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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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3300100000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督管理市属监管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按照国家颁布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考核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3.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安排,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 4.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5.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 6.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安全生产、应急保障、环境保护和信访维稳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债督促指导所监管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规经营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实施责任追究。 7.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制度、措施,依法对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8.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普洱市国有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围绕市国资委中心任务,协助做好国有资产监管和国企发展服务工作;收集整理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和市管企业综合信息:研究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重大战略问题、宏观问题以及热点难点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协助委机关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和国资监管方面的检查工作;协助委机关做好市属企业外部董事、财务总监的考核工作,做好市属企业外部董事、财务总监履职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委机关做好国资系统党建服务、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等事务性工作;为市管企业对外合作发展和市外国企到我市投资合作提供联络协调服务: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经济合作、展会组织、综合服务等相关工作;完成市国资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产权管理科、规划发展科。 所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并入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单位1个,分别是:普洱市国有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加强国资国企党的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党建工作具体部署要求,持续加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将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有机统一起来,推动国资国企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二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清廉国企”建设,落实“一岗双责”监督检查责任,加强“一把手”监督,推动常规监督向日常监督转变,营造风清气正的国资国企干事创业环境。三是把党的建设放在首要位置,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务工作者培训,不断夯实党建基础工作,提升组织力。 2.持续深化国企改革,确保2025年完美收官 (1)年度目标。 系统围绕“管理、发展、脱困、改革”的总体要求,继续用好改革“关键一招”,持续抓重点、强弱项,进一步夯实改革成果,提升改革质效,确保在2025年全面完成80项三年国企改革工作任务。 (2)具体工作任务和措施。 狠抓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对已完成的71项改革任务持续巩固成果,持续在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精准推进“内竞外聘”、企业“瘦身健体”、实体化转型4大板块精准发力;对未完成的9项改革任务实行逐条攻坚,确保2025年100%完成80项三年国企改革任务。 持续提升国有资产监管效能,织牢监管“一张网”。从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提高董事会运行质量、完善市属企业考核机制、完善市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强化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强化投资监督管理6个方面,研究拟定10项改革政策措施;每季度组织开展国企改革培训,提升高管人员职业素养;每月定期深入企业,督促指导企业持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 打造试点示范,发挥标杆作用。加大企业人才队伍培养力度,聚焦主责主业,加快补齐发展短板,用好增量资产、整合优良资产、激活无形资产,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走新路、树标杆,在全市范围内推动11户市、县属国有企业在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市场化薪酬体系、实体化转型3个方面示范标杆。 3.持续抓牢债务风险防控,推进平台实体化转型 (1)年度目标 做好市属监管企业及下属子公司共210户企业的产权登记工作,确保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规范国有资产流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国有企业转型升级提供坚实基础;督促指导市属监管企业、各县(区)国资国企(含66户融资平台在内)持续做好防风化债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债务风险底线。 (2)具体工作任务和措施 依托省国资委搭建的新产权登记系统,对市属监管企业及其子公司展开新一轮产权登记工作,指导各县(区)开展好产权登记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监测全市国资监管企业产权变化动态。 充分利用好一切化债政策,积极寻求金融机构的理解和支持。持续最大化利用好国办发35号文金融支持平台化债政策和银发134号文优化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化债政策,准确把握政策导向和支持重点,制定详细的政策对接化债方案,确保政策利好能够最大化地转化为实际支持。 持续强化与各金融机构的合作,积极推动融资平台债务结构优化调整,争取得到银行展期、降息等实质性帮助支持,以及推动发行低息长期贷款,置换存量高成本债务,从根本上降低企业财务负担和融资成本,有效缓释并控制非标类债务带来的潜在风险。 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退出。根据银发150号文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融资平台退出的有关工作安排,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指导督促符合退出条件的平台公司有序推进融资平台退出工作。 加快企业转型升级。督导监管企业持续融入普洱市产业发展特色,通过谋划优质项目、充实经营业务板块、盘活存量资产等举措,着力推进企业实体化、市场化、产业化转型,不断增加造血功能和盈利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73.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3.45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财务总收入916.42万元对比,减少642.90万元,下降70.16%,减少的主要原因:2025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调整为另文下达,故财务总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73.45万元,其中:年收入273.4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3.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916.42万元对比,减少642.90万元,下降70.16%,减少的主要原因:2025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调整为另文下达,故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3.4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7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45万元,与上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5.54对比,增加57.91万元,增长26.87%,增加的主要原因:2025年的机关党建工作经费、国资管理工作经费从项目支出中调整到其他公用经费支出,故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700.88万元对比,减少700.88万元,下降100.00%,减少的主要原因:2025年的机关党建工作经费、国资管理工作经费从项目支出中调整到其他公用经费支出,故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1.20136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党员党建工作经费支出。 2.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3.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事业人员基本保险缴费支出。 5.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7.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8.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 9.215070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运行支出213.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6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人员经费及日常经费支出。 10.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3.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65万元,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67万元相比,减少0.02万元,下降2.9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65万元,与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2.9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4次,共计接待72人次。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故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与上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相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相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无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3.61万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5.80万元对比,增加47.81万元,增长185.31%,增加的主要原因:2025年单位保障运转工作经费调整为其他公用经费支出,故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资产总额24.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46万元,固定资产21.0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2.76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资产总额28.99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330010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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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表20250314115158747.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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