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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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1547601000
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定全市地方金融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
二是负责根据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和风险处置;组织协调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强化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指导县(区)开展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对县(区)和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相关监督管理和防范处置风险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是负责市人民政府与中央驻普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支持在普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在普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牵头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上市挂牌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按要求组织有关考核奖励工作。
四是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金融秩序,承接普洱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协调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五是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以及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金融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强化金融对普洱“两示范一胜地”建设为主线,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协调服务、监督管理、防范处置三个方面职能入手,认真做好促融资、助发展、推上市、强监管、控风险五个方面具体工作,着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有效的金融支撑保障。
1.做好融资协调服务。一是组织开展政银企融资对接活动。推动市政府与国开行等13家银行机构签署“十四五”时期合作协议,推进14家银行机构明确意向支持普洱的228个“十四五”重大项目、拟授信支持3,059.2亿元的落地实施。二是助力强边固防重点融资。协调国开行、农发行等向市交建集团累计各类疫情防控贷款授信22.5亿元,放款到位资金16.57亿元。三是争取外贷资金。主动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动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项目申请亚行1.5亿美元、普洱市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申请亚投行2亿美元、普洱市中心城区污水综合治理项目申请德国复兴银行1亿欧元等前期工作。
2.促进产业金融融合。一是支持茶咖产业发展。协调推进金融支持普洱茶进藏工作,探索开展普洱有机茶、低氟健康茶价格保险和低氟健康茶产品质量保险试点,托底全市支柱产业发展。二是支持肉牛产业发展。制定《金融支持普洱市肉牛产业发展实施方案(试行)》,协调推进金融支持。三是创新开展保险项目。协同落实防贫保险,有效发挥防止防贫致贫作用。四是助力启动实施孟连白糖“保险+期货”项目,促进白糖产业稳定健康发展。
3.助推企业挂牌上市。“一对一”对企业上市工作全程跟踪服务,发挥“金种子”企业工作专班作用,帮助湄公河旅游等企业妥善解决历史遗留行政合规性问题,已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事项26项。累计帮助“金种子”企业争取省级财政奖补资金900万元。2021年9月,云景林纸进入上市辅导期,企业上市工作迈出实质性步伐。
4.强化地方金融监管。一是促进地方类金融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加大对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典当行等地方类金融组织的监管,强化线上监管、现场检查等工作监督,组织开展年度监管评级分类和年审工作,规范地方类金融机构行为。二是推进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引导融资担保机构支农支小,有效撬动银行信贷投放。
5.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一是持续推进防非处非。组织开展高风险领域非法集资风险常态化排查工作,强化防范非法集资普法教育,提高群众金融风险识别能力。二是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有力维护地方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三是推进地方类金融领域行业综合治理。市金融办先后荣获“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和“普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称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为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内设综合科、金融运行科、地方地金融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市委组织部安排的选调生1名,合计年末实有人数1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GK0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GK0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1年度收入合计 274.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3.04 万元,占总收入的99.64%;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 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 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 0.99万元,占总收入的0.36%。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1年度从普洱市财政局独立出来进行会计核算,故无与上年数的对比情况。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1年度支出合计273.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67万元,占总支出的67.27%;项目支出89.37万元,占总支出的32.7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1年度从普洱市财政局独立出来进行会计核算,故无与上年数的对比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3.6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9.44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19%。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1年度从普洱市财政局独立出来进行会计核算,故无与上年数的对比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9.37万元。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1年度从普洱市财政局独立出来进行会计核算,故无与上年数的对比情况。主要开支对象是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费用、外资贷款项目管理、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监管补助、防范和处置非法工作经费等。具体开支项目为金融工作经费12.23 万元;防范和处置非法工作经费39.98 万元;监管部门监管补助资金0.83 万元;普洱市处非办专项工作经费21.66 万元;人才工作专项经费1.03 万元;普洱市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项目等项目前期工作及在建项目管理经费6.70 万元;外资贷款项目管理专项经费3.80 万元;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3.14 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1年度从普洱市财政局独立出来进行会计核算,故无与上年数的对比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2.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0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工资福利支出121.71万元,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商品服务支出96.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3.14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7%。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3.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主要用于专项业务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和其他交通费用;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8%。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7万元,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预算的26.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年初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年初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预算的26.8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压减一般性支出的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做到无预算不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0.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9万元。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1年度从普洱市财政局独立出来进行会计核算,故无与上年数的对比情况。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 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万元,占0.00%; 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9 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 (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 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到普洱开展小贷公司监管分类评级复评工作、红塔银行到普洱洽谈项目而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2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日常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和其他交通费用。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1年度从普洱市财政局独立出来进行会计核算,故无与上年数的对比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资产总额36.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1万元,固定资产34.0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5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1年度从普洱市财政局独立出来进行会计核算,故无与上年数的对比情况。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公开表10-公开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 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 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
(二)调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调整预算数=年初预算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三)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四)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五)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六)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1547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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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0918024854063.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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