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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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3300101000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督管理市属监管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按照国家颁布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考核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3.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安排,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 4.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5.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 6.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安全生产、应急保障、环境保护和信访维稳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债督促指导所监管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规经营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实施责任追究。 7.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制度、措施,依法对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8.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国资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1)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主要指标。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全市纳入国有企业快报户数107户,资产总额1,735.17亿元,同比增长8.40%;负债总额1,157.99亿元,同比增长11.40%;资产负债率为66.74%,同比增长1.79百分点;所有者权益577.18亿元,同比增长2.80%。 市属国有企业16户,资产总额850.88亿元,同比增长0.90%;负债总额537.29亿元,同比增长2.80%;资产负债率为63.15%,同比增长1.15百分点;所有者权益313.59亿元,同比下降2.20%,其中,市国资委监管的3户企业,资产总额837.40亿元,同比增长0.60%;负债总额530.49亿元,同比增长2.40%;资产负债率为63.35%,同比增长1.13个百分点;所有者权益总额306.91亿元,同比下降2.40%。 县(区)国有企业91户,资产总额884.29亿元,同比增长16.70%;负债总额620.70亿元,同比增长20.10%;资产负债率为70.20%,同比增长1.97百分点;所有者权益263.59亿元,同比增长9.50%。 经营情况。2023年全市营业收入51.71亿元,同比下降36.00%;亏损1.40亿元,同比减亏289.30%;上缴税费1.57亿元,同比增长2.80%;劳动生产总值7.57亿元,同比下降4.20%。 市属国有企业营业收入30.26亿元,同比下降49.00%;利润总额0.04亿元,同比下降92.60%;上缴税费0.62亿元,同比下降18.40%;劳动生产总值4.03亿元,同比下降15.50%,其中,市国资委监管的3户企业营业收入27.84亿元,同比下降51.10%;利润总额0.08亿元,同比下降87.10%;上缴税费0.36亿元,同比下降43.80%;劳动生产总值2.70亿元,同比下降18.20%。 县(区)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1.45亿元,同比下降0.30%;亏损1.44亿元,同比减亏54.80%;上缴税费0.95亿元,同比增长23.90%;劳动生产总值3.54亿元,同比增长13.20%。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快报数据)。3户监管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100.33%,完成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在100%以上目标任务。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2023年监管企业完成国有资本收益,按规定以企业净利润的30%的比例上缴,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已按比例数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1,145.97万元。 (2)国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持续优化国资监管体系。坚持以“管资本”为主线,制定完善《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操作规程》《市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加强市属企业财务管理推动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推动取消市属监管企业外派监事会和监事职能,加强整合出资人和审计、纪检监察、巡察监督力量,不断强化出资人审计、效能监察和企业分析管控,定期不定期对监管企业日常财务管理、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不断完善国有企业产权管理监督体系。2023年以来,共组织开展监管企业内部审计监督检查1次,覆盖2家集团公司及其下属51家子公司,国企监督监管更加到位,经营管理更加规范。 有效防范监管债务风险。健全债务管理体系,把债务风险防范作为国企发展重中之重,成立债务风险防范化解领导小组,制定《普洱市市属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市属监管企业制定债务管理相关制度,完善“借、用、管、还”制度体系和按月偿还计划。坚持“一周一调度,一周一会诊”的工作机制,与财政、金融、银保监等相关部门研究化债工作方案,最大限度“守牢底线”。 不断盘活监管企业资产。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监管企业资产清查工作,进一步摸清监管企业资产现状和分布情况,督促监管企业不断优化完善存量资产盘活方式,加快盘活土地、房产等有效存量资产,让无效资产变的有效,让低效资产变的高效。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督促指导监管企业主动参与普洱市重点项目建设,涵盖公路、水利、农田、教育、市政建设等多个领域。同时,有序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及时了解、掌握芒海村建设和发展需求,摸清底数,为做好芒海村定点帮扶工作打好基础,加强谋划产业发展。 加大企业服务力度。建立“管好、放活、服务”优效联动机制,用好国有企业挂钩联系制度,进一步厘清渠道机制,加大对监管企业指导力度,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扫清“绊脚石”、清除“拦路虎”,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减轻发展负担,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对监管企业工作指导,开展监管企业党建、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检查150余次,服务企业规范运行。 2、国企改革发展工作情况 (1)加强统筹谋划,推动改革落地。制定普洱市国企改革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明确9大类80项重点任务,细化改革清单,明确8户市属企业国企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和完成时限。研究制定《市国资委放权授权补充清单》《普洱市市属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普洱市国资委关于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全员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等22项制度,企业经营决策更加规范,现代化企业管理雏形逐步形成。 (2)明晰主责主业,明确战略方向。针对监管企业发展业务范围过广、发展方向不明、目标不清晰等问题,带领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多次到企业了解情况,与监管企业共同研究。目前,市国投集团确定了现代农业、生物医药、文旅康养、综合贸易及服务、新基建等5个主营业务;普洱交建集团确定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业、商贸物流等4个主营业务;林产集团确定林业资源开发利用、林产品生产加工、商贸物流等3个主营业务,为推动国有企业实体化转型发展奠定基础。牵头招商引资落地2个项目,达成初步合作意向2家。 (3)推进瘦身健体,优化布局结构。研究制定《普洱市市属国有企业主责主业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普洱市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户数压减和治理亏损子企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推动企业瘦身健体,轻装上阵。截至11月,市属企业管理层级严格控制在3级以内,产权层级严格控制在4级以内;梳理不具竞争优势、缺乏发展潜力的非主营业务企业32户,完成注销11户、完成整合重组或股权划转7户。 (4)推进“三项制度”改革,激发企业内在活力。印发《普洱市国资委关于推进市属监管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普洱市国资委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指导意见》《普洱市市属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在推动企业员工能进能出,管理人员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方面着重发力;初步核定监管企业“三定”方案,强化职数管理,积极推动企业中层干部内竞外聘工作。同时,修订完善《普洱市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普洱市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实行国有企业总额预算和清算管理,强化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分类考核,不断优化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和人员管理体系,提升国有企业经营能力水平。截至12月,监管企业优化管理人员59人,精简职员42人,开展集团内部竞聘2人,下属公司内部竞聘19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产权管理科、规划发展科。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普洱市国有企业发展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纳入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主要原因为:根据《中共普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普洱市国有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的通知》普编办〔2023〕143号文件,设立设立普洱市国有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为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普洱市国有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为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非独立核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3,972,614.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72,614.0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收入合计3,211,750.24元相比,增加760,863.81元,增长23.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60,863.81元,增长23.6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因单位国企改革工作任务增加,故收入合计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3,972,614.05元。其中:基本支出2,490,654.36元,占总支出的62.70%;项目支出1,481,959.69元,占总支出的37.3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60,863.81元,增长23.6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9,745.22元,增长2.88%;项目支出增加691,118.59元,增长87.3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因单位国企改革工作任务增加,故支出合计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90,654.3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27,713.78元,占基本支出的89.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2,940.58元,占基本支出的10.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工作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81,959.6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用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经费支出430,000.00元;2.用于国资管理业务经费支出406,646.69元;3.用于国企改革专项经费支出270,850.00元;4.用于全市国有企业培训经费支出214,463.00元;5.用于党政储备人才工作经费支出120,000.00元;6.用于国有企业审计经费支出4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10,654.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5.72%。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17,459.14元相比,减少106,804.78元,下降3.93%,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人员减少,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1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支出120,000.00元,主要用于党政储备人才工作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360,424.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1%。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77,999.1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99,035.04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82,317.87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1,072.2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56,640.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0%。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79,227.10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6,397.10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52,158.40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障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8,857.97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812,913.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44%。 (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553,494.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60,6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5%。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60,676.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1,361,959.69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00.00%。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款)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支出1,361,959.69元,主要用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经费、国资管理业务经费、全市国有企业培训经费、国企改革专项经费、国有企业审计经费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92.00元,决算为556.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2.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92.00元,决算为556.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2.8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56.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92.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92.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88.00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88.00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展日常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2,940.58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0,853.62元,增加22,086.96元,增长9.17%,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日常运转经费增加,故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资产总额289,869.68元,其中,流动资产2,431.74元,固定资产265,353.3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2,084.59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资产总额384,408.31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4,538.6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度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绩效自评表与文本不符的原因:项目实际支出总额为31,481,959.69元,包括对下拨企业资金项目:普洱交通建设集团专项资金30,000,000.00元。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33001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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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部门版20240919024741942.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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