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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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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0810101000 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是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能是保障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履行职责,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指导自治县民族立法工作,审查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3.领导或者主持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4.召集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5.讨论、决定全市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族、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农业农村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6.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调整。 7.监督普洱市人民政府、普洱市监察委员会、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普洱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及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撤销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9.撤销普洱市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议任免有关人事事项。 11.在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2.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3.加强对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探索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新途径。 14.认真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切实加强理论武装和政治能力建设。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履职能力的首要任务和主要抓手,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认真组织筹备并服务好机关各级各类学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持续抓好抓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机关的贯彻落实,并督促办公室一班人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确保在具体工作中切实把握最新工作要求,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要求落实到办公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根据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按要求深入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落实“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抓实抓细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常委会及机关主题教育分层次、全覆盖、有序推进。 2.全力保障机关高效有序运转 (1)统筹服务保障机关日常运行。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办公室工作流程,在抓谋划、抓协调、抓落实上下功夫,增强机关工作的计划性和协调性,抓好常委会(机关)党组、主任会议部署要求的跟进落实。根据市委工作安排和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统筹安排常委会及机关年度和阶段性工作,服务保障机关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各类公务活动的组织筹备。服务、协调常委会领导和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各级各类会议、培训、赴部门和基层开展调研等各类公务活动。注重听取各专工委的意见建议,寓协调于服务之中,支持保障各部门开展工作、履行职责。2023年以来,办公室组织、服务保障常委会会议6次、主任会议13次、常委会党组会议10次、机关党组会议25次,组织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专题讲座2期;组织、服务保障各类履职培训4批次;参与并协助各委(室)组织视察4次,开展执法检查2次,调研14次,专题询问1次,督察督导工作5次;协调常委会领导和各委(室)相关负责人300余人次参加省、市各类重要会议和活动。 (2)抓好办文办会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文风会风,努力提升办文办会质量。一是强化“三会”保障。按照“精、严、细、实”的要求,周密做好省人代会普洱代表团、市人代会和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等会务服务保障工作。注重工作细节,优化服务保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按照会前充分准备、会中工作有序、会后强化落实的要求,全力做好常委会及机关各类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有计划、有秩序地办好各项会议。二是着力抓好办文工作。始终把增强办文能力作为办公室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提高文稿起草质量,充分发挥以文辅政作用,服务常委会和机关依法履职。严格执行“1357”工作机制,加强文件收发、传阅、办理,提高办文效率,加强跟踪督办。认真做好档案、保密管理工作,确保安全有序。2023年以来,共办理外来公文500余件,起草校核送审印发文件350余件;起草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任务分工年度计划、半年工作情况,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市委常委会2023年分工事项进展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领导班子2022年度工作总结,2022年度综合考核综合性、单项报告等重要文稿50余篇,并做好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机关党组会议和其他重要专题会议纪要的草拟印发工作。 (3)不断改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围绕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加强工作研究,做好《普洱人大40年》编纂相关事宜。围绕常委会依法履职和机关重要活动,加强信息采编和报送,加强对人大工作宣传的组织策划,办好普洱人大杂志、普洱人大网和普洱人大微信公众号,多渠道多形式讲好人大故事、传播人大声音。2023年以来,推送普洱人大微信公众号104期、237条,普洱人大网发布信息74期、294条,制发人大工作动态140期。 (4)尽心做好人事老干、后勤保障、财务管理、定点帮扶及信访工作。一是协助机关党组做好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干部教育培训、科级及以下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日常管理监督等工作,认真做好老干部服务保障、人事调入调出、工资晋档晋级等相关工作。2023年以来,机关调入4人,办理退休手续9人;按程序完成了1位二级巡视员、1位正处级干部、1位副处级干部、5位一级调研员、1位三级调研员职务职级晋升相关材料的报审报批;提拔正科级干部1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副科级)1人,晋升一级主任科员2人,三级主任科员1人,录用青年人才1人,进一步充实了机关科级及以下干部工作力量。二是做好机关财务、后勤服务保障、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公务交流协调服务工作等后勤保障工作。规范财务程序,强化财务预算和管理,协调落实相关财政专项经费,做好机关行政经费和各项专项经费的预算、决算,日常经费审核、会计核算。及时做好工资调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征缴等工作。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开支审核审批,完善公务报销审核报批制度。2023年1至11月,机关“三公”经费支出25.59万元。持续抓好机关环境卫生维护,时刻保持机关办公环境卫生整洁,着力打造文明机关良好形象,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四是倾力做好机关定点帮扶工作。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坚持结对帮扶责任不变,督促确保帮扶干部按要求完成入户工作,群众对帮扶工作满意度不降。多方筹措资金,为和平村修建道路3.2公里,架设220v高压电线600米,扶持部分农户发展种植生姜和水晶豌豆,帮助解决农药、化肥困难,为贫困大学生解困,为特殊儿童多渠道协调医疗资源等,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五是严格筛查并及时交办、转办、督办各类来信来访28件(次),促进解决一批涉法涉诉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3.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旗帜鲜明讲政治,努力做到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着力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重要事项及时向党组报告,坚决贯彻党组部署要求,抓好工作落实。深刻把握人大“四个机关”建设的目标定位,努力推进“六型模范”机关建设,持续深入推进两个革命,大力践行“三法三化”,扎实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倡导和树牢“十种鲜明导向”,积极营造担当作为、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结合工作职能,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机关党建、党风廉政日常工作,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文、办会、办事。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设5个专门委员会、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4个工作委员会、2个办事机构、1个事业单位。 5个专门委员会: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与普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和教科文卫委员会、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4个工作委员会: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华侨工作委员会、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2个办事机构: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 1个事业单位:普洱市人大地方立法研究中心,为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下属财政全额拨款公益类一类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纳入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核算。所属单位0个,即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普洱市人大地方立法研究中心(非独立核算) 纳入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主要原因是:普洱市人大地方立法研究中心,为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下属财政全额拨款公益类一类事业单位,独立编制,非独立核算,纳入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4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9人(离休0人,退休6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收入合计25,669,757.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493,757.04元,占总收入的99.3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76,000.00元,占总收入的0.69%。与上年收入合计26,681,887.11元相比,减少1,012,130.07元,下降3.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72,130.07元,下降3.6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40,000.00元,下降18.52%。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故本年收入合计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25,741,838.59元。其中:基本支出20,111,641.90元,占总支出的78.13%;项目支出5,630,196.69元,占总支出的21.8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合计26,635,441.11元相比,减少893,602.52元,下降3.3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00,853.36元,下降3.83%;项目支出减少92,749.16元,下降1.6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故本年支出合计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111,641.9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922,647.41元,占基本支出的89.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88,994.49元,占基本支出的10.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为完成特定的工作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30,196.6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用于市人大常委会业务经费支出3,097,012.02元; 2.用于城镇公益性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资金支出48,580.80元; 3.用于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支出514,190.00元; 4.用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经费支出482,973.90元; 5.用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经费支出945,742.62元; 6.用于全国人大及省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支出248,081.55元; 7.用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府采购项目经费支出263,015.80元; 8.党政储备人才工作经费支出30,6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93,757.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4%。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65,887.11元相比,减少972,130.07元,下降3.67%,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18,622,187.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0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3,288,652.77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3,360,027.82元,主要用于市人大常委会业务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支出1,428,716.52元,主要用于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支出514,190.00元,主要用于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支出30,600.00元,主要用于党政储备人才工作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4,355,483.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08%。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2,165,132.12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和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487,455.68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356,139.36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支出48,580.80元,主要用于城镇公益性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资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296,695.20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死亡抚恤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1,480.34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328,183.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1%。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675,637.15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8,289.28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549,826.72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84,430.28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大病保险、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187,90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6%。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187,903.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9,965.00元,决算为277,657.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5,000.00元,决算为248,643.8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9.55%,完成年初预算的97.5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4,965.00元,决算为29,01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45%,完成年初预算的15.6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9,01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9,965.00元,支出决算为277,657.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5,000.00元,决算为248,643.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4,965.00元,决算为29,01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故“三公”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268,790.56元相比,增加8,867.26元,增长3.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565.26元,增长1.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302.00元,增长17.4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公务接待任务及公务外出增加,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单位业务往来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88,994.49元,比上年增加402,423.18元,增长22.52%,主要原因是:人员职务职级晋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4,066,638.53元,其中,流动资产311,082.84元,固定资产3,468,986.3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86,569.37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74,317.4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38,37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9,282.0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54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6,734.0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9,972.0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2,439.80元。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24,74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36%。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合计9,086,599.79元,其中:本级项目支出合计5,630,196.69元,对下转移项目支出合计3,456,403.10元。对下转移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1.(县级)第二批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91,645.00元; 2.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点工作经费30,000.00元; 3.市人大代表民生建议资金2,149,286.00元; 4.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692,672.10元; 5.(县级)第一批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492,800.00元。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08101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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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918054108365.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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