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国资委关于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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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胡其武 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粟 浩 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 陈雪松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陆丕付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成 员:王文华 党委办公室主任 莫云峰 行政办公室主任 罗 康 规划发展科科长 许德荣 产权管理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行政办公室,主任由陆丕付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莫云峰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根据需要从委机关各科室抽调。 二、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负责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告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负责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工作联系,办理答复有关问题咨询及工作请示。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编写委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具体承办委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委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负责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工作联系,办理答复有关问题咨询及工作请示;根据领导指示和工作需要,及时提出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负责组织起草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领导讲话、工作简报等;上级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主任因工作和职务发生变化,由担任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不在另行发文。办公室组成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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