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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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3300101000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贯彻监督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和对国有企业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授权,监管市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承担国资委党委和市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组织人事、意识形态、党员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监督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承担中共普洱市委、普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一)党政办公室;(二)规划发展科;(三)产权管理科;(四)党建工作科。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国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1.加强国资监管确保资产安全。一是按照《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实施意见》,对突出重大事件、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依法、依规监管,加大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责任追究力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整合出资人和审计、纪检监察、巡察监督力量,构建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的外部监督格局;强化出资人审计、效能监察和企业分析管控,建立健全内控机制,推动国有企业审计全覆盖。三是按出资人职权要求,全面加强对监管企业资产的监管。四是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要求监管企业聘请法律顾问,发挥法律顾问在公司经营活动中的作用。五是定期不定期对监管企业日常管理、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产安全。六是印发《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行为规则》,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明确行为底线。
2.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一是强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责任,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和项目管理,有利于整合资金,集中财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二是督促监管企业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上缴。2019年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按规定以企业净利润的30%比例上缴,1,611.17万元已全部缴库。
3.积极防范和化解监管企业重大风险。一是全面梳理摸清国企债务存量,规范债务管理,实施分类监管,逐步降低企业负债率,强化企业负债率考核,加大资本金约束力度,全市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为60.73%;14户市属监管企业资产负债率为60.92%,有效控制在68%以内。二是规范市属监管企业投资行为,融资平台严控新增债务和严格对外投资,确保投资安全。
4.监管企业融资功能得到有效发挥。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融资平台功能,打破传统的银行单一融资模式,积极创新融资形式,突破融资瓶颈,采取基金和债券等方式开展融资。2020年,市属监管企业融资规模达66.45亿元,实际到位金额64.30亿元,完成融资担保52.47亿元,为我市民生类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提供了资金保障。
5.清理完成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制定了《普洱市国资委关于市属监管国有企业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偿解决方案》,监管国有企业按照“全面排查,不留死角”的原则,做实做细排查清理工作,摸清底数。涉及的2户监管企业已全部清欠完成。
6.稳步推进剥离社会办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一是涉及市级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和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已经全部签订《移交协议》,并于12月底前全面完成移交工作。二是对各县(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三是经反复排查,涉及移交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企业163户,共有退休人员11433人,党员人数共1607人,死亡人员档案5407份。截至目前,全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完成移交管理工作。
7.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和农民工权益保障检查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普洱市国资多次集中开展了安全生产、消防、食品安全、驾驶培训、道路安全等多项督查检查工作,截至目前未发生安全事故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8.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一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级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市属国资国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成立普洱市国资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普洱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复工复产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二是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对监管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三是积极督促监管做好疫情期间房租减免工作。对承租监管企业经营用房的商户进行房租减免,累计减免房租585.59万元。四是组织召开普洱市国资国企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统筹做好普洱市国资国企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和常态化防控工作。
9.精准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市国资委及其出资企业挂钩扶贫澜沧县大山乡芒海村和谦六乡田坝村、龙潭村、芒竜村,两乡四个村共结对帮扶1034户,市国资委及市属监管国有企业选派5名工作队员,全年投入扶贫资金171.25万元,积极引导村民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当地群众自主“造血”能力。
10.压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工作。严格督促干部职工常态化落实“周五环境卫生整治”和“周六志愿服务”活动,坚持对办公区和周边区域进行卫生大整治活动。国资国企共计投入资金143万元。
11.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国资国企”活动,保障国资委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普洱市国资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纳入企业考核内容,做到经济发展目标考核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把严禁“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作为监管企业平安创建活动的重要教育内容来抓。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和农民工权益保障检查工作,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二)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份,全市纳入国有资产快报统计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共127户,其中:市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14户,非监管国有企业13户,县(区)国有企业100户。12月末,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3,250,017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0,524,397万元增加2,725,620万元,增长25.9%;负债总额8,921,541万元,比上年同期的6,435,359万元,增加2,486,182万元,增长38.6%;资产负债率为67.33%,上年同期资产负债率61.15%,同比增长6.19个百分点;所有者权益4,328,476万元,比上年同期的4,089,038万元增加239,438元,增长5.9%。1-12月累计完成营业收入541,375万元,比上年同期的240,930万元增加300,445万元,增长124.7%;营业成本508,732万元,比上年同期的219,792万元增加288,940万元,增长131.5%;实现利润总额2,907万元,比上年同期的9,693万元减少6,786万元,下降70.0%;应交税费21,048万元,比上年同期的7,096万元增加13,952万元,增长196.6%;已交税费总额20,544万元,比上年同期的9,096万元增加11,448万元,增长125.9%;实现劳动生产总值88,085万元,比上年同期的70,984万元增加17,101万元,增长24.1%;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7,284万元,比上年同期的36,040万元增加21,244万元,增长58.9% 。
市级监管国有企业资产总额9,473,876万元,比上年同期的7,270,130万元增加2,203,746万元,增长30.3%;负债总额6,081,410万元,比上年同期的3,935,160万元增加2,146,250万元,增长54.5%;资产负债率为64.19%,上年同期资产负债率54.13%,同比增长10.06个百分点;所有者权益总额3,392,466万元,比上年同期的3,334,970万元增加57,496万元,增长1.7%。1-12月市级监管国有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57,671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64,182万元增加293,489万元,增长178.8%;营业成本442,484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55,067万元增加287,417万元,增长185.4%;实现利润总额6,278万元,比上年同期的5,712万元增加566万元,增长9.9%;亏损企业3户,比上年同期增加1户,亏损面21.43%,比上年的14.29%,增长7.14个百分点;应交税费13,786万元比上年同期的3,230万元增加10,556万元,增长10,556%;已交税费总额13,137万元,比上年同期的5,078万元,增加8,059万元,增长158.7%;实现劳动生产总值34,229万元,比上年同期的22,168万元增加12,061万元,增长54.4 %;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2,782万元,比上年同期的31,572万元增加11,210万元,增长35.5%。
市属非监管国有企业13户,资产总额93,24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591万元,同比增长8.9%;负债总额38,37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8万元,同比下降0.4% ;资产负债率为41.15%,比上年同期下降3.85%;所有者权益54,87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739万元,同比增长16.4%;实现营业收入19,0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1万元,同比增长1.9% ;实现利润总额-952万元,比同期减少1,292万元,同比下降380.0%;已交税费总额783万元,比同期增加51万元,同比增长7.0%;劳动生产总值9,301万元,比同期减少1,047万元,同比下降10.1%。
从各项数据来看,全市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经济指标有升有降,但总体升降幅度不大。
(三)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情况
1.建立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普洱市国资委坚持以“管资本”为主线,不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2020年制定出台了《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普政发〔2020〕4号)、《普洱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普政办发〔2020〕76号)、《普洱市市属参股企业股权管理暂行办法》(普政办发〔2020〕77号)、《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行为规则》(普国资〔2020〕123号)、《普洱市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政策文件,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国资监管工作逐步步入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
2.稳步推进监管企业整合重组。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发挥国有资本对其它资本的引导作用,促进产业发展,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按批复方案,基本完成普洱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工作方案和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工作。
(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情况
1.聚焦党建主业抓实管党治党责任。一是落实好管资本就要管党建的政治责任。全年召开党委会议14次,其中研究党建工作46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次、意识形态工作2次。党委班子成员主动担起党建责任,扎实抓好党委及直属党组织党建工作。二是落实好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工作。三是落实好直属支部书记抓企业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责任落实的原则,制定下发了《2020年度直属支部书记抓企业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2.强化教育管理,夯实基层堡垒。一是党员学习教育不放松。把“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列为国资委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企业支委会的第一议题,作为党委会和支部的常态化规定动作。始终坚持党委会、支部等重要会议学习“第一议题”和书记带头领学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直属党支部共开展支部党员大会91次,参加1251人次;支部委员会249次,参加1095人次;党小组会89次,参加1888人次;开展党课48次,参加1036人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49次,参加2719人次;发放党员政治生日贺卡232张,研究党建工作75次;创建普洱国资微信公众号,加大政策宣传金额党员干部教育力度。二是业务培训不间断。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班2期,培训88人次;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班1期,培训37人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培训334人次;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3期,培训75人次;加强对直属党支部党务工作者自身政治素质和党建业务工作培养教育,召开了5次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会议,对基础台账、发展党员、智慧党建工作、党费收缴和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等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将工作抓细抓实。
3.稳中求进各项工作整体提升。一是巩固好规范化建设工作成果。由党委副书记带队对达标支部进行“回头看”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切实提升支部工作实效,在掌握各支部党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的同时,各支部互相借鉴好经验、好做法,做到“取长补短”,促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选市国资公司党支部为我市第三批基层党建示范点。召开基层党建工作现场推进会,全面推行国资国企党建工作好做法好经验。二是党员凝心聚力显初心,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疫情期间,市国资委直属党组织自愿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捐款活动,累计捐款30150元。三是保质保量完成发展党员工作。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年内全额完成18名发展党员对象的工作。积极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储备摸排工作,做到应摸尽摸。四是建设党群服务阵地,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整合国有企业窗口大厅,主动融入全市“智慧党建”布局,以宣传党的政策、传递党的声音、提供便民服务为重点,创建2个党建服务中心。五是提升党建管理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14户直属党组织全部实现“智慧党建”信息系统全覆盖工作。持续做好电子台账管理工作,做到逢会必讲,每月一查,切实用好智慧党建平台,全面提升国企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六是加强和完善制度。及时修订党委工作规则,规范议事决策。完成监管企业“党建入章”工作。规范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依法依规按规定内容,完成国有企业党支部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制定。督促指导监管企业落实“双培养”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企业人才双培养措施,把党支部书记岗位作为培养选拔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台阶,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企业复合型人才的重要平台,为国企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55.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5.2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上年229.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1.0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1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6.09万元,增长55.0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年新设立,财务6月开始独立核算,上年不能反映出一个完整年度的数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5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15万元,占总支出的71.54%;项目支出101.10万元,占总支出的28.4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229.16万元对比增加126.09万元,增长55.0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年新设立,财务6月开始独立核算,上年不能反映出一个完整年度的数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4.15万元。与上年日常支出151.02万元对比增加103.13万元,增长68.2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年新设立,财务6月开始独立核算,上年不能反映出一个完整年度的数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1.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0%。人均日常公用经费2.0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1.10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78.14万元对比增加22.96万元,增长29.38%。主要原因是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年新设立,财务6月开始独立核算,上年不能反映出一个完整年度的数据。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年一级项目共8个,其中本年新增项目4个,上年结转项目4个。预算支出121.86万元,实际支出101.1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如下:
1.国有企业审计经费,预算支出20万元,实际支出6万元,结转下年14万元。年度目标:涉及经营业绩考核审核、监管企业工资总额审核、国有企业专项审计经费、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和其他审计费根据实际发生的项目评审工作,按规定支出;绩效目标已完成。
2.全市国有企业培训经费,预算支出40万元,实际支出39.54万元,结转下年0.46万元。年度目标:为不断提高市属企业负责人、财务人员及国资监管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素质举办两期培训,其中,国企中高层管理干部培训班1期;行政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1期。绩效目标已完成。
3.国有资产管理业务经费,预算支出40万元,实际支出34.76万元,结转下年5.24万元。年度目标:此项经费主要用于保证市国资委各项检查及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主要支出内容:固定资产购置费、办公费(含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办公用品、电信服务费、设备维护、耗材费及其他费用)、会议费用、扶贫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已完成。
4.佳浩集团破产重整垫支专项资金,预算支出20万元,实际支出20万元,年度目标:根据2020年2月28日市人民政府第25期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市国资委于2020年3月8日与中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服务协议》,服务费用为20万元,主要目标为加快推进佳浩集团破产重组工作。绩效目标已完成
5.上年结转项目2019年国有资产管理业务经费,预算支出0.76万元,实际支出0.76万元,年度目标:办公经费(含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办公用品、电信服务费、设备维护、耗材费及其他费用),绩效目标已完成。
6.上年结转项目2019年全市国有企业培训经费,预算支出1.05万元,实际未发生支出,年度目标:为不断提高市属企业负责人、财务人员及国资监管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素质举办两期培训。该项目2019年已完成,结余资金1.05万元已作为存量资金被财政收回统筹使用。
7.上年结转项目2019年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业务经费,预算支出0.04万元,实际支出0.04万元,年度目标:按时完成工作,按时完成为优,未按时按成为差。绩效目标已完成。
8.上年结转项目2019年国资委国有资产管理业务经费,预算支出0.0009万元,实际支出0.0009万元,年度目标:按时完成工作,按时完成为优,未按时按成为差。绩效目标已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17%。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51.02万元对比增加123.13万元,增长81.5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3.1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0万元。主要原因是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年新设立,财务6月开始独立核算,上年不能反映出一个完整年度的数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6%。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211.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3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业务委托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4%。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7万元,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预算的0.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预算的0.1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支出,厉行节约。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11万元,下降46.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1万元,下降46.3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导致本年“三公”经费支出减少,公务接待费因本年接待人次减少及实际人均招待费的降低比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13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1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资监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36万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6.35万元对比增加16.01万元,增长352.13%,主要原因是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年新设立,财务6月开始独立核算,上年不能反映出一个完整年度的数据。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13.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82万元,固定资产12.3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18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资产总额1.34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9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17万元(为本年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其中购置通用设备9.84万元,购置家具、用具1.3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绿色环保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绿色环保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绿色环保支出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二)调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调整预算数=年初预算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三)本年支出合计的年初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包括使用本年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以及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资金安排的支出。
(四)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五)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六)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七)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330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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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表20210916092908083.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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