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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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3300100000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国有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
2.承担国资委党委和市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组织人事、意识形态、党员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承担监督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按照国家颁布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4.指导推进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国家、省、市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
5.通过法定程序对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议任免或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负责组织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7.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8.负责监管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查处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党纪政纪案件,承办案件受理、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等工作。
9.负责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制度、措施。依法对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0.承办中共普洱市委、普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产权管理科、规划发展科。
所属单位1个,是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扎实做好党建工作。持续加强监管企业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抓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制定党组织前置研究事项清单,厘清主体权责边界。坚持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党建责任制和生产经营责任制有效联动、相互促进。
2.加快推进国企改革工作。根据《普洱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要求,始终坚持以国有企业改革行动三年计划为抓手,盯住工作举措。加强部门协作,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解决国企改革中实际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确保全市国企改革工作2022年圆满收官。
3.深入推进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一是优化选人用人机制,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市场化招聘制度,实行有利于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核心骨干人才的政策,推行国有企业分级分类公开招聘,加快建立和实施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关键、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大力推行员工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位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等制度。二是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全面推进全员绩效考核,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和分类,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指标体系,实施岗位动态考核,把考核结果与职位升降、收入增减和教育培训紧密挂钩,做到可衡量、可考核、可检验,有效传递责任压力和发展动力,确保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实效。三是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将个人绩效薪酬与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贡献紧密挂钩,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完善集团“定岗定薪”和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分配机制,一岗一薪、特岗特薪,破除平均主义。同时,实行全员定岗绩效考核,强化业绩考核和激励水平“双对标”,在实现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的同时,探索建立超额利润分享机制,激发干事创业激情。
4.持续加强国企监管力度。一是加快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深入落实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要求,厘清行政主管、集团和各子公司之间的权责边界,强化企业独立法人地位,厘清集团内部管理运营体系,健全以企业章程为基础的内部制度体系,大力推进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夯实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基础。二是加强集团运营内部管理。加快推进实施更加精准的分类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对子公司的经营性质分类,明确业务目录、服务对象,结合公司架构情况,按照公益类、商业类等不同类别实行分类管理、分类考核,实行更加开放的管理体系。同时,充分发挥集团统筹作用,建立更加高效的资源调度机制,充分发挥集团5大部门作用,强化集团内部人、才、物资源整合调度,集中力量推动企业发展,切实发挥集团公司作用。
5.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着力规范出资人与国有企业的关系。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授权经营体制,明确国资委或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管理范围,明确监督形式、明确履行出资人管理职责的边界,做实集团董事会、经理层等决策机构的决策权,为国有企业向市场化经营管理发展提供管理基础,释放企业活力,建立市场化的运营机制。同时,加大对国有资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学习与宣传,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定期对国有企业资产进行清查,建立完善制度,强化国有资产精细化管理,防止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44.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4.97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92万元,下降3.51%。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中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44.9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4.9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4.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244.97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9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中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44.9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44.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9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85万元,增长5.54%,主要原因是因新增1名党政储备人才,导致人员经费增加11.93万元,公用经费增加0.9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中无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6.94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0.07万元,增长1.02%,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及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17.7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0.71万元,增长4.16%,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0.14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0.06万元,增长75.00%,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事业人员失业保险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11.4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0.47万元,增长4.30%,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4.83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0.17万元,增长3.65%,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1.09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0.28万元,增长34.56%,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费用。
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186.8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2.34万元,增长7.07%,主要用于:支付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15.9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28万元,下降7.42%,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2022年预算数为54.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0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2022年预算数为56.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6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2022年预算数为3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2022年预算数为14.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5.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1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6.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1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7.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8.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9.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22年预算数为1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4.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4.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2022年预算数为1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22年预算数为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6.61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6.6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18万元,较上年增加0.01万元,增长0.0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18万元,较上年增加0.01万元,增长0.0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次,共计接待20人次。
增加的原因本单位新增1名党政储备人才,相应的公务接待费也随之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8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04.03万元其中本次下达0个项目,另文下达8个,其中,重点项目 2个,绩效目标如下:
1.国有企业审计经费,绩效目标是根据本单位的职能职责,对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与工资总额清算等进行审计,确保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质增值。
2.国资管理业务经费, 绩效目标是该业务经费主要用来购置办公用品、办公设备,支付保洁费、电话费、宽带费、委托业务费等费用。实施期目标:厉行节约,保证每年三公经费只减不增;预算执行进度3月不低于20%,6月不低于60%,9月不低于80%,10月不低于90%, 11月不低于100%。确保机关工作正常运转,强化基层党建工作,助力脱贫攻坚。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7.5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92万元,增长3.4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新增1名党政储备人才导致机关运行经费的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资产总额25.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30万元,固定资产24.7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16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2.3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9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3300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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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3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0322035422451.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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