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057867.16元,下降25.5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7979.22元,下降2.57%;项目支出减少1979887.94元,下降39.5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基本支出方面,年内人员正常退休1人,相应人员经费支出降低,同时严格控制公用经费开支;项目支出方面,受财政资金保障力度暂未完全覆盖支付需求,导致支付工作未能全部落地。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58373.9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57169.25元,占基本支出的89.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301204.74元,占基本支出的10.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31816.2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普财预〔2024〕52号信访业务经费552435.26元,主要用于保障开展信访业务工作所需开支,具体为:办公费111339.10元、水费1000.00元、电费1000.00元、邮电费124981.26元、差旅费83600.00元、劳务费25000.00元、委托业务费42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850.00元、其他交通费用58300.9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0.00元、生活补助324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8964.00元。 2.普财预〔2024〕52号普洱市驻京信访工作经费558524.95元,主要用于保障驻京信访工作所需开支,具体为:水费7200.00元、电费18000.00元、物业管理费38193.60元、差旅费268334.55元、租赁费220576.80元、其他交通费用6220.00元。 3.普财预〔2024〕52号普洱市人民政府12345政务热线经费1920856.00元,主要用于保障普洱市人民政府12345政务热线正常运转。具体用于:劳务费370856.00元、委托业务费155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信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90190.2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057867.16元,下降25.57%,完成年初预算的75.7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38670.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5%,完成年初预算的73.48%。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运维费、公务接待费、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办公费、福利费、差旅费、保障信访业务工作所需和驻京信访工作所需的工作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受财政资金保障力度暂未完全覆盖支付需求,导致支付工作未能全部落地。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5300.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6%,完成年初预算的108.95%。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失业保险费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保险缴费基数略微调整等变动情况导致。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3979.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1%。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单位工伤、大病保险费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保险缴费基数略微调整等变动情况导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223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8%,完成年初预算的95.82%。要用于支付单位公积金费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退休1人,相关的公积金指标未使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056.00元,决算为5179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5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439.00元,下降19.3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5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5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056.00元,决算为179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47%,完成年初预算的4.8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439.00元,下降87.3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9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2439.00元,下降87.3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056.00元,支出决算为5179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5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439.00元,下降19.3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5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056.00元,决算为179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5%。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压减一般性支出的规定,做到无预算不支出,本年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大力压缩非必要开支,尤其在公务接待方面,通过优化接待流程、减少非必需接待活动等方式,实现了经费的大幅节约,从而使得整体支出低于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439.00元,下降87.3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9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2439.00元,下降87.3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压减一般性支出的规定,做到无预算不支出,本年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大力压缩非必要开支,尤其在公务接待方面,通过优化接待流程、减少非必需接待活动等方式,实现了经费的大幅节约,从而使得整体支出低于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位干部职工外出使用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区)信访局汇报工作而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接待人次11人次。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普洱市信访局2024年度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信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1204.74元,比上年减少53521.91元,下降15.09%,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普洱市信访局资产总额319700.81元,其中,流动资产54722.36元,固定资产226649.1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8329.34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8146.6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7607.8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8985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0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8385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189.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189.00元。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信访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08757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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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普洱市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x】 附件【2.普洱市信访局2024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附件【3.普洱市信访局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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