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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01/20250920-00002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5-09-20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普洱景迈山古茶林保护管理局  文  号: 
普洱景迈山古茶林保护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9-20   作者: 点击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0973501000

普洱景迈山古茶林保护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普洱景迈山古茶林保护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组织开展景迈山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利用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2.编制和实施《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遗产保护管理规划》等规划,负责审查遗产区内建设活动。

3.统筹遗产区内古茶林、分隔防护林、传统村落以及相关要素等保护管理工作,确保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建立完善遗产监测体系,做好遗产要素的日常巡查监测记录和遗产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遗产价值挖掘、研究、提炼、宣传、推介和对外交流活动,实施遗产展示利用工程。

5.负责对遗产区可能影响遗产要素和遗产价值的经营行为、公益活动等项目进行审查。

6.制定并实施遗产区内景区景点和旅游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旅游服务体系,统筹推进旅游可持续发展。

7.编制并实施遗产区内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和组织遗产区内茶产业、文旅产业等产业发展。

8.依法查处遗产区内破坏遗产价值载体、传统村落格局、村落及建筑传统风貌、遗产环境、生态环境等行为。

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澜沧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七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宣传教育科、遗产保护科、规划建设科、产业发展科、景区管理科、行政执法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普洱景迈山古茶林保护管理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普洱景迈山古茶林保护管理局领导班子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恪守《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勇担使命任务,积极主动作为,坚持保护第一,秉承传承优先,持续加强管理,切实推动景迈山遗产保护利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文化遗产可持续利用工作稳步推进。

(一)坚持固本强基,遗产保护“认知力”实现新提升。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一是持续强化理论学习。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局党组会、局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形式,深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024年共召开党组会议13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86项;局务会议8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38项,理论学习中心组8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二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好全省、全市警示教育会议精神,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认真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深刻认识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开展警示教育2次,参与人员40余人;开展《条例》解读和培训1次,参训人员20余人。三是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把选人用人关口,年内选拔任用正科级领导干部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1名;选派1名干部参与市委第八轮巡察工作;选派1名干部到市政府办跟班学习,业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坚持知责担责,遗产保护“约束力”实现新加强。自觉肩负起景迈山保护管理职责使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安全生产、法治建设等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一是抓实党的建设不动摇。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细化分解党建责任清单,传导管党治党压力,将党建工作与景迈山遗产地保护利用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二是抓实意识形态工作不放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省委宣传部统筹和市委宣传部领导下,深入开展景迈山申遗成功一周年系列活动,有力捍卫了中国在世界种茶制茶及饮茶领域的发源地地位和茶文化传播主导地位;利用微信公众号“景迈之窗”发布信息123417条,宣传景迈山保护动态,讲好古茶林故事,不断壮大主流思想舆论。三是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不懈怠。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听取和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次,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240余人次。紧扣“元且”“春节”“五一”等重大节日,发布廉政提醒和纪律要求信息3次,进一步筑牢了领导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四是抓实法治建设不停步。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走深走实,结合“法治进乡村”等活动,向村民发放《普洱市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保护条例》《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典型案例》等法治宣传产品1000余份,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五是抓实巡察整改工作不滞后。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会议,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3个大类共44个具体问题,研究制定90条整改措施。目前,已完成整改37项,基本完成整改5项,未完成整改2项,未完成部分正按照整改时序顺利推进。六是抓实统一战线工作不迟疑。深入景迈山开展信教党员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是否有信仰宗教、参与宗教活动、传播宗教思想等问题,切实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教信仰在党员队伍中的传播和影响,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安全生产、平安建设、生态环保、乡村振兴、招商引资等工作有序开展,有效维护了遗产地安全稳定。

(三)坚持聚焦重点,遗产保护“执行力”实现新进展。建立遗产管理体系、法律保护体系、遗产监测体系、遗产阐释体系,为遗产价值的保护利用奠定坚实基础。一是规划先行。完成《景迈山景迈、芒景行政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编制,启动《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遗产保护管理规划》修编,为遗产地保护提供了管理规范。二是机构有保障。印发《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和《普洱景迈山古茶林保护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实现“局镇”合署办公,提升景迈山遗产保护利用水平。三是提升品牌建设。制定出台《普洱景迈山茶品牌建设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52027)》,进一步加强了“普洱景迈山茶”品牌的知名度和价值,擦亮普洱茶金字招牌,不断提升“普洱景迈山茶”品牌综合效应,助推全市茶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坚持文化传承,遗产保护“传播力”实现新拓展。持续延续和传承文化遗产,塑造民族认同感,将文化内涵代代相传。一是持续培养传承人。培养省、市、县级非遗传承人20名,专兼职讲解员52人,选送10名景迈山推介官参加第十五届、十六届中国云南普洱茶国际博览交易会、第六届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千山万山为什么是景迈山”品牌论坛等活动,用自己的语言,讲好景迈山故事,传播普洱茶文化。二是持续传承敬畏自然保护理念。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传承景迈山先民“敬畏自然、保护山林”“林茶共生、人地和谐”的生态伦理和生产、生活智慧,统筹“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引领带动茶产业提质增效。

(五)坚持落实落细,遗产保护“转化力”实现新突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恪守《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履行《公约》义务,以对历史负责、对未来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高标准、全方位、系统性保护好这一文化瑰宝。一是遗产地保护毫不松懈。加强日常巡查监测和管控,广泛宣传《普洱市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保护条例》,古茶林保护平稳有效。依据村庄规划和《景迈山建设活动导则》,建设活动施工备案38户,已经竣工15户,在建23户。建筑材料施工登记301单,开展建设活动监督指导工作110余次。持续加强监测质效,采取线上数据采集和线下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构建数据采集、分析、评估、预警和处置一体化的监测预警系统,采集遗产监测数据1362万条,人工开展日常巡查48357次,完成预警处置98次,并将数据接入国家监测总平台,有效保障景迈山日常管理工作。二是加强文化传播和交流活动。举办了普洱·文化景观保护与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景迈山心动世遗文化周超级直播、景迈山春茶开采节、澜沧2024年扩塔节等传统民俗系列活动。举办“茶和天下 共享非遗”主题活动、世界遗产进校园等14项庆祝景迈山申遗成功一周年系列活动,持续宣传景迈山“林茶共生、人地和谐”的独特文化景观和生态伦理价值,不断提升景迈山世界文化遗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打响“世界的普洱·中国的茶”文化品牌。三是遗产保护促产业发展。按照“山上严格保护,山下适度开发,茶旅融合发展”的思路,着力处理好遗产地保护与周边开发关系,加快推动产业发展升级。持续完善景迈山旅游基础设施,着力培育可持续发展旅游产业,推动文旅产品、模式、业态创新和服务创优。2024年景迈山共接待游客44.53万人次,同比增长27.63%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普洱景迈山古茶林保护管理局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普洱景迈山古茶林保护管理局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景迈山古茶林保护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3091994.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55994.49,占总收入的41.67%;上级补助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636000.00,占总收入的58.3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780356.79元,增长57.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44356.79元,增长15.8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4036000.00元,增长112.11%主要原因1.普财预〔20241号县级景迈山保护和管理经费7636000.00元;2.普财预〔20241号《澜沧组歌》五首歌曲创作录制及音乐电视剪辑经费600000.00元;3.普财预复〔20241号景迈山申遗经费2159056.24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景迈山古茶林保护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2521148.79元。其中:基本支出2554553.55元,占总支出的20.40%;项目支出9966595.24元,占总支出的79.6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786099.31元,增长61.8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2529.65元,下降4.58%;项目支出增加4908628.96元,增长97.0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主要是去年有1名职工调走,对应的经费支出也减少;2.项目支出较去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普财预〔20241号县级景迈山保护和管理经费支出5963938.81元、普财预〔20241号《澜沧组歌》五首歌曲创作录制及音乐电视剪辑经费支出590000元、普财预复〔20241号景迈山申遗经费支

2159056.24元。

 

 

 

 

2159056.24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普洱景迈山古茶林保护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54553.55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09760.09元,占基本支出的94.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4793.46元,占基本支出的5.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普洱景迈山古茶林保护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966595.24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县级景迈山保护和管理项目经费5963938.81元,主要用于景迈山古茶园翁基糯干村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利用消防工程619300元、景迈山消防经费4316700元、规划修编经费628000元;

县级景迈山古茶林保护和管理项目经费511215.49元,主要用于职工差旅费、抽调人员房租、编外人员工资及社保等管理局保运转支出;

《澜沧组歌》五首歌曲创作录制及音乐电视剪辑项目经费590000元,主要用于《澜沧组歌》五首歌曲创作录制及音乐电视剪辑支出;

景迈山管理局业务项目经费670782.37元,主要用于职工差旅费、编外人员工资及社保、大学生志愿者工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管理局保运转支出;

普洱景迈山古茶林保护管理局日常业务项目经费71602.33元,主要用于管理局保运转支出;

景迈山申遗项目经费2159056.24元,主要用于景迈山申遗支出

2024年项目支出明细表

序号

      

项目支出金额(单位:元)

开支明细

1

 普财预〔20241号县级景迈山保护和管理经费

5963938.81

用于景迈山古茶园翁基糯干村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利用消防工程619300元、景迈山消防经费4316700元、规划修编经费628000

2

普财预〔20241号县级景迈山古茶林保护和管理经费

511215.49

管理局保运转日常开支

3

普财预〔20241号《澜沧组歌》五首歌曲创作录制及音乐电视剪辑经费

590000

《澜沧组歌》五首歌曲创作录制及音乐电视剪辑经费

4

普财预复〔20242号景迈山管理局业务经费

670782.37

管理局保运转日常开支

5

普财预〔202452号普洱景迈山古茶林保护管理局日常业务经费

71602.33

管理局保运转日常开支

6

普财预复〔20241号景迈山申遗经费

2159056.24

景迈山申遗支出

         

9966595.2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景迈山古茶林保护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55994.49,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3.57%。与上年相比增加744356.79元,增长15.80%,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857389.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03%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景迈山消防、规划修编和《澜沧组歌》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3247.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4050.05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1308.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1162.00元,决算为13895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6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6801.00元,下降68.1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4500.00,决算为11985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6.25%,完成年初预算的64.9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662.00,决算为1910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75%,完成年初预算的33.7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24606.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0350.00元,增长1161.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7455.00元,增长1060.4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10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7455.00元,增长1060.4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1162.00,支出决算为138951.00,完成年初预算的57.6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6801.00元,下降68.1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84500.00,决算为11985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4.96%;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6662.00,决算为19101.00,完成年初预算的33.71%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424606.00,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10350.00,增长1161.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7455.00,增长1060.4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10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7455.00元,增长1060.4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申遗成功后省、市县各级领导及各主管部门都高度关注,实地调研考察次数增加,接待任务增加、车辆使用较为频繁,故费用较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普洱景迈山古茶林保护管理局运转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部门实地考察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景迈山古茶林保护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比上年增加0.00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普洱景迈山古茶林保护管理局资产总额487776387.22元,其中,流动资产250360251.08元,固定资产419292.8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76777332.21元,无形资产2104250.00元(净值),其他资产58115261.06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81956.63,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8704.07。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5974.2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5174.2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098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90980.00元。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说明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0973501111

  
附件【普洱景迈山古茶林保护管理局2024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50919094843874.xls
附件【普洱景迈山古茶林保护管理局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20250919094843874.xls
附件【普洱景迈山古茶林保护管理局2024年度决算公开报表2025091909484387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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