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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民政厅关于确认云南省慈善总会等21户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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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等有关要求,经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民政厅联合确认,现将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一、2026年度—2028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1.云南省慈善总会 2.云南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3.云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4.云南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5.云南省绿色环境发展基金会 6.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 7.昆明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8.玉溪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9.昆明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10.曲靖市沾益区慈善总会 11.玉溪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12.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慈善总会 13.大理白族自治州慈善总会 14.云南滇池保护治理基金会 15.云南省携手社区发展中心 16.昆明市五华区慈善会 17.安宁市慈善会 18.宣威市慈善总会 19.大理白族自治州怡心社会工作服务发展中心 二、2027年度—202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20.云南农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1.祥云县光彩事业促进会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民政厅 2026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http://czt.yn.gov.cn/news_des.html?id=1780505658704711128&cid=46337193276304016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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