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普洱市中心城区重点历史地段保护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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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部门征求意见反馈情况 此次部门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建议8条,经过审核,采纳8条,未采纳0条。部门征求意见反馈及意见采纳情况具体如下: (一)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意见一:加强调研普查,核实古井是否遗漏两处(包括戴家巷、珠市街)。 采纳情况:采纳。已与思茅区历史文化重点保护对象名录核实,研究范围内共三处古井(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未有遗漏。 意见二:思茅老街古城门、城墙遗址虽已不在,建议在原址处设立建筑小品或宣传栏,用以展示城墙、历史街巷、建筑的老照片,并附上相应的标注说明,对老街的历史沿革进行科普,增强公众对老街的历史记忆与传承。 采纳情况:采纳。规划在南正街与新兴街交叉口处(原南城门位置)梳理街巷空间,以墙绘、地面浮雕、景观小品等形式,展示老街历史,营造历史氛围。 意见三:进一步梳理排查需要拆、改、建的老旧建筑,在街巷逼仄地段,除拆、改、建外,建议“迁出”与该功能地段不相符的业态、单位,并提升改造公共空间,如增加口袋公园等居民活动空间。 采纳情况:采纳。规划已对现状建筑进行梳理分类分析,对建筑质量较差,建筑风貌不协调的建筑提出“留、改、拆”的策略,进一步提升思茅老街居住品质和改善风貌。 (二)普洱市文旅局 意见一:老街内所有已登记的文物建筑(石屏会馆、古井、戴家巷古建筑群)必须以保护为首要原则。任何提升改造措施都不能对文物本体造成损害,规划方案应明确文物建筑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在这些区域内的施工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物保护法规。 采纳情况:采纳。规划已明确重点历史地段保护范围、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针对不同保护范围严格提出相应管控保护要求。 意见二:对尚未被认定为文物,但可能具有潜在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和街区元素(如传统民居、历史建筑等)进行甄别和预保护,避免在改造过程中由于疏忽而遭到破坏。 采纳情况:采纳。通过资料查阅、现场调研等方式确定11处历史建筑和11处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已提出相关保护要求。 意见三:提升改造工程应尽量减少对老街原有历史风貌和空间格局的干预,尽量做到还原历史风貌。 采纳情况:采纳。规划针对各个保护范围的新建建筑、改造建筑等提出建筑风貌管控要求。 意见四:提升改造过程中保持历史建筑和老街历史风貌的真实性。在整治修缮历史建筑和传统民居时,应使用传统材料和工艺,确保建筑的外观、结构和装饰等方面能够真实地反映其历史时期的特征。 采纳情况:采纳。规划保持和传承历史建筑中体现传统方式的选址与朝向、位置与布局、结构与样式、材料与工艺、使用功能、文化习俗等价值要素的真实性。 意见五:重视老街历史环境的完整性,不仅要保护文物建筑本身,还要保护其周边的传统街巷空间、景观和人文环境。提升改造后的老街应能够完整地展现其历史演变过程和文化内涵,建议提升改造建设项目聘请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的企业参与。 采纳情况:采纳。规划保护和维持历史建筑在单体与群体、建筑与环境等相关要素之间内在关联的完整性。建立社区规划师制度,完善老街自主更新程序。 二、公众征求意见反馈情况 此次公众征求意见共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建议8条,经审核,采纳8条,未采纳0条。公众征求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具体如下: 意见一:建议细化道路交通组织,深化拓展慢行系统网络,增设非机动车停车区域。 采纳情况:采纳。规划对慢行交通系统、静态交通体系等已优化调整,静态交通体系除机动车停车外,另补充共享电动车、非机动车停车点。 意见二:建议凸显现状肌理,包括街巷与建筑等肌理元素,筛选出街巷尺度、建筑体量等不符合保护地段的元素,从而从不同尺度提出多级分类整治措施,为后续运营与设计团队提供实施指引。 采纳情况:采纳。除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外,其他建筑的整治改造应以原有院落为用地单元进行建设,保持街区的传统肌理。 意见三:建议重视片区(至少应达到重点历史地段保护范围)的整体营销、运营策划、产业联动,确保项目能够持续经营运作,才是从本质上解决老街区衰败的病症。 采纳情况:采纳。规划已对重点历史地段整体进行统筹规划,但营销与运营方案不在本次重点历史地段专项保护规划范畴。具体项目运作应在详细规划中明确。 意见四:注重烟火气的同时,建议植入年轻业态,吸引年轻人、儿童、旅居游客、网络红人等,融入现代艺术元素,才有机会从根本上带动片区的发展,由不断吸引人的小事物、小场景,形成一段适合普洱的citywalk。 采纳情况:采纳。规划方案中针对建筑改造、存量地块更新、公房示范等均提出业态设想与指引。 意见五:建议梳理景观视廊的管控要求,探索“小视角”“小切口”,实施微改造、微更新,增加合适的公共开敞空间,挖掘地段内的边边角角。 采纳情况:采纳。规划在南正街、天民街、珠市街等主街两侧和街巷入口利用“边角地”“转角空间”等作为游憩集散空间和景观空间,补充历史地段内的绿化空间。 意见六:由于规划范围属于老街区,原有的基础设施较为薄弱,建议增加保护范围内包括市政工程设计等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引导条件及管控要求。 采纳情况:采纳。规划已针对市政设施、综合防灾等提出规划管控要求。 意见七:建议在后续内容中可以依据最新现状评估结果与产权边界,明确保护修缮类、维修改善类、整治改造类、新建类与拆除类5类保护更新的最小单元。 采纳情况:采纳。分类管理中已提出将重点历史地段内的建(构)筑物分为五类进行保护、整治和更新。最小单元已明确为建(构)筑物。 意见八:本人作为一名规划从业者,十分赞同并愿意积极响应“街道规划师”“社区规划师”的工作机制,希望为普洱市,为家乡的发展贡献自己绵薄之力。 采纳情况:已采纳。 特此公示。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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