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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6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54/20250126-0000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26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文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普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编制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普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核心引领,立足于集中统一管理的坚实基础。我们深刻领会两个重大的使命担当、两个更好服务的目标定位以及一个表率的明确要求,始终坚守政治引领的方向,秉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勤俭办事的原则,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我们聚焦于人民群众所关切的问题,紧密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对公开内容进行了系统的梳理与强化,确保应公开尽公开,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双提升。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我们严格依据法定主动公开的内容要求,紧密围绕机关事务工作的重点事项、政务服务的关键环节、政策的深入解读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借助普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这一重要平台,精心发布了3条信息,旨在进一步增强政务透明度,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依申请公开线上(网站、邮箱)和线下(邮寄、当面、传真)受理渠道通畅。2024年未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明确的工作流程和协调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内容先审后发制度,制定印发《普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三审三校流程把好网站内容政治关、内容关和文字关,采取专人审核、软件监测和人工检查等方式,抓好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没有独立网站,主要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涉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决算及其他公开内容。

(五)监督保障。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中心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政务工作制度,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组织干部职工培训一次,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机构、有人抓。同时,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参加政务公开工作考评,主动接受监督,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对标提升薄弱环节,2024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机关无其他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2024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如有疑惑请与普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科联系。(地址:普洱市行政中心9幢;邮编:665000;电话:0879-2125855;电子邮箱:pesjgzxzh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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