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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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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普洱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普洱市金融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地方金融工作,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均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学习。二是认真落实办党组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及时跟进学习新修订和新颁发的法律法规。三是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普洱市金融办2022年工作要点》,法治建设工作列为干部职工年度工作总结内容之一,推动述法工作与年终述职考核同步。制定出台《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方案(2021-2025年)》。 (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市金融办法治建设工作做到亲自安排部署、亲自跟踪问效,主动接访、下访信访群众开展讲法工作。建章立制,规范市金融办自身行为,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依法行政,修订完善《中共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党组工作规则》《普洱市金融办机关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制度,把地方金融领域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把该管的事务管好、管到位,扎实推动任务落实。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草案报请决策机关讨论前应当经过合法性审查等有关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执行政策法规、制定相关文件中的合法性审查作用。二是全面加强市金融办党组对重大行政决策的领导,坚决贯彻“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一事一议”的要求;启动市金融办有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起草有关调研工作。三是市金融办党组专题听取办内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按照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全面公开并动态更新本单位政务信息,按要求按时规范发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通过互联网渠道和线下渠道受理政府信息申请通畅,积极参与“12345”政务热线工作培训会议,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做好业务学习。五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 (四)依法全面履行市金融办职能,切实推动行政执法资格申请工作。一是全力推动金融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重点项目融资合作为抓手,促进普洱市与13家省级银行机构签订的“十四五”战略合作协议落实落细,形成跟踪落实和定期通报机制。及时回应企业诉求,疏通银企对接“堵点”,帮助解决市场主体具体融资问题。二是通过线上监管、现场检查等,做好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典当行等地方类金融机构监管,组织开展年度监管评级分类和年审工作;推进“放管服”改革,机构有关事项办理变更审批实现“网上办”。三是全力以赴抓招商引资,促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积极到域外金融机构对接融资合作、机构落地事宜。四是深入落实《金融支持普洱市肉牛产业发展实施方案(试行)》,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推出“政府增信+肉牛活体抵押+土地抵押”“肉牛活体抵押+商业保险”“惠牛贷”等融资模式和金融产品,为肉牛产业发展注入金融活水。五是继续开展防贫保险工作,为脱贫易返贫及边缘易致贫人群提供防贫托底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六是深入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持续推进防非处非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扎实开展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工作,维护全市地方金融秩序。 (五)落实普法责任,深化法治宣传。一是结合市金融办承担普洱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职责,建立普洱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结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云南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宣传,2022年普洱市金融办累计组织各县(区)各处非成员单位及银行保险等市场主体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各类宣传460余场次。二是积极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及时更新法治宣传栏。通过掌上普洱、普洱日报、普洱发布等新媒体以及市金融办法治宣传栏等途径,累计发布“以案释法”案例6期。三是加强市金融办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工作,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学法。全年累计开展干部职工集中学法活动2次,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办内有关规章制度,切实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四是编发市金融办执法资格考试有关辅导材料,积极组织县(区)金融办参与执法资格考试,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领域从业人员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以及依法行政有关法律法规的理解。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对金融办干部职工的法律教育引导。引导全办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重点抓好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等“关键少数”,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二)加快出台市金融办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通知》等规章进一步规范市金融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三)切实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调研,抓好处置非法集资执法工作。通过向市级行政执法经验丰富部门取经学习,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行政执法专题调研等,探索推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关工作。 (四)深入贯彻落实普法强基补短板有关工作安排。按照普洱市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工作十六条措施有关安排部署,成立地方金融行业专项普法工作队,将地方金融行业专项普法工作与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等金融知识的宣传普及有机结合,抓好地方金融行业专项普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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