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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0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06-18   作者:市工业园区管委会 点击数:  
 索引号:  1041-/2020-0618002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0-06-18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思茅产业园区管委会  文  号: 

监督索引号53080001247600000

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 部门(单位)概况

部分 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部分 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2020年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行使一级财政职权、行使项目备案审批职权、行使土地一级开发权、行使环境保护审批及执法权、行使安全审批及检查执法权、行使规划许可审批职权、行使施工许可审批职权、行使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监管职权,履行出资人责任。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市政府有关决定、命令和指示;研究制定园区经济、社会、科技等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和重大政策。

2.根据市政府授权,负责园区的行政管理、经济发展事务及授权事项审批。

3.负责制定园区开发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以及重大投资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园区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协调落实编制城乡规划和各项专项规划。

4.负责园区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建设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

5.依法管理园区的财政、税收、下属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城乡管理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6.行使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7.负责对园区下属公司的监督管理。

8.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普洱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设下列工作机构:

1.党政办公室。负责园区党务、组织人事、人员退休、宣传、党员教育、机构编制、督查、共青团、妇联、老干部、园区机关、下属国有企业和非公经济等党群日常工作。负责园区机关的日常运转协调工作。具体承担机关文秘、会务、档案、政务信息、保密、督查督办、机关效能建设、信访、对外联络、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后勤服务及接待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及其他综合行政事务管理和考核工作。完成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行政审批局。负责园区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清理、动态调整和行政审批流程的优化。负责在授权范围内对投资项目、技术改造、规划建设、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及备案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办理竣工备案。负责园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园区土地一级开发管理工作。开展园区林地报批相关工作。完成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务。

3.财政局。负责编制园区财政预决算。负责园区财政收入及收入上缴、分配工作。负责与中国人民银行普洱市支行业务对接,办理相关入库事务。负责执行国家财税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协调财税事务。执行年度财政预算并定期汇报,办理财政收支业务公开事务。负责监督园区项目资金使用及绩效管理。负责对接上级相关单位检查、审计事项。监督园区下属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对园区财务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园区土地出让资金收缴入库,计算土地出让后各种费用,组织园区开发成本清算。负责园区工资发放,负责养老保险、公积金等计算上缴,办理工资晋级、调资手续。负责园区年度绩效工资考核、兑现工作。负责园区机关日常运行资金支付及管理。完成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务。

4.规划建设与社会事务局。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市政公用事业、房地产管理、环卫、绿化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和办法,编制园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各项专业工程规划。负责园区范围内住宅建设、房地产市场、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规范房地产行为。负责园区市政建设、市政公用事业、环卫、绿化职能,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城镇道路、桥梁、排水施工、城市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按规定筹集并使用好城市维护建设资金。负责园区城镇改造、房屋拆迁、物业管理、房屋安全及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对临时占用园区公用设施、道路和临建的审批和管理。负责管理和指导园区工程建设、建筑业和建筑市场工作,指导和规范建筑市场,监督检查施工安全。负责指导监督园区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和勘察设计、测绘、监理、建价咨询工作。审查和报批工程建设质量等级,组织实施城乡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园区市容市政环境、城市照明、环卫设施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规划区范围内私挖、乱占、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治理。负责园区市容市貌的日常整治、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活动。负责开展园区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安监、国土、城镇燃气及相关市政管网等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行使上述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对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规范管理和调度指挥,组织开展阶段性集中统一的行政执法活动。负责承担园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依法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审查监督与指导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工作。对园区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组织查处企业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协调园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安全生产日常监管中的重大问题。综合统计园区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定期分析和预测园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负责承担园区环境保护综合监管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园区规划环评、企业环评相关要求,及时开展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对环境保护案件的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提出各类环境保护案件行政责任追究建议,督促有关单位处理案件责任人员。指导协调园区行业环境保护工作,协调环境保护日常监管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对执法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法规、规章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受理有关信访和投诉,开展日常监管及简易行政执法相关工作。负责园区管委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依法治理等工作。负责协调做好园区内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社会事务工作。协调做好园区土地征收及拆迁安置工作。协调做好园区范围内村组农村经济社会事务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涉及园区群众来访事件接访、转报,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答复解释工作。负责园区市场监管及消防管理工作。完成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5.经济发展与招商局。负责研究编制普洱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相关专项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全面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负责园区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监测、预测、调控调度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园区经济运行分析,针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制定具体措施。负责跟踪掌握园区企业的相关情况,做好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指导、帮助园区内企业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抓好企业培育工作。负责提出园区产业投资的规模和方向,对园区内企业申报项目及产业扶持资金工作进行指导及审核把关。负责园区管委会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申报,园区各种平台认定的组织申报、复核、验收工作。负责园区项目信息系统管理,按要求及时更新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负责重点推进项目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园区科技发展规划与管理,指导服务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成长企业认定及企业相关认定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园区技术进步与创新体系。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省、市专利及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园区内企业做好知识产权申报及保护工作。负责建立园校合作和校企合作机制,推动园区产学研平台搭建。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省、市对中小及非公企业发展的政策,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做好园区企业人才培养工作,帮助企业落实招才引智和人才培养政策。组织企业人才引进及劳动用工招聘工作,指导和组织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积极吸纳失地农民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协调安排园区外相关部门对园区企业的调研、考察等相关工作,加大企业外宣力度。负责协调金融部门对企业的融资支持,多渠道搭建融资平台。研究制定园区招商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措施。做好年度招商计划及总结。抓好招商引资项目收集、储备、论证和推介工作。负责园区重大项目的治谈,做好园区重大在谈项目跟踪、协调、服务等促进工作。督促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加快落地、开工、建设、投产。负责外来投资商对园区投资的咨询工作,抓好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宣传和落实。负责园区招商引资对外联络工作,编制招商引资项目册、宣传资料,做好对外招商引资相关活动。做好园区国内合作统计月报工作。完成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园区步伐。园区将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提升产业、技术、人才、资本等全要素资源整合配置能力,稳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优化协同高效,完善以市场为主导、公司化运作、实体化管理、责权匹配、职能合理、机构精简、运转高效的园区管理体制。

2.强化建章立制,做好企业遍访的后半篇文章。建立企业诉求新机制,畅通企业诉求渠道,提高企业诉求处理能力。对各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掌握办理进度。规范办理流程,对各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情况编号贴码,分别登记造册,及时录入管理系统,详细记录登记时间、承办部门、办结时限,实行对账销号管理,办理一件销号一件,实现件件有账可查。通过整合遍访成果,制定有效的管理制度,提升管理质量。

3.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高品位园区。结局园区内现有道路、绿化及公共空间布局滞后,严重制约园区营商环境和投资发展的瓶颈。着力优化三产配套设施,全面提升园区发展品位, 让园区真正成为一方引得进客商、留得住人才、安下心发展的投资创业热土。

4.优化营商环境,提速增效“筑巢引凤”。一是加大招商队伍建设,加强服务业务培训;二是继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强化政策落实;三是创新服务方式,提升行政效率。

5.扫黑除恶、创文同驱动,驰而不息抓提升。一是完善创文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和群众参与创文的积极性,营造浓厚创文氛围,建立创文工作管理的长效机制,打造出“亮、绿、净、美”的工业园区生活环境。二是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6.强化使命担当,助力脱贫攻坚。一是深入走访调研,加强政策宣传,帮助制定针对性强、易于操作的帮扶措施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二是协调落实政策,实施精准扶贫,多渠道协调落实扶持政策,确保脱贫不脱政策和各项帮扶措施有效落实到位,确保稳定脱贫;三是积极整合资源,帮助村级发展。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帮助村级选准特色优势产业项目,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帮助群众增收致富;四是开展支部共建,加强班子建设,积极开展支部共建,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为村级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7.稳步推进华侨城和同景项目建设。强化资金筹措、用地保障、项目报批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强力推动项目全面开工建设,有序完成各阶段的建设任务,着力打造普洱产城融合发展新区。

8.从解决企业融资问题帮企业想办法。继续做好银企对接,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针对企业特别是企业融资渠道狭窄、规模不足、效率低下、成本高企等问题从持续扩大融资规模、推动信贷产品创新、合力降低融资成本、全面提升融资效率四个方面做文章。

二、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市财政相关做好2020部门预算的文件及会议培训精神,本着节约高效、保障重点、保证运行的原则,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按照《预算法》之相关规定完成了单位2020年预算。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4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6人,财政部分供养28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单位)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12,395,094.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753,049.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79,569,345.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3,072,700.00元。

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增加408,684,444.00元,增长11,013.8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办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全市重点工业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普办法[2018]49号文件要求,园区于2019年4月进行改革,实行全员聘用制,市编办核定编制20个,岗位70个,人员增加。二是2019年4月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行使一级财政职权、行使项目备案审批职权、行使土地一级开发权等权利普洱工业园区于2020年1月清算2020年第一批次华侨城土地出让收入留成379,569,345.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12,395,094.00元,其中:本年收入409,322,394.00元,上年结转3,072,7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753,049.00元(本级财力29,753,049.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79,5693,45.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一是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办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全市重点工业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普办法[2018]49号文件要求,园区于2019年4月进行改革,实行全员聘用制,市编办核定编制20个,岗位70个,人员增加。二是2019年4月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行使一级财政职权、行使项目备案审批职权、行使土地一级开发权等权利普洱工业园区于2020年1月清算2020年第一批次华侨城土地出让收入留成379,569,345.00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12,395,094.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12,395,094.00元,其中:基本支出3,372,648.00元,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减少138,002.00元,下降3.9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全市重点工业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普办发〔2018〕49号)和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19年第30期2019年51期)精神,园区片区内企业税收地方留成按照存量、增量、特定比例返还到园区。但是,由于当前与园区财政对应级次的征收机关(税务局)尚未设立,无法设立园区财政金库,市级财政采用过渡式拨付资金,全部列入项目收入与项目支出。二由于园区于2019年4月进行改革,实行全员聘用制,4月后的工资全部由园区片区企业税收返还项目发放,4月后的基本支出全部反应在项目支出,故基本支出同比减少。

项目支出405,949,746.00元,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增加405,749,746.00 元,增长202,874.8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全市重点工业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普办发〔2018〕49号)和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19年第30期2019年51期)精神,园区片区内企业税收地方留成按照存量、增量、特定比例返还到园区。但是,由于当前与园区财政对应级次的征收机关(税务局)尚未设立,无法设立园区财政金库,市级财政采用过渡式拨付资金,全部列入项目收入与项目支出。二由于园区于2019年4月进行改革,实行全员聘用制,4月后的工资全部由园区片区企业税收返还项目发放,4月后的基本支出全部反应在项目支出,故基本支出同比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9,753,049.00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6,042,399.00 元,增长701.83%。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8,861,659.00元,比2019年(上年)预算数增加26,121,397.00 元,增长953.24%。主要用于:一是人员支出2,133,348.00元;二是办公运行费、工会经费、车辆运行费等支出347,910.00元;项目支出26,380,401.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69,648.00元,比2019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295.00 元,增长1.89%。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68,002.00元,比2019年(上年)预算数减少74,225.00元, 下降21.6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88,984.00元,比2019年(上年)预算数 减少8,173.00元, 下降4.1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68,722.00元,比2019年(上年)预算数增加276.00元,增长0.4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务员保险单位部分。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8,391.00元,比201968,446元预算数减少60,055元,下降715.71%。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园区于2019年4月进行改革,实行全员聘用制,4月后的工资全部由园区片区企业税收返还项目发放,4月后的人员基本支出(五险一金)全部反应在项目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287,643.00元,比2019年(上年)预算数减少6,562.00元, 下降2.2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2020年预算数为4,372,896.00元,其中:基本支出721,896.00元,项目支出3,651,000.00元。

2.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2020年预算数为936,156.00元,其中:基本支出936,156.00元,项目支出0元。

3.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2020年预算数为475,296.00元,其中:基本支出475,296.00元,项目支出0元。

4.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2020年预算数为2,294,001.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294,001.00元。

5.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502,002.00元,其中:基本支出268,002.00元,项目支出234,000.00 

6.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66,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66,000.00 

7.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374,984.00元,其中:基本支出188,984.00元,项目支出186,000.00 

8.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34,722.00元,其中:基本支出68,722.00元,项目支出66,000.00元。

9.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16,391.00元,其中:基本支出8,391.00元,项目支出108,000.00元。

10.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20年预算数为584,643.00元,其中:基本支出287,643.00元,项目支出297,000.00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37,972.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272.00元,项目支出127,700.00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2,035.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35.00元,项目支出0元。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77,035.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35.00元,项目支出75,000.00元。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7,106.00元,其中:基本支出7,106.00元,项目支出0元。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213,954.00元,其中:基本支出63,954.00元,项目支出150,000.00元。

1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728,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728,000.00元。

1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376,28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288.00元,项目支出366,000.00元。

1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02,479.00元,其中:基本支出2,479.00元,项目支出100,000.00元。

1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4,888,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4,888,400.00元。

2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269,162.00元,其中:基本支出33,162.00元,项目支出236,000.00元。

2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33,162.00元,其中:基本支出33,162.00元,项目支出0元。

2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63,3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300.00元,项目支出50,000.00元。

2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2020年预算数为163,593.00元,其中:基本支出163,593.00元,项目支出0元。

2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20年预算数为6,040,364.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364.00元,项目支出6,030,000.00元。

2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上年结转数为61,700.00元。

2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25,808.00元,其中:基本支出65,808.00元,项目支出60,000.00元。

2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上年结转数为11,000.00元。

28.资本性支出(类)大型修缮(款)2020年预算数为514,3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14,300.00元。

29.资本性支出(类)物资储备(款)2020年预算数为1,573,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573,000.00元。

30.资本性支出(类)其他资本性支出(款)上年结转数为3,000,000.00元。

31.对企业补助(类)其他对企业补助(款)2020年预算数为4,58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4,580,000.00元。

32.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类)国内债务付息(款)2020年预算数为10,887,708.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887,708.00元。

33.资本性支出(类)基础设施建设(款)2020年预算数为42,425,072.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42,425,072.00元。

34.资本性支出(类)土地补偿(款)2020年预算数为141,804,309.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41,804,309.00元。

35.资本性支出(类)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款)2020年预算数为57,6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7,600,000.00元。

36.资本性支出(类)其他资本性支出(款)2020年预算数为109,105,456.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9,105,456.00元。

37.对企业补助(类)资本金注入(款)2020年预算数为17,746,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7,746,800.00元。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用于保障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57,091.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6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43%。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3,510,650.00元对比减少138,002.0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园区于2019年4月进行改革,实行全员聘用制,4月后的工资全部由园区片区企业税收返还项目发放,4月后的人员基本支出(五险一金及工资)全部反应在项目支出,即基本支出同比减少。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用于保障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5,949,746.00元,如对企业补助、物资储备、委托业务费等开支。

(四)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200,000.00元对比增加405,749,746.00 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办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全市重点工业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普办法[2018]49号文件要求,园区于2019年4月进行改革,实行全员聘用制,市编办核定编制20个,岗位70个,人员增加。二是2019年4月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行使一级财政职权、行使项目备案审批职权、行使土地一级开发权等权利普洱工业园区于2020年1月清算2020年第一批次华侨城土地出让收入留成379,569,345.00

五、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102,850.00元,2019年预算209,119.00元增加12,893,731.00元,增长6,165.7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9年园区改革并实行聘用制,从年初在职17人增加至年末44人,人员增加,园区岗位增加至70个;二是园区招商引资工作有序推进,同景教育康养新城项目、普洱华侨城康养小镇等多个项目同时开展,2020年“思宁一体化”项目正式启动,宁洱片区工作正在加速推进;三是脱贫攻坚工作加大力度,下乡人员增加,相应的各部门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差旅费、会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均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2020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1,653,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项目1个预算1,653,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0个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项目0个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要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9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380,401.00元,其中,重点项目9个,绩效目标如下:

1.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2019年结转),绩效目标是:根据普办发(2019)49号文件精神,推进园区体制改革,实现2020年迈入百亿园区目标; 保障园区机关运行及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本项目保障园区基本运转,包含2019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

2.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2019年结转),绩效目标是:根据普办发(2019)49号文件精神,推进园区体制改革,实现2020年迈入百亿园区目标; 保障园区机关运行及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本项目保障园区基本运转,包含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

3.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预拨园区发展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根据普办发(2019)49号文件精神,推进园区体制改革,实现2020年迈入百亿园区目标; 保障园区机关运行及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本项目保障园区基本运转,包含人员工资福利、办公运转租赁、园区保洁、园区扶贫工作等支出,主要详细如下:1每月按时支付人员工资保险费用;2每月按时支付保洁人员费用;3保证扶贫点项目顺利开展;4支付办公运转租赁费;5支付园区党政事务经费;6企业奖励补助经费;7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为发展壮大入园企业,充分整合利用资源,实现地方财政税收增长的目标。

4.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园区发展项目经费(2019年结转退休人员工资),绩效目标是:根据普办发(2019)49号文件精神,推进园区体制改革,实现2020年迈入百亿园区目标; 保障园区机关运行及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本项目保障园区基本运转,包含退休人员工资福利。

5.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园区发展项目经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及防治经费),绩效目标是:根据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稳定经济运行的财税政策措施的通知》(云财建(2020)9号)文件要求,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园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项工作,需为园区管委会及企业提供部分疫情防疫物资,确保推动社会秩序逐步恢复正常。

6.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一批次华侨城土地出让收入留成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是:根据普办发(2019)49号文件精神,推进园区体制改革,实现2020年迈入百亿园区目标; 保障园区机关运行及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土地出让收入留成支出具体主要包括以下:12019年普洱华侨城普洱茶康养小镇一期项目开发949亩耕地占用税1,611.3526万元;22019年普洱华侨城普洱茶康养小镇一期项目开发949亩失地农民保障金263.677万元;3绿色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资本金1,774.68万元;4安排展翼公司归还借款1,500.00万元;5同景报批费用3,000.00万元;6工程款1,500.00万元;7木乃河道路提升改造支出3,500.00万元;8宁洱片区征地拆迁资金10,000.00万元;9思茅片区征地拆迁费9,200.00万元;10新报批项目报批费5,607.2249万元。

7.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清算2019年5月第一批土地留成资金,绩效目标是根据普办发(2019)49号文件精神,推进园区体制改革,实现2020年迈入百亿园区目标; 保障园区机关运行及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土地出让收入留成用于归还债务及利息。

8.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土地出让收入分成返还资金,绩效目标是:根据普办发(2019)49号文件精神,推进园区体制改革,实现2020年迈入百亿园区目标; 保障园区机关运行及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土地出让收入留成支出具体包括以下:1归还债务及利息2清算基础设施3华侨城项目林地报批费用

9.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预清算2019年9月土地出让收入留成资金,绩效目标是:根据普办发(2019)49号文件精神,推进园区体制改革,实现2020年迈入百亿园区目标; 保障园区机关运行及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土地出让收入留成支出用于归还债务及利息。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0,000元,较上年增加283,395元,增长1,706.6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2019对比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0元,较上年增加97,395元,增长3,738.7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6次,共计接待2526人次。

变化原因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重点工业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普办发〔2018〕49号)、《中共普洱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普室字〔2019〕75号)文件规定,园区管委会于2019年4月进行改革,一是人员增加。2019年园区实行聘用制,从2018年末在职17人增加至2019年末在职44人,人员增加27人,岗位增加至70个;二是园区招商引资工作有序推进,同景教育康养新城项目、普洱华侨城康养小镇等多个项目同时开展,招商引资接待费用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86,000.00元,增长1,328.5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86,000.00元,增长1,328.5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变化原因:一2020年“思宁一体化”项目正式启动,宁洱片区工作正在加速推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不断增加;二是脱贫攻坚工作加大力度,园区管委会扶贫挂钩为澜沧县雪林乡左都村,澜沧县于2020年脱贫摘帽,下乡人员增加,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1247600111

 

             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18日

  
附件【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年初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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