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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55-/2021-0201001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1-02-01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市金融办  文  号: 
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关于注销荣鑫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2021-02-01   作者:市金融办 点击数:  

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关于注销荣鑫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四项配套制度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1号)及《云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云政规〔2020〕2号)、《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达标验收及换证工作方案的通知》(云金监管〔2019〕27号)等相关规定要求,依法注销普洱荣鑫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销企业相关信息

机构名称:普洱荣鑫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营业地址:普洱市思茅区人民东路20号金龙大厦2楼

机构编码:滇0801000003

有效期限:至2019年4月9日

邮政编码:665000

联系电话:15008707345

二、后续事项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普洱荣鑫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委派工作人员携带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至思茅区金融办办理许可证注销手续。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普洱荣鑫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向市场监管局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完毕公司注销或变更公司名称事宜,不得在变更后的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中继续使用融资性担保字样,同时须办理完毕公司经营范围和公司章程等变更登记(备案)事项。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普洱荣鑫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不得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目前已开展的融资性担保业务应依据相关融资性担保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规定继续履行担保责任至原合同终止且不得延长原约定担保期限。

公告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以实名制形式向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书面反映情况,所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公告时间:2021年2月2日至2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电话0879-2122080,邮箱pesjrb@126.com

 

 

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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