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普洱市2023年度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结合普洱市环境质量管理要求,起草了《普洱市2023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peshbj@126.com。
2.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普洱市思茅区园丁路7号,邮编:665000,并在信封上注明“《依法披露企业名单》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附件:《普洱市2023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