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为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由于保管不善遗失,坐落:墨江县联珠镇新建路59号;证书号:墨国用(1997)字第655号;土地面积:795.92平方米;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1年0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