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案
案件情况:2020年3月31日,普洱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接到举报电话,反映津C22088号宇通牌客车涉嫌非法营运,现正停在澜沧县上允镇等候乘客。经查,2020年3月30日晚,当事人公司驾驶员张某驾驶津C22088号宇通牌客车,到达澜沧县上允镇接乘客。4月1日,津C22088号宇通牌客车已有26名乘客上车准备赴北京。当事人公司未到车籍地行管部门办理本次运输包车手续,驾驶员未持有效包车牌及包车合同。以上事实有乘客、驾驶员询问笔录、视听材料等证据证实,当事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属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
法律依据: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处理结果: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澜沧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处罚时间: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