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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41/20240124-0000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4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思茅产业园区管委会  文  号: 
云南思茅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4   作者: 点击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云南思茅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一)持续做好主动公开。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公开部门财政预决算、重要通知、工作动态等内容,2023年主动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51条,政务新媒体“云南思茅产业园区”发布信息154条。二是强化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围绕园区中心工作,精准解读政策措施。同时也对涉及本行业的有关政策,采用文字、图片等形式进行规范解读。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根据云南思茅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严格规范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送达和归档等程序,做到办理程序规范,答复形式规范,答复内容规范。2023年,未收到公开有关事项的申请。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认真审阅新发布的信息,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照检查指标,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及时整改问题,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加大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适时更新各栏目,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

(五)监督保障。一是完善公开程序。修改完善云南思茅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制定了《不得公开政府信息清单》,有效提升政务公开的科学性、严谨性。二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从严规范政务公开程序,严格三级信息审核,优化完善信息管理、关切回应、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    业

科研 机    构

社会 公益 组   织

法律 服务 机    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

度办

理结

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 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 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 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 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 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 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云南思茅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业务人员更换频繁、公开内容不完善、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下一步,云南思茅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将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各类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一是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积极运用技术手段,提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整体水平;二是强化政务公开组织保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压实“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责任,信息发布后第一时间读网“回头看”再检查;三是加强人员队伍培训,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和各部门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日常工作标准,推动园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云南思茅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云南思茅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云南思茅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思茅产业园区木乃河片区板山路18号(普洱市思茅区南屏镇木乃河);邮编:665000;电话:0879-8888505;电子邮箱:smgyyq2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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