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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茅市处置重大刑事案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27 15:43:18
 思政办发〔2006〕9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思茅市处置重大刑事案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七月三日


                        思茅市处置重大刑事案件应急预案


  为及时、高效地处置发生在我市的重大刑事案件,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云南省处置重大刑事案件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 指导思想。
  建立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 处置原则。
  1.统一指挥、协同作战
  思茅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统一领导全市重大刑事案件处置工作,各相关县(区)和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2.属地管辖、分级负责
  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后,按照属地管辖,上级指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进行处置。
  3.快速反应、减少损失
  建立以公安机关为主,武警、卫生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快速反应机制,快速联动处置重大刑事案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缩小社会影响。   
  4.证据充分、依法处置
  严格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处置重大刑事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手续完备。
  二、重大刑事案件划分
  按照危害后果及社会影响大小,将重大刑事案件分为特别重大刑事案件、重大刑事案件。
  (一)特别重大刑事案件。
  1.一次造成 10 人以上死亡的杀人、爆炸、放火、毒气、投放危险物质和邮寄危险物品等案件,或在公共场所造成 6 人以上死亡的案件,或采取绑架、劫持人质等手段,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
  2.抢劫金融机构或运钞车,盗窃金融机构现金,涉案金额 100 万元以上的案件;
  3.在市内发生的劫持民用运输航空器、客轮和货轮等,或市内民用运输航空器、客轮和货轮在境外被劫持的案件;
  4.抢劫、走私、盗窃军(警)用枪械 10 支以上的案件;
  5.危害性大的放射性材料或数量特大的炸药或雷管被盗、丢失的案件;
  6.走私危害性大的放射性材料或走私固体废弃物达 100 吨以上的案件;
  7.重大武装贩毒案件,跨国、跨省区重大贩毒案件;
  8.盗窃、出卖、泄露及丢失国家秘密资料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
  9.攻击和破坏计算机网络、卫星通信、广播电视传输系统等,并对社会稳定造成特大影响的信息安全案件;
  10.在市内发生的涉外、涉港澳台侨重大刑事案件。
  (二)重大刑事案件。
  1.一次造成公共场所 3 人以上死亡,或学校内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危害严重的杀人、爆炸、放火、毒气、绑架、劫持人质和投放危险物质的案件;
  2.抢劫现金 50 万元以上或财物价值 200万元以上,盗窃现金 100 万元以上或财物价值 300 万元以上,抢劫金融机构或运钞车,盗窃金融机构现金,涉案金额 30 万元以上的案件;
  3.有组织团伙性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有毒有害食品,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案件;
  4.案值数额在 2000 万元以上的走私、骗汇、逃汇、洗钱、金融诈骗案、增值税发票及其他票证案,面值在 200 万元以上的制贩假币案件;
  5.因假劣种子、化肥、农药等农用生产资料造成大面积绝收、减产的坑农案件;
  6.非法猎捕、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破坏物种资源致使物种或种群面临灭绝危险的重大案件;
  7.重大制贩毒品(海洛因、冰毒)案件;
  8.涉及 50 人以上,或偷渡人员较多且有人员伤亡,在国际上造成一定影响的偷渡案件。
对一些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划分,不受上述标准的限制。
  三、组织领导
  (一)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责。
  1.市级领导机构
  市应急委是我市处置重大刑事案件的领导机构,指导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做好重大刑事案件处置工作,确定启动市级处置重大刑事案件应急预案。
  2.县(区)级领导机构
  各县(区)人民政府是当地处置重大刑事案件的领导机构,指导相关部门做好重大刑事案件处置工作,负责制定本级应急预案,确定启动本级处置预案。
  (二)日常管理机构及职责。
  市公安局是全市处置重大刑事案件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全市重大刑事案件信息收集上报及处置工作的指导和组织协调。各县(区)公安局是各地处置重大刑事案件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对当地重大刑事案件信息收集上报及处置工作。
  四、应急响应
  各级公安机关全天 24 小时受理特别重大、重大刑事案件报警。公安机关接到特别重大、重大刑事案件报警后,立即向同级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若情况紧急可越级上报。市公安局接报后,立即报告市应急委,同时将情况上报省公安厅。市应急委根据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刑事案件情况视情确定启动处置重大刑事案件应急预案,其中,对发生上述重大刑事案件划分中“特别重大刑事案件”、“重大刑事案件”1-5项的必须迅速启动思茅市处置重大刑事案件应急预案,发生其他项的视情启动思茅市处置重大刑事案件应急预案。
  1.成立市处置指挥部
  思茅市处置重大刑事案件应急预案启动后,迅速成立市处置指挥部,统一指挥特别重大刑事案件的处置工作。指挥长由市委、市政府领导或市公安局领导担任,调集公安(含森林、民航公安)、武警、卫生、外办、民兵等部门力量开展处置工作。各部门职能分工如下:
  公安部门:负责组织现场勘查、消防、抢险,开展侦查与调查取证,收集和分析犯罪信息,发布协查和通缉通报,抓捕犯罪嫌疑人。
  武警部队:负责现场警戒、重要目标保卫及配合公安部门完成解救人质等任务,协助缉捕犯罪嫌疑人。
  卫生部门:负责救治受伤人员。
  外办:负责涉外联络协调工作。
  民兵力量:协助配合公安、武警部队、卫生部门开展抓捕犯罪嫌疑人、抢险、救灾等。
  2.现场处置
  (1)成立现场处置指挥部
  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后,案发地迅速启动处置重大刑事案件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处置指挥部,在市处置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开展案件现场处置工作。
  (2)调集处置力量
现场处置指挥部根据处置工作需要,迅速调集相关部门力量(公安、武警、卫生、外办、电力、民政、电信、民兵等)进行处置。
  (3)任务分工及工作要求
  现场处置指挥部设立现场警戒组、现场救护组、灭火抢险组、专案内勤组、现场勘验组、案件调查组、突击组、机动组、抓捕组、专家组、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和善后组等开展处置工作。
  现场警戒组:由武警和公安机关治安、交通、巡警组成。负责现场保护、警戒、交通管制和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现场救护组:由卫生部门急救人员、公安消防部队官兵组成。负责抢救受伤人员。
  灭火抢险组:由公安消防部队官兵组成。负责灭火及现场抢险。
  专案内勤组:以公安为主,相关单位指定人员参加。负责案件材料整理上报,发布协查及通缉通报,传达指挥部指令。
  现场勘验组:由公安刑事技术人员组成。负责现场实地勘验,尸体检验,伤情检验,照相录像,指纹、笔迹的比对检验,警犬追踪及犯罪信息收集等,对发现和提取的痕迹物证进行检验鉴定。
  案件调查组:由公安侦查人员组成。负责案件的调查访问,梳理案件线索,侦办案件。
  突击组:由武警、公安防暴组成。负责紧急情况下,依法缉捕或控制犯罪分子,解救人质,排除险情。
  机动组:由公安侦查人员组成。负责执行指挥部下达的临时性任务。
  抓捕组:由公安刑侦、防暴、武警和民兵力量组成。负责执行抓捕任务。
  专家组:由经验丰富的公安侦查、刑事技术及其他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分析研究案情,解决案件中遇到的技术性问题,为指挥部提供技术和专业支持。
  保障组:由政府相关部门,公安机关信通、装财部门人员组成。负责为处置工作提供通讯支持和参处人员的生活、医疗、交通等后勤保障工作。
  宣传报道组:由新闻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案件的新闻管理、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
  善后组:由民政部门和公安机关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死难者善后和死伤者家属的安抚工作。
  3.工作措施
  (1)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疏散群众,排除险情,管制交通。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后,要立即保护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组织公安民警、武警警戒现场、疏散群众、管制交通,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医疗卫生部门迅速抢救受伤人员。妥善处理死难者尸体。
  现场起火或有人员遇险被困时,消防部门先行灭火或抢险救助;若发生水、电、煤气泄漏或有易燃易爆、放射性或剧毒等危险物品的,有关部门要迅速处理,排除险情;爆炸案现场,先由安检排爆人员进行排爆除险后,其他人员才能进入现场。
  (2)现场勘验、调查。对案发现场进行实地勘验、尸体检验、伤情检验和照相录像,对发现和提取的痕迹物证进行检验鉴定。开展调查访问,梳理案件线索,查明案件性质,收集固定犯罪证据。
  (3)迅速缉捕犯罪嫌疑人。确定犯罪嫌疑人,迅速将其抓捕归案。若发现犯罪嫌疑人逃跑的,应立即设卡查堵,布控查缉。
  (4)追赃控赃。对案件涉及的财物,应立即控制销赃渠道,追缴赃物。
  (5)没收、扣押犯罪嫌疑人财产,查封、冻结其银行账户。对犯罪嫌疑人的财产及时采取没收、扣押措施,并对犯罪嫌疑人的银行账户进行查封、冻结。
  (6)统一安排宣传报道。新闻宣传部门要本着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案件处置的原则,根据相关规定,经指挥部审核批准后,统一安排采访、宣传报道。
  4.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清理现场,解除交通管制,撤除警戒,恢复现场秩序,并做好死难者善后和死伤者家属的安抚工作。
  (2)案件移交。属地公安机关按照 《 刑事诉讼法 》 的规定程序办理。
  (3)调查报告及总结。特别重大刑事案件处置完毕后,属地公安机关撰写案件调查报告和处置工作总结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队伍保障。
  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充分做好处置重大刑事案件的应急准备工作,组建专门处置队伍和预备队伍,平战结合,并加强队 伍的业务培训和技能训练,确保顺利完成处置任务。
  (二) 装备保障。
  各级政府要加强处置重大刑事案件队伍的装备建设,为处置队伍配备必需的装备和器材。
  (三)通信保障。
  电信部门要提供信息和通讯传输保障,确保处置重大刑事案件过程中市处置指挥部、现场处置指挥部及各级领导的信息和通讯联系畅通。公安信通部门要做好现场应急通讯保障工作。
  (四)经费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为处置重大刑事案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五)技术保障。
  建立处置重大刑事案件的专家队伍和专业技术人才库,研究重大刑事案件的规律、特点和处置方法、措施,并对参处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六、 附则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
  (二)本预案由思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思茅市处置重大刑事案件流程图

  附件:

     思茅市处置重大刑事案件流程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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