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登录 | 注册

其他机构

首页  >  正文
 索引号:  1038/20260304-00001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6-03-04
 主题词: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发布机构:  市国资委  文  号: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6-03-04   作者: 点击数: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6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6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督管理市属监管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按照国家颁布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考核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3.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安排,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

4.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5.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

6.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安全生产、应急保障、环境保护和信访维稳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督促指导所监管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规经营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实施责任追究。

7.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制度、措施,依法对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8.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普洱市国有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围绕市国资委中心任务,协助做好国有资产监管和国企发展服务工作;收集整理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和市管企业综合信息:研究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重大战略问题、宏观问题以及热点难点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协助委机关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和国资监管方面的检查工作;协助委机关做好市属企业外部董事、财务总监的考核工作,做好市属企业外部董事、财务总监履职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委机关做好国资系统党建服务、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等事务性工作;为市管企业对外合作发展和市外国企到我市投资合作提供联络协调服务: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经济合作、展会组织、综合服务等相关工作;完成市国资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产权管理科、规划发展科。

所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并入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单位1个,分别是:普洱市国有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重点工作概述

1.国资国企党建品牌创建

在系统调研、全面分析总结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市国资国企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方案。深入集团公司对党建品牌创建工作进行实地调研,全面厘清创建思路,细化创建措施。指导企业结合实际打造党建工作示范点,全面展示国企工作风貌,打好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基础。

2.开展清廉国企建设

进一步优化《清廉普洱建设国企在行动》工作措施,制定国资国企四责协同清单,全力抓实清廉国企建设取得实效。深入开展国有企业文化建设与清廉文化建设相融合,不断提升企业文化软实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企业文化氛围。应用好各类典型案例案件和警示教育阵地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实现国资国企三不腐目标。

3.国有资产有效盘活

深入研究资产闲置造成损失的政策法规,指导企业对闲置资产、相对闲置资产制定不同的盘活措施,切实推动资产盘活工作建立调度机制,每月听取监管企业汇报资产盘活进展情况。

4.推进考核分配工作

通过全面梳理监管企业及其全部全资、控股、参股和代管企业的基本信息、工资总额管理情况、所属竞争类型、年薪制执行情况等内容,建立全级次监管企业名录。完成2025年度市属监管企业工资总额清算评价工作。完成2026年度市属监管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批复工作。签订市属监管企业负责人2026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完成市属监管企业负责人202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工作。

5.推进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拟定《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方案》对市属企业进行全面摸底调研,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摸清家底,全面掌握企业经营与资产状况。根据摸排情况,完成涉及重组调整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拟定实施组建方案,按程序报请市委市政府审议批复。依据批复方案,完成组建挂牌,全面实现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6.投资监管

严格落实《普洱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普洱市市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普国资〔202547 号),按程序审核企业重大投资项目,完成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备案。督促市属企业根据2025年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编制2025年年度投资完成情况报告。经市国资委综合研判后,形成书面报告报市人民政府。

7.粮食企业体制改革

完成普洱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划归市国资委管理的移交与业务衔接。牵头对接省国资委及省属粮食企业,明确改革政策、思路与路径。开展全市县(区)国有粮食企业摸底调研。草拟《普洱市国有粮食企业储备深化改革方案》,报请市委、市政府审议批复。2026年底完成全市粮食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草拟《普洱市国有粮食企业组建方案》,报请市委、市政府审议批复。按照获批组建方案,完成企业登记注册与变更,力争20276月底前完成改革。

8.十五五规划编制

明确十五五规划大纲。完成十五五规划初稿。结合中央、省、市最新规划、政策、制度,对十五五规划进行修订完善,按程序完成论证、审议程序后印发。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109,494.2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109,494.23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734,492.24元对比,增加375,001.99元,增长13.71%,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6年单位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故部门财务总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109,494.23元,其中:本年收入3,109,494.23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09,494.2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2,734,492.24元对比,增加375,001.99元,增长13.71%,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6年单位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故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09,494.2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109,494.23元,其中:基本支出3,109,494.23元,与上年基本支出对比2,734,492.24元对比,增加375,001.99元,增长13.71%,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6年单位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故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项目支出0.00元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1.20136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9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9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党员党建工作经费支出。

2.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40,729.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0,729.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5,359.04元。其中:基本支出205,359.04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9.88元。其中:基本支出1,979.88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事业人员基本保险缴费支出。

5.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90,677.83元。其中:基本支出90,677.83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8,432.42元。其中:基本支出18,432.42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1,412.72元。其中:基本支出51,412.72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8.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566.98元。其中:基本支出8,566.98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

9.215070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运行支出2,429,487.00元。其中:基本支出2,429,487.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经费及日常经费支出。

10.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61,949.36元。其中:基本支出161,949.36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6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6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6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6,499.0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499.0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4次,共计接待72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6年无重点项目。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22,570.00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883,148.00元对比,增加39,422.00元,增长4.46%,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6年单位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故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

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110,000.00元,与上年委托业务费66,000.00元对比,增加44,000.00元,增长66.67%,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6年单位计划开展数字档案归档工作,故委托业务费较上年增加。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1231日,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资产总额252,172.06元,其中,流动资产1,417.36元,固定资产216,425.1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4,329.57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资产总额242,493.89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678.1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5,12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