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航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案件情况:普洱航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2019年9月20日至2020年7月27日期间,为组织、招徕旅游者,在“拼多多”平台的“航旅国际”网店发布不实旅游线路产品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
法律依据:普洱航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处罚单位: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0年8月25日
普洱思茅区雅儿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
案件情况:2020年6月28日,普洱思茅区雅儿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向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申请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2020年7月15日,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批复同意设立普洱思茅区雅儿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许可证编号L-YN-100264,经营范围为境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2020年8月21日,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以直接送达的方式向普洱思茅区雅儿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送达(普)文综改字[2020]002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2020年8月26日17时30分前向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提交在银行开设质量保证金账户、足额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与银行签订《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或者银行担保的相关证明材料。截止2020年9月1日,该公司未按要求到银行办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缴手续,未与银行签订《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未取得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
法律依据:普洱思茅区雅儿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给予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