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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6年决算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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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普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是中共普洱市委领导下的团结和带领全市文艺工作者繁荣社会主义文艺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文学家、艺术家和其他文学艺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正处级。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各项文艺活动开展有声有色。“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蓬勃开展,各种文艺交流日趋活跃,各类展览展演比赛精彩纷呈。二是精品打造有力度,组织编撰《文化普洱》系列丛书,编辑《天赐普洱》系列文艺丛书(2016),执编《普洱民间文学精选》。三是外出培训规格高,本地培训质量高。四是阵地建设有基础,《太阳河》杂志持续发行,“普洱文艺网”继续为广大文艺爱好者提供交流、学习、提高的平台,《普洱日报—文联大众》专版全面展示全市文艺工作最新动态和文艺创作成果。五是获奖作品有突破,文学类获奖情况:邓荣所写电影剧本《筑魂》入选中国文联青年文艺创作扶持计划资助项目,是云南获得的唯一一个项目;青年作家楚小寒作品《梦小寒的诗》荣获2016年滇东文学奖(诗歌类);莫艳萍诗歌集《岁月静好》入围叶圣陶文学奖;张富春创作的《小蚂蚁》、泉溪创作的《捡硬币》两首童谣获云南优秀童谣奖,被推荐参加全国优秀童谣评选。六是精准扶贫有措施,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文联举全力投入“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围绕挂钩联系点澜沧县富东乡南滇村的实际,因地制宜,制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计划,共投入扶贫资金108,000.00元。
三、部门基本情况
普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机关设4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联科、文产科、创研科。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6年度收入合计3,821,527.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21,527.5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上年支出4,319,6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主要原因是上年其他文化支出较大,而今年则减少了。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6年度支出合计3,821,527.53元。其中:基本支出1,719,617.53元,占总支出的45.00%;项目支出2,101,910.00元,占总支出的55.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基本支出上年数1,272,600.00元,比上年增加35%,原因是工资的调整,人员变动,相对比上年增加,相对应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也比上年增加。项目支出上年数是3,047,000.00元,比上年减少31%,原因是项目之间的预算数与上年对比有所调减。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19,617.53元。原因是工资的调整,变动,相对比上年增加,相对应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也比上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77%。基本支出按人均计算为171,961.7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01,910.00元。上年数是3,047,000.00元,比上年减少31%,原因是项目之间的预算数与上年对比有所调减。2016年分别是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400,000.00元,主要用于创建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和下属15个协会工作经费等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71,300.00元,主要用于庆祝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活动经费和“两类”社会组织党建经费等支出;其他一般公共他务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奖支出;文化活动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文学家采风写生创作笔会创作经费支出;文化交流与合作支出195,300.00元,主要用于文化交流工作经费支出;文化创作与保护支200,000.00元,主要用于普洱少数民族青少年作家讲习班支出和文学精品创作培训、扶持经费;其他文化支出217,310.00元,主要用于“丝路丹青茶马墨韵”展暨推介普洱系列活动经费和2016年国内外知名艺术家赴普洱授课及采风写生经费支出和2016年文联会议经费支出;出版发行支出400,000.00元,主要用于《太阳河》杂志办刊支出和《茶马古道》出版经费;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8,000.00元,主要用于2016年文化产业建设专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21,527.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上年支出4,319,600.00元,以上年对比减少12%,主要原因是上年其他文化支出较大,而今年则减少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35,5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4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520,6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79%。分别是文化活动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文学家采风写生创作笔会创作经费支出;文化交流与合作支出195,300.00元,主要用于文化交流工作经费支出;文化创作与保护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普洱少数民族青少年作家讲习班支出和文学精品创作培训、扶持经费;其他文化支出217,310.00元,主要用于“丝路丹青茶马墨韵”展暨推介普洱系列活动经费和2016年国内外知名艺术家赴普洱授课及采风写生经费支出和2016年文联会议经费支出;出版发行支出400,000.00元,主要用于《太阳河》杂志办刊支出和《茶马古道》出版经费;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8,000.00元,主要用于2016年文化产业建设专项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5,4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9%。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发放。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6,960.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0%。主要用于缴纳离退休人员的医疗统筹和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2,937.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5,100元,支出决算为315,387.93元,完成预算的3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14,544.00元,完成预算的20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436.93元,完成预算的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6,407.00元,完成预算的6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经费预算数为零,而年度发生因公出国经费为214,544.00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315,387.93元,比2015年增加203,487.93元,增长1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14,544.00元,比2015年增加214,544.00元,增长21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4,436.93元,比2015年减少8,563.07元,下降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6,407.00元,比2015年减少2,493.00元,下降3%。2016年度“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的原因是,2015年出国(境)费用为零,而2016年发生了出国费用。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5年减少的原因是应急出行次数相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14,544.00元,占68.0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436.93元,占10.92%;公务接待费支出66,407.00元,占21.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14,544.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2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1、应老挝琅勃拉邦中华理事会邀请,经市委同意,市文联与市侨联共同组织普洱艺术家前往琅勃拉邦开展文化交流。2、应老挝南塔华文学校邀请,经市委同意,市文联到老挝南塔参加南塔华文学校校庆。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436.9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436.9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应急通讯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6,40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6,40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正常开展工作中的接待及各类艺术家的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元,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为102,100.00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应为150,731.00元,而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批复为1元,原因是财务人员上报决算时出错,机关运行经费2016年比2015年增加47%,原因是人员的变动公用经费的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的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度,普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其中财政性资金支出9500元,占总采购支出总额的100%,非财政性支出0.00元,占总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出的,在编报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是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是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是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是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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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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