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普洱市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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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普洱市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情况
普洱市国有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各项工作保持稳中有进、进中有为的良好态势,实现一季度“开门红”。
一、全市国有经济运行情况
(一)资产、负债情况。截至2023年2月,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612.24亿元,净资产558.0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5.39%。其中: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841.78亿元,净资产320.1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1.96%。县(区)国有企业资产总额770.46亿元,净资产237.89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9.12%。
资产、负债情况表 单位:亿元
(二)效益情况。截至2023年2月,全市国有企业营业收入4.83亿元,利润总额-0.08亿元,净利润-0.05亿元。其中:市属国有企业营业收入3.08亿元,利润总额-0.04亿元,净利润-0.04亿元。县(区)国有企业营业收入1.75亿元,利润总额-0.04亿元,净利润-0.01亿元。
收入、利润情况表 单位:亿元
(三)固定资产投资、上交税费情况。截至2023年2月,全市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7.53亿元,上交税费0.42亿元。其中:市属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0.96亿元,上交税费0.12亿元。县(区)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6.57亿元,上交税费0.30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上交税费
单位:亿元
二、市属监管企业经济运行情况
2023年2月末,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总体经济运行平稳,资产负债率在管控目标以内。
(一)资产规模增长,净资产下降。截至2月末,市国资委3户监管企业资产总额830.32亿元,同比增长3.10%,资产总额占全市的比重为51.50%;净资产313.79亿元,同比下降2.80%。
(二)资产负债率控制在管控目标内。截至2月末,市国资委3户监管企业资产负债率为62.21%,同比增长2.31个百分点,降杠杆工作成效明显,有效控制在68%以内。
(三)营业收入同比下降。截至2月末,市国资委3户监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86亿元,同比下降68.40%,占全市的比重为59.21%。
(四)盈利水平同比下降。截至2月末,市国资委3户监管企业利润总额-0.01亿元,同比下降95.20%。
(五)上交税费同比下降。截至2月末,市国资委3户监管企业,上交税费总额0.09亿元,同比下降66.40%。
(六)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截至2月末,市国资委3户监管企业固定资产投资0.94亿元,同比下降45.20%。
三、监管企业经济运行中需要关注的问题
2023年2月末,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总体经济运行平稳,盈利水平下滑,经济低位运行:
(一)成本费用居高不下。截至2月末,市国资委3户监管企业成本费用总额2.79亿元,成本费用占营业收入97.55%。
(二)绩效指标有待提高。截至2月末,市国资委3户监管企业综合盈利能力低,净利润-0.01亿元,营业收入利润率0.6%,全员劳动生产率10.70万元/人。
四、县(区)国有企业财务指标基本情况
2023年2月末,110户县(区)国有企业资产规模增速平稳,经营质量和盈利能力待提升。
(一)资产规模平稳提升。截至2月末,资产总额770.46亿元,同比增长2.30%;净资产237.89亿元,同比增长2.60%。其中:资产规模排名前三位的分别为思茅区(205.48亿元)、景谷县(99.07亿元)、景东县(97.50亿元)。
(二)营业收入同比增长。截至2月末,实现营业收入1.75亿元,同比增长27.80%。其中:营业收入排名前三位的分别为思茅区(0.72亿元)、宁洱县(0.28亿元)、澜沧县(0.24亿元)。
(三)利润总额同比下降。截至2月末,利润总额-0.04亿元,同比下降83.90%。
五、下一步重点工作及措施
市国资委和市属国有企业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发展,指导国有企业高质量推进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一是抓好稳增长工作,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引导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投资,全面提质增效,强化创新驱动发展,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加强成本管控,不断增强核心业务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二是全力以赴促改革,深入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加快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强化按市场化机制运营,同时深化混合所有制和股权多元化改革,积极推进中央、省地企业合作。三是加强风险管控,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全面审计,全面揭示风险和问题,督促企业整改问效,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完善资产负债约束机制,强化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重管控,加强债务风险动态监测提示,全面梳理、排查重大债务风险隐患,督促高负债市属监管企业千方百计化解高利率债务,逐步降低资产负债率,稳定生产经营,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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