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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1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48/20250121-0000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21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信访局  文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公布《普洱市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普洱市信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2024年,普洱市信访局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普洱市信访局)网站、今日头条号发布转发信息130条。未制定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解读的政策性文件,未出台重大行政决策和政策措施。

(二)依申请公开。普洱市信访局依申请公开政府网站、当面、邮寄受理渠道畅通。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被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被纠正行政为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经对接,对普洱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部门频道栏目设置进行了优化,修改完善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做实做细法定主动公开,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栏目设置规范、动态更新。同时,信息公开发布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保密审查制度,无个人信息泄露情况、无不当公开的信息、无信息公开引发舆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责任,未出现因单项否决判定为不合格的情况。二是普洱市信访局为市12345热线管理机构,对群众通过热线反映的问题,依托市级平台及时转派工单到有权处理单位按要求办理、答复,并做好协调指导、督促落实等工作。2024年,省平台派单2385件,签收及时率97.08%,按时办结率100.00%;市平台派单23593件,签收及时率100.00%,按时办结率99.84%。知识库更新维护782次。企业和群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呼入电话75885通,接通73772通,接通率97.22%。12315、12305、12329、12385、12317、12318六条热线双号并行,12388、110情报指挥中心实现三方通话、工单互派。三是建立规范性文件选登政府公报制度,明确政府公报选登联络员并及时报市公开办。

(五)监督保障。一是按照编制规范的要求,规范编制、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二是严格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按要求制定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不得公开政府信息清单。三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推进工作有序开展。按要求参加政府新闻发布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细化完善不到位,按照目录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不全面;二12345热线平台转办的企业和群众诉求存在超时签收、超期办结。针对存在的问题,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和“三定”规定,全面梳理公开内容,对普洱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在政府网站重新公开发布。二是进一步协调指导、督促落实市级相关部门依托市级平台及时办理转派工单,目前市12345热线与省对接顺畅,日常运转正常。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业务学习,完善制度规范,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普洱市信访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普洱市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普洱市行政中心六号楼三楼308室;邮编:665000;电话:0879—2150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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