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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2023-03-17   作者:市国资委 点击数:  
 索引号:  1038-/2023-0317001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3-03-17
 主题词: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发布机构:  市国资委  文  号: 

监督索引号53080003300100000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八、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国有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

2.承担国资委党委和市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员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承担监督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按照国家颁布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4.指导推进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国家、省、市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 

5.通过法定程序对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议任免或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负责组织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7.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8.负责监管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9.负责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制度、措施。依法对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0.承办中共普洱市委、普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产权管理科、规划发展科。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国有企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2023年市委和政府的围绕中心工作,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落实,抓好党建工作,积极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责任的监督检查责任,推动常规监督向主动监督转变,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以案促改”工作,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动国资国企政治环境持续向好。

2.提升国资监管效能。修订完善《普洱市国有企业“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和《“十四五”普洱市国有资本布局与结构战略性调整规划》,推动企业产业布局优化调整和市场化转型。落实全省国企改革发展大会精神,认真分析和研究新一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常态化开展监督,加强对监管企业“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将国有产权交易、混合所有制改革等重要环节和关键领域纳入重要的监督执纪抓好抓实。

3.深入推进“劳动、人事、分配”为核心的三项制度改革。优化监管企业“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明确监管企业内部岗位、编制、职能,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竞争激励、全面建立选人用人和利益分配的机制,实现人力资源价值大幅提升,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利润率等指标得以提高,参与市场竞争能力明显增强,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制度保障,助推普洱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4.全力防范化解监管企业重大风险。着力防范监管企业重大风险,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完善风险监测防控体系和责任机制,加强债务风险管控,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2人(含3名党政储备人才),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344,331.0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44,331.08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上年结转结余0.00元。与上年财务总收入2,449,660.00元相比,减少105,328.92元,下降4.30%,主要原因为:2023年单位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导致财务总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44,331.08元,其中:本年收入2,344,331.08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44,331.0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2,449,660.00元相比,减少105,328.92元,下降4.30%,主要原因为:2023年单位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44,331.0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344,331.08元,其中:基本支出2,344,331.08元,与上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49,660.00相比,减少105,328.92元,下降4.30%,主要原因为:2023年单位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导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0.0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动。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9,708.00元。其中:基本支出69,708.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238.24元。其中:基本支出202,238.24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0.35元。其中:基本支出1,350.35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75,497.17元。其中:基本支出75,497.17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6,397.1元。其中:基本支出16,397.1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9,562.73元。其中:基本支出49,562.73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7.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347.41元。其中:基本支出10,347.41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

7.215070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运行支出1,753,101.00元。其中:基本支出1,753,101.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人员经费及日常经费支出。

8.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66,129.08元。其中:基本支出166,129.08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92.00元,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1800.00元相比,减少108.00元,下降6.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92.00元,与上年公务接待费1800.00元,减少108.00元,下降6.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次,共计接待21人次。主要原因为:接待人数减少,导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52,280.00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275,260.00元相比,减少22,980.00元,下降8.35%,主要原因为:2023年单位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资产总额384,408.31元,其中,流动资产4,062.89元,固定资产353,423.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6,921.67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1,863.9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379.2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80003300100111

  
附件【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317094606265.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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