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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普洱市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 意见结果的公示

2025年02月18日 17:22  点击:[]


一、各部门征求意见反馈情况

此次部门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建议18条,经过审核,采纳18条,未采纳0条。部门征求意见反馈及意见采纳情况具体如下:

(一)普洱市水务局

意见一:2020年1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的讲话指出,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合理规划人口、城市和产业发展,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转变,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目前普洱市中心城区主要有思茅河及8条主要支流和梅子湖、洗马湖、信房湖等水库,总体上还是存在水资源不足的问题,特别是思茅河及其主要支流生态流量严重不足。建议整个规划设计务必全面贯彻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原则,兼顾水安全、水资源、水景观、水文化的需求,与城市防洪排涝、水环境保护、旅游景观以及其他专业规划相协调,尊重水系的自然属性,做到人水和谐。合理规划人口、城市和产业发展。

采纳情况:采纳。总体城市设计坚持新发展理念,贯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以水四定”新的发展要求,从城市空间层面重点保证水资源空间的保护,强调水环境的营造与提升,并强化城市滨水空间开发建设在建筑体量、建筑高度、空间开敞度、建筑色彩及风貌等方面的管控与引导,严格传导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有关城市防洪排涝的相关要求。

意见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滩地。沿河城镇在编制和审查城镇规划时,应当事先征求河道主管机关的意见。建议补充规划区域内的水系图,补充城市防洪章节。

采纳情况:采纳。总体城市设计在蓝绿空间体系设计的成果中补充规划水系布局和岸线设计的相关内容,严格传导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有关城市防洪的相关要求。

意见三: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关于“河湖管理范围内的岸线整治修复、生态廊道建设、滩地生态治理、公共体育设施、渔业养殖设施、航运设施、航道整治工程、造(修、拆)船项目、文体活动等,依法按照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或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事项办理许可手续”“城市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滩地”“生态廊道建设涉及绿化或种植的,不得影响河势稳定、防洪安全,种植品种、布局、高度、密度等不得影响行洪通畅”等管控要求,建议合理避让河湖管理范围,避免造成新的河湖“四乱”问题。

采纳情况:采纳。总体城市设计空间布局严格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成果,河湖管理范围内全部规划设计为不影响行洪安全的开敞空间。

意见四:根据《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有关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开发区建设、自然资源开发和土地整治等方面的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在规划中编制水土保持篇章,提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并在规划报请审批前征求同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采纳情况:采纳。新时期城市设计作为营造美好人居环境和宜人空间场所的重要理念与方法,其主要任务是实现国土空间整体布局的结构优化,生态系统的健康持续,历史文脉的传承发展,功能组织的活力有序,风貌特色的引导控制,公共空间的系统建设,达成美好人居环境和宜人空间场所的积极塑造。本次总体城市设计将在生态系统保护与利用方面提出设计维度的相关策略与要求,其中有关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将涉及理念性内容,有关对策和措施方面的专业性内容建议通过专项规划的编制予以落实。

意见五:城市建设中,增加使用透水建筑材料的面积,尽量降低径流系数,加强地表水和地下水的连通性。

采纳情况:采纳。总体城市设计在海绵城市设计的成果补充有关降低径流系数等方面的内容。

(二)普洱市文旅局

意见一:建议将茶马古城、茶马古道旅游景区联动创建旅游度假区纳入设计内容。

采纳情况:采纳。进一步收集有关茶马古城、茶马古道旅游景区联动创建旅游度假区的相关资料,并将重要内容纳入总体城市设计成果。

意见二:思茅河景观提升中将除景观内容提升外,建议将黑臭水体治理纳入设计内容。

采纳情况:采纳。总体城市设计将在生态系统保护与利用方面提出设计维度的相关策略与要求,其中有关黑臭水体治理等方面提出理念性的设计策略。

意见三:15分钟生活圈完善提质项目中建议在区域1或者区域2考虑设置综合性游客服务中心。

采纳情况:采纳。成果中在区域1补充设置综合性游客服务中心。

意见四:建议将团山村纳入更新级微更新改造项目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中,提升村容村貌,与茶马古道旅游景区形成合力,达到一步一景、步步皆景的效果。

采纳情况:采纳。成果中将团山村纳入微更新改造项目,并提出针对性的更新改造理念性策略。

(三)普洱市地震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二十三条国家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第二十四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请在实际规划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地震观测台站环境保护问题。

采纳情况:采纳。总体城市设计将严格传导落实普洱市、思茅区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底线管控、安全韧性等方面的要求,对于城市重大(重要)安全及相关设施将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和标准等严格执行,并在城市空间布局、高度形态控制、开敞空间设计、风貌形象控制、服务设施布局等方面重点考虑地震观测台站环境保护的需要和要求。

(四)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意见一:建议进一步强化普洱独特的茶文化、民族风情等元素在城市风貌塑造中的运用,如在建筑外观、公共空间装饰上融入民族图案、茶元素标识,打造辨识度极高的城市印象。

采纳情况:采纳。总体城市设计将普洱特色文化元素提炼设计,通过建筑设计、建筑风貌、景观小品设计等融入各个功能板块主题风貌管控要求,并利用城市设计导则的形式将相关内容予以传导落实。

意见二:功能混合:倡导街区功能混合开发,减少单一功能分区,如在商业区搭配适量居住、休闲功能,打造15分钟生活圈,提升城市活力与居民便利性。

采纳情况:采纳。充分对接与落实社区生活圈专项规划的相关要求,并基于中心城区各功能板块的特色,提出各板块生活圈建设针对性的空间策略。总体城市设计以“公益优先、保障安全、功能互利、环境相容”为原则,从“用地混合”和“使用性质兼容”两个方面提出导控要求。

(五)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意见一:根据各片区城市功能定位,核实用地指标是否能支撑其相应功能定位。

采纳情况:采纳。以普洱市、思茅区总体空间规划为依据,并进一步对接各片区详细规划,总体城市设计提出的各片区城市功能定位在资源、环境、人口、产业发展、服务支撑等方面可以承载。

意见二:存在风貌引导不突出,建设指导性不足等问题。建议进一步细化各片区城市风貌控制引导。

采纳情况:采纳。进一步完善总体城市设计有关风貌设计导控等方面的内容,并补充城市设计导控图则等成果。

(六)南屏镇人民政府

意见一:第19页建议“山水休闲中心”加入“茶元素”内容

采纳情况:采纳。总体城市定位普洱中心城区“茶咖之城”的核心特色,“茶”作为普洱城市标志性文化要素将贯穿设计始终。文本中第19页体现的内容为中心城区整体的功能格局,其中“山水休闲中心”为所在片区的核心功能,其在具体的功能项目、景观风貌、形象设计等方面“茶”是重要的特色元素和文化符号。

意见二:第99页“各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方案”;第100页“各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发控制”中的“建筑高度、容积率”建议将涉及村庄规划部分不再纳入本次总体设计中,仍然以村庄规划为依据。

采纳情况:采纳。总体城市设计将充分对接范围内的村庄规划。对于已编制村庄规划的,总体城市设计成果中将严格落实相关管控要求;对于未编制村庄规划的,总体城市设计将从中心城区整体层面考虑,并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和标准等要求提出相关建议。

(七)云南思茅区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意见一:文本第7页的现状空间及特征研究中的“工业园区”建议调整为“木乃河产业园”“莲花村”建议调整为“莲花产业园”。

采纳情况:采纳。总体城市设计文本中已将第7页的“工业园区”调整为“木乃河产业园”“莲花村”调整为“莲花产业园”。

意见二:文本第18页总体结构中图纸的国道沿木乃河方向的指示错误。

采纳情况:采纳。进一步对接普洱市、思茅区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并修改文本第18页图纸中国道沿木乃河方向。

二、公众征求意见反馈情况

本次公众征求意见共收到社会公众反馈相关意见建议16条,经审核,采纳16条,未采纳0条。公众征求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具体如下:

意见一:虽然重点关注现状主城区,但规划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不到规划范围的一半,建议对生态、农业和城镇空间进行全域全要素整体统筹,同时动态识别不能设计的区域内容,实现全域“美丽国土”的科学管控。

采纳情况:采纳。本次总体城市设计规划范围严格传导普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中心城区范围,并依据项目招标的设计任务,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有关中心城区层面的相关要求,重点针对城市未来建设区以及周边村庄建设空间提出设计要求和导控指引,成果将进一步强化有关范围内生态、农业空间资源的保护利用方面的相关内容和导控要求。

意见二:建议在“和谐妙城”和“精美和城”的提法上再优化,二者皆提到“和”字,字义解读虽稍有差别,但细细品味却脱离不了同一感知的表达,“和谐”“亲和”的名词释义上均有“和睦”的概念,因此,作为规划目标的名词提炼,建议各个目标和愿景的名词提法上不要过于相近,避免同质化。

采纳情况:采纳。进一步总结提炼规划目标与愿景的表达,精准体现普洱城市特色同时,避免同质化等问题。

意见三:总体空间结构中,以建成区的角度来看,两轴的交汇重点落在了南部区,虽然以整体规划范围来说处于中心位置,但“南部特色区”由于组团板块分布较为分散,且大部分区域可能非城镇建成区,因此城市南北发展轴往南继续延伸,整体显得头重脚轻。且南北轴北侧才是规划区重点,而三大中心仅通过一条发展轴支撑,仅凭一条发展轴是否能够支撑起城市空间结构。

采纳情况:采纳。进一步研究城市总体结构轴带的空间关系,补充完善轴线发展建设的相关依据,严格传导落实普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空间结构建设相关要求。

意见四:绿美空间体系中,城区中部“城市亲水绿道”基于思茅区河道现状,是否支撑较为薄弱,重点区域设计中思茅河景观提升设计,滨河路近年来逐渐演变成一条交通性干路,承担过境交通以及市区主要通勤的道路,功能上似乎缺少“绿道”应有的基本概念,如何提升建议再深入调查研究。

采纳情况:采纳。进一步对接普洱市中心城区绿道专项规划成果,强化绿道体系构建、空间及景观设计等方面的相关研究。

意见五:部分风貌控制体系要求与高度控制体系对应不上。风貌控制体系中现代都市风貌区的公共及居住建筑仅表达为部分中高层,但依据高度控制体系,整个普洱城区天际线最明显的区域就是现代都市风貌区,因此二者表述有所矛盾。

采纳情况:采纳。进一步核对风貌控制体系、高度控制体系的成果,并补充完善城市整体形态控制重点区域的导控要求。

意见六:风貌控制体系中烟火生活风貌区的思茅老街的样式提到“规整巷道”的提法会不会欠妥,因为“老街”作为历史演变的自然肌理,“规整”二字显得过于制式化了。

采纳情况:采纳。针对老街特色和理念目标,进一步总结提炼,精准表达。

意见七:风貌控制体系整体的主导色是否过于灰白,整个城市太过于冷色调了,且部分区域包括辅助色以及装饰色选取的色彩让人感觉太“脏”,是否需要精炼。

采纳情况:采纳。强化总体城市设计成果中有关风貌、色彩设计的方面内容,在确定城市核心主题色调的基础上,针对各功能板块特色,进一步细化色彩导控要求。

意见八:风貌控制体系中山水新城风貌区作为主城区重要区域,也会是未来城市更新重点区域,特色核心描述却以“小体量”为主,这样的城市空间尺度能不能构建出“新城”的特色,且在体量描述上又对公建和住宅均以“中等体量”描述,前后矛盾。

采纳情况:采纳。进一步核对风貌控制体系的成果,避免前后矛盾的问题。

意见九:风貌控制体系中科研门户风貌区建议考虑倚象现有的村寨风貌,以及周边的自然环境。

采纳情况:采纳。总体城市设计中各个功能板块风貌提炼以主导城市功能为主,至于板块内村寨风貌可作为板块特色体现。

意见十:建议补充各个片区的街区尺度的管控要求。

采纳情况:采纳。补充完善城市重要街区、片区重要街区的导控相关要求,并通过城市设计导则传导落实。

意见十一:建议完善组织多类型、多层次、多功能的城市公共空间系统,补充重要广场,以及完善对重要街道、公园、绿地、水体等提出框架性引导要求。

采纳情况:采纳。进一步完善有关城市公共空间系统的设计内容,补充重要公共空间的导控要求。

意见十二:建议补充划定城市设计一般控制区与重点控制区,明确重点控制区,包括对于延续地方文脉、彰显城市特色、提升国土空间品质有重大影响的片区等,引导城市差异化发展。

采纳情况:采纳。总体城市设计成果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要求,补充完善城市设计一般控制区与重点控制区划定内容,并通过城市设计导则传导落实。

意见十三:建议是否要提出针对地下空间的管控要求。

采纳情况:采纳。针对地下空间管控相关内容将依据自然资源部、省厅指导意见探索推进。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相关要求,结合项目招标的设计任务内容,本次总体城市设计工作不涉及地下空间的管控的内容。

意见十四:设计方案中缺少数字智能化的元素,建议城市的发展考虑推行数字化和智能化,能推动整个城市的经济发展。

采纳情况:采纳。

意见十五:方案里只考虑环境上的变化,带来的只有居住的适宜环境,住的好。建议方案里表达一下对城市居民其他方面的有利优势。

采纳情况:采纳。进一步完善关于提升居民幸福感方面的相关内容。

意见十六:重要区域设计中第一张图里有星巴克的图标,不太贴合实际,建议换上普洱特有的咖啡文化,想一个新颖的名称。

采纳情况:采纳。设计效果图中重点体现普洱本地的咖啡品牌等相关要素。

特此公示。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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