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本级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本级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189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27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63万元,公务接待费2050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16万元,同比下降0.38%。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市本级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276万元,较2020年的279万元减少3万元,同比下降1.08%,主要是由于控制出国访问,导致因公出国(境)经费减少。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市本级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50万元,较2020年的2059万元减少9万元,同比下降0.44%,主要是由于严格执行“三定”、“四不准”制度,控制接待标准,导致公务接待费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市本级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63万元,较2020年的1867万元减少4万元,主要是由于2016年7月我市实行公车改革减少了单位公车数量。其中:购置经费147万元、运行维护费1716万元。
四、“三公”相关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反映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部门公开情况
使用市本级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部门均纳入统计的单位范围,普洱市市本级各部门“三公”经费,由各部门在普洱市市政府网站上公开,如需了解具体情况,可与部门直接联系。