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100号
联系方式: 0879-3012889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土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层数 |
结构 |
房屋规划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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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志平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普洱市思茅区倚象镇石膏箐村委会石波岔路口 |
250㎡ |
619.65㎡ |
3层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住宅 |
家庭关系:孙和香(配偶)、龙从珍(母子)、杜玲玲(儿媳)、许荣强(父子) |
见证人:
公告单位:普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1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