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普洱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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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普洱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管委会各部门及下属3个国有公司、各入园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对普洱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规范园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园区安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普室字〔2019〕8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经园区党工委研究,决定成立普洱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委会成员名单
主 任:徐红斌 党工委书记、主任
副主任:何 斌 党工委专职副书记
杜加明 党工委成员、副主任
成 员:酒 蕾 党政办主任、总工会专职副主席
刘 涛 行政审批局局长
袁 镔 财政局局长
钟志刚 规划建设与社会事务局局长
周燕江 经济发展与招商局局长
董彦辉 绿色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李 恺 展翼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张为荣 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李再堂 市消防救援支队木乃河消防救援站负责人
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与社会事务局,杜加明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工作,钟志刚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安委会主任职责
1.组织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与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以及上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安排部署工作。
2.把安全生产纳入园区重点工作的主抓内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纳入园区长远规划,把安全生产贯穿总体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推动安全生产与园区经济协调发展。
3.研究解决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党工委会议每季度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4.明确管委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分工,组织制定管委会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并进行公示、定期检查考核,在管委会工作部门“三定”方案中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5.组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视财力状况给予重点保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加大监管保障、社会化服务、信息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应急能力提升、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安全投入,保障监管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
6.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査治理预防工作机制,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7.领导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巡查、考核等工作,推动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能力建设,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
(二)安委会副主任职责
1.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本级党委和单位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与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2.落实党委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督促落实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协调有关部门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
3.协助安委会主任统筹推进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等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4.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配合推动高危产业转型升级,指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5.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完善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和应急救援联动机制,依法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6.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
(三)安委会成员职责
1.组织部门、领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和政府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与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组织部门、领域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3.指导部门、领域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长远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4.指导督促部门、领域严把高危项目和公共设施项目安全审批关,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落实到规划、立项审批、建设、管理等环节。
5.统筹推进部门、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6.组织开展部门、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7.指导部门、领域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四)安委会办公室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应急管理部门的指导和协助下,承担园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
2.掌握园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综合统计园区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定期分析和预测园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在上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园区跟踪监测计划。
3.协助主要领导制定并与入园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对园区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组织查处企业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4.组织开展园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措施,全面推广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入园企业及园区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5.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依法审查监督与指导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工作。
6.指导协调园区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安全生产日常监管中的重大问题。
7.根据园区实际情况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组织开展安全演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8.完善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材料收集、整理与归档。做好上级部门关于园区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9.完成安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若普洱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有变动,则按相应职务变更安委会成员名单 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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