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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企业政策性补助资金申报方案》的通知
2020-04-17   作者:市工业园区管委会 点击数:  
 索引号:  1041-/2020-0417003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0-04-17
 主题词:  机关事务  发布机构:  思茅产业园区管委会  文  号: 

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企业政策性补助资金申报方案的通知

 

管委会各部门及下属3家国有公司、园区各企业:

推进《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园区经济运行十六条措施》(普工管发〔2020〕8号)政策快速落地,规范有序推进此次政策性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根据《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确保园区经济稳定运行十六条措施实施细则》(普工管发〔2020〕15号),结合各项政策性补助资金的特点,制定《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企业政策性补助资金申报方案》该方案通过2020年第八次党工委会议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9日

 

 

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企业政策性补助资金申报方案

 

为加快《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园区经济运行十六条措施》(普工管发〔2020〕8号)各项政策措施规范有序推进所涉及资金的申报工作,根据普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确保园区经济稳定运行十六条措施实施细则结合各项政策性补助资金的特点,制定本申报方案。

一、申报范围

纳入园区统计范围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二、资金申报时间及申报材料

(一)标准厂房租金补助申报(附件1

1.申报时间:2020年420日前

2.申报需提交材料:

1)《2020年普洱工业园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园区经济运行标准厂房租金补助申请表》;

2承诺书

3租房合同

4)缴纳租金证明或收据(加盖公章);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公租房租金补助申报(附件2—1、附件2—2

1.申报方式:由承租企业统一申报,提交申报文件。

2.申报时间:2020年420日前

3.申报需提交材料:

1)《2020年普洱工业园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园区经济运行公租房租金补助申请表》;

2承诺书

3入住职工劳动合同租房合同

4缴纳租金证明或收据

5)申报租金汇总表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商铺租金补助申报(附件3

1.申报时间:2020年420日前

2.申报需提交材料:

1)《2020年普洱工业园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园区经济运行商铺租金补助申请表》;

2承诺书

3)租用合同

4缴纳租金证明或收据

6)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贷款贴息资金申报(附件4

1.贷款贴息范围2020年2月1日—630日期间取得的新增贷款;

2.贴息时间:从贷款当日起到2020年12月31日;

3.贴息标准:按照贷款当日基准利率的一半给予贴息补助;

4.申报时间:首次申报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前,主要确定纳入贴息补助的贷款合同及金额。贴息资金按季申报,每季度次月20日前进行申报

5.提交材料:

1)《2020年普洱工业园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园区经济运行贷款贴息资金补助申请表》;

2承诺书

3)借款合同或者相关证明(加盖公章)

4)利息支付凭证(加盖公章,在季度申报时提供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担保费补助申报(附件5

担保费补助为一次性补助,补助时间为630日前为取得贷款支付的担保费,补助标准为支付担保费50%。

1.申报时间:720日前

2.提交材料:

1)《2020年普洱工业园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园区经济运行融资担保费补助申请表》;

2承诺书

3担保合同(加盖公司公章)

4)担保费支付凭证(加盖公司公章)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天然气价格补贴(附件6

1.采取年末一次性申报的方式,申报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

2.提交材料:

1)《2020年普洱工业园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园区经济运行天然气价格补贴申请表》;

2承诺书

3支付凭证(加盖公章)

4天然气供气合同、缴费凭证。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达规补助申报(附件7

1.按季度进行申报,申报时间为达规的次月20日前。

2.申报材料

1)《2020年普洱工业园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园区经济运行企业达规资金补助申请表》;

2承诺书

3统计局纳入规企业的证明

4申报达规的全套材料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附件8

1.按季度进行申报,申报时间为季度结束次月20日前。

2.提交材料

1)《2020年普洱工业园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园区经济运行高新技术企业资金补助申请表》;

2承诺书

3)省科技厅认定文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科技型企业认定补助(附件9

1.按季度进行申报,申报时间为季度结束次月20日前。

2.提交材料

1)《2020年普洱工业园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园区经济运行科技型企业资金补助申请表》;

2承诺书

3)省科技厅认定文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绿色工厂创建资金补助(附件10

1.在取得的次月申报。

2.提交材料

1)《2020年普洱工业园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园区经济运行绿色工厂创建资金补助申请表》;

2承诺书

3)省工信厅批复文件或相关证明。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一)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补助(附件11

1.申报时间:在认定的次月申报。

2.提交材料

1)《2020年普洱工业园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园区经济运行院士(专家)建设补助申请表》;

2承诺书

3)省科技厅认定的相关文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二)知识产权补助申报(附件12

1.申报时间:在12月20日前统一申报。

2.申报材料

1)《2020年普洱工业园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园区经济运行知识产权资金补助申请表》;

2承诺书

3)授权文件或授权证书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三)贫困劳动者职业培训补贴(附件13—1、附件13—2

1.申报时间:在8月31日前统一申报。

2.申报材料

1)《2020年普洱工业园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园区经济运行知识产权资金补助申请表》;

2承诺书

32019年末工资花名册;

4)新入职贫困劳动者签订合同及困难证明。

5)新入职贫困劳动者汇总名单;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按照要求填写相应的资金补助申请表,完成附件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一式三份(原件)交经济发展与招商局。

(二)贫困劳动者职业培训补贴由相关企业统一申报,及时发放。

四、其他事项说明

《普洱工业园区16条措施确保园区经济稳定运行》(普工管发〔2020〕8号)政策涉及内容多,申报延续时间长,经济发展与招商局安排专人负责此次申报事宜,在每次申报前通过微信、QQ工作群发出申报通知,及时提醒企业按时申报。

 

附件:1.承诺书

2.13项目资金申报表格

 

 

  
附件【附件1.docx
附件【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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