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国资委2022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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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做好2022年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市国资委按照《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交办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提案》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市国资委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15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5件,均为协办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0件,含:主办提案2件(1件重点提案),协办提案8件。主要涉及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具体分工见附件) 二、办理原则 (一)专人负责原则。根据每件建议、提案内容相关性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交由业务科室办理,由相关科室落实专人办理,专人答复,形成由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组长负责指导、相关业务科室承办的网络。 (二)沟通联系、争取满意的原则。涉及的主办件,具体承办人员要加强与协办单位沟通,提高答复质量。同时要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提案者的直接沟通,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的原则,充分听取意见,努力做到“三个100%”和“一提高”,即做到与代表、委员的面商率达到100%、按期办结率达到100%,力争代表、委员的满意率100%,明显提升问题的落实率。 (三)讲求质量、重在落实的原则。办理工作要严格按照要求,深入调查,认真研究,实事求是。在调查研究基础上的答复函必须讲究质量,杜绝为了答复而答复,对承诺的事项一定要落实,保证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三、办理程序 (一)主办的建议、提案意见办理程序。一是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提案者的直接沟通,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的原则,通过走访、调研、座谈及利用网络平台、电子信箱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意见,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和提案者参加办理工作。二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正式答复函,答复函要按照规定格式行为,并将答复函寄送所有联名代表或委员(提案者),同时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会、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确定的重点督办建议、提案办理程序。一是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召开面商会,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或市政协督办委(室)领导,提出建议、提案的联名代表或委员及市相关部门人员参加面商会,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答复前要分别征求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和市政协负责督办的委(室)意见,并经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意。二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正式答复函,答复函要按照规定格式行为,并将答复函寄送所有联名代表或委员(提案者),同时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会、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三)在答复建议、提案时标明办理结果。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分为A、B、C三个类别,在答复函的首页右上角标明。“A”表示所提问题已解决或本年度能够解决;“B”表示所提问题在3年内能够基本解决,承办单位已制定解决措施或者以列入改进计划;“C”表示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难以解决。要合理确定每件建议是否公开,在答复函右上角标明“公开”或“不公开”。 四、办理时限 (一)主办的建议、提案,承办科室须于8月20日前完成答复。涉及重点督办事项的严格按照“一个工作方案、一次联合调研、一场面商会议、一份情况报告”的“四个一”工作制度办理。 (二)协办的建议、提案、提案,承办科室根据主办单位函告时间,按时回复。 (三)正式答复件形成后,行政办公室要及时对接政府网站对涉及公开的所有建议及答复意见进行公示。 (四)若有不满意件,各承办科室要在收到市政府督办通知后1个月之内办复完毕。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为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到位,责任落实,成立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胡其武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粟浩同志、陈雪松同志担任,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莫云峰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日常工作。 (二)加强沟通,注重协商。承办科室在办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要加强与协办单位的沟通协调,严格遵循“先面商、后答复”的办理原则,面对面与代表、委员深入交换意见,做到办前了解实情、办中商讨对策、办后征寻意见,回复交流、深入沟通,提高代表和委员的满意度。 (三)加强督导。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检查督导力度,按时通报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检查承办科室办理落实情况,积极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建议、提案定期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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