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金晨蓝湾公摊不给业主用 |
发言人帐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21-12-27 |
联系人姓名 | 吴** |
身份证号 | 5333**********0911 |
手机 | 137****8766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金晨蓝湾存在公摊不给业主用,将公摊私自给门面租户,设置门禁,不给业主进入 |
回复单位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回复人名称 | sgtzyj |
回复时间 | 2021-12-31 |
回复内容 |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金晨蓝湾公摊不给业主用的回复意见 网民: 您好! 关于《金晨蓝湾公摊不给业主用》的留言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根据2010年6月批准的《金晨蓝湾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金晨蓝湾东侧地界距51米茶城大道道路红线有10米退让,该区域不属于项目范围;项目南侧地界与40米白云东路规划道路红线齐平,建筑退让地界(道路红线)10米,该区域未做停车位设置。 按属地管理原则,停车泊位划定和管理相关事宜请向思茅区城市管理相关部门申请。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