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  正文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自查报告

2023年01月18日 08:55  点击:[]

普洱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根据普洱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发云南省2019年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工作机制市生态环境局及时成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宣传教育科,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宣传等工作,并落实了具体工作人员

(二)增量政策措施审查情况。我局认真2019年发文进行梳理,未制定出台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没有违反公平竞争的情况。

(三)存量政策措施审查情况。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现行政策措施依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认真进行全面梳理和自查。经查,市生态环境局暂未发现含有排除和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

(四)加强宣传培训。切实加大对科室和下属各单位的公平竞争审查宣传培训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通过“普洱环保”微信公众号和“普洱市环境保护局”官方微博平台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宣传,增进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科室和单位对公平竞争审查的认识不够到位主动性不强。

(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宣传和培训还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切实加强对市生态环境局增量政策和存量政策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工作,确保出台政策和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

(二)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切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附件:1.市直部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文件清单

     2.市级部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统计表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0月23日

 

上一条:普洱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自查报告

下一条:普洱市2022年第四季度城区城市供水水质卫生监测结果的公示

分享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